明:明白,懂得。不懂得事物的道理。
读音:bù
[bù]
副词。 ◎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不去。不多。不法。不料。不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不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不学无术。不速之客。 ◎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不,我不知道。 ◎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不?
读音:míng
[míng]
亮,与“暗”相对:明亮。明媚。明净。明鉴(a.明镜;b.指可为借鉴的明显的前例;c.明察)。明灭。明眸。明艳。明星。明珠暗投(喻怀才不遇或好人失足参加坏团伙,亦泛指珍贵的东西得不到赏识)。 ◎ 清楚:明白。明显。明晰。明了。明确。明朗。 ◎ 懂得,了解:明哲保身。不明事理。深明大义。 ◎ 公开,不隐蔽:明说。明讲。明处。 ◎ 能够看清事物:明察秋毫。耳聪目明。眼明手快。 ◎ 睿智:英明。贤明。明君。 ◎ 视觉,眼力:失明。 ◎ 神灵,泛指祭神供神之物:明器(殉葬用的器物,亦作“冥器”)。
读音:shì
[shì]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 ◎ 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 职业:谋事(指找职业)。 ◎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 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 服侍:事父母。
读音:lǐ
[lǐ]
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 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 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理睬。答理。 ◎ 古代指狱官、法官。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