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称为专户理财。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规范的原则,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
简介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国内私募基金尚没有合法化和阳光化,但私募基金所具有的独特优势,使其以各种形式始终存在。其中越来越被大众普遍认可的私募性质的投资方式就是专户代理投资(人们通常称之为“专户理财”)。
专户理财是指投资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深沪证券交易所申请登记,获取股东卡,并持股东卡、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资料或证件,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经纪公司开立独立的进行股票交易的账户,然后把交易账号和交易密码交给专业的投资代理人(机构或个人)进行投资操作的投资方式。其中专业代理人的收益主要来自客户的投资收益分成。
特点
资金安全有保障
投资者的投资资金的存入过程是首先把钱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然后再把资金转入自己的股票账户进行投资。资金的取出则需要通过相反的操作过程,即首先把资金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然后再通过银行卡或存折把资金取出。银行账户和密码都有投资者自己保存,而代理人只有股票账户的用户名和密码,只有买卖股票的权利而没有存取资金的权利,所以,采用这种代理投资方式,代理人不可能把资金转走或挪用,投资本金和收益的安全性是绝对有保障的,投资者无需担心资金的安全信用。
独立账户,结算简单
由于采用自己的独立账户,不与任何其它资金混淆,所有的操作纪录又均可在证券公司备查,所以不易发生结算纠纷。开始合作时,投资者只要告知账户名和密码;终止合作时,在完成结算后,投资者只要更改密码即可保证账户的安全,操作简便易行。
关键问题
关键在于如何善用专户理财
专户代理投资虽然优势明显,但同样存在不少问题,投资者必须提前考虑周全方可保证投资的成功。
签订合作协议
首先要记住的是,代理投资作为一种借助专业人士进行投资的方式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所以投资者和代理人之间签订一份周全的合作合同或协议,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定清楚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合约,空口无凭,以后出现纠纷时,投资者的权益往往受到损害,这种事例已经是比比界是,屡见不鲜了。投资者对此决不可只凭信任行事,“先小人,后君子”是投资安全的保障。合同或协议的最主要方面是内容要周全、清晰。过于简单、不公平或条款不清的协议等于没有协议。
风险由谁承担
证券投资的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所以对风险责任和收益分配的界定肯定是协议的一项主要内容。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主要具有三种合作方式:代理人不承担投资风险,利润收取15%-30%;代理人承担部分风险比如50%,同时也享有相应部分的收益;代理人承担全部风险,利润收取50%以上。
在代理人不承担风险的情况下,由于风险完全由投资者承担,而到底会产生多大的风险投资者又无法加于判断,所以投资者可以事先确定一个最大风险额,当资金亏损到达高限时,投资者有权随时终止协议。有时,资金亏损虽没有达到最大亏损额,但长时间没有盈利时,也应当有提前终止的权利。总之,投资者在自己承担风险的情况下,应当有权提出终止协议。另外,投资者代理人不能更改操作密码,以便投资者随时监控账户盈亏情况。
在代理人承担风险的情况下,也要注意明确两个问题:一是合作的期限问题。由于代理人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风险,所以当账户出现亏损但合作期限尚未到期时,投资者不能单方面终止协议,也就是说,投资的期限是相对固定不变的,除非投资者自己原意承担此时的投资风险。所以,在投资之前,投资者应事先想好在投资期限内不动用资金,否则可能造成本金的损失。当然在处于盈利的状态时,如果投资者要求提前终止协议时,可以进行利润分割后终止。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是,代理人承诺承担部分或全部风险时,要弄清楚是信用承诺还是资金担保。有不少代理人口头或书面承诺承担风险,但是协议到期出现亏损时,投资者不能或长期不能得到补偿,这是代理投资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多数代理纠纷也是由此而起,投资者不可不查。相比而言,现金担保的方式要安全的多,主要方式是代理人也在投资者开户的券商处开立一个账户,并用其中的资金作为担保,同时投资者、代理人和券商签订一份三方监管协议,但此种方式已被国家有关部门禁止,所以已不再受法律保护。现在适用较多的仍然是类似的并列账户的方式,由券商或中间人负责监管或执行。总之,关于投资代理人承担风险的信用问题必须提前加以认真考虑。
清算方式要明确
何时可以终止或提前终止协议,协议到期或中途结算时在多长时间结清资金等问题也要在协议中表明。再有,结算或到期结算后,若继续合作,一定要重新签订协议,且不可嫌麻烦或认为已经合作一段时间了,有了信任度而不再签订协议。
投资专家
如何找到真正的投资专家
如前所述,让投资专家为自己投资比自己亲自操刀取胜的把握无疑要大的多。与投资专家合作才是真正的投资之道,除非你自己改变职业,通过长期的学习、投资,让自己成为投资专家。但是,许多投资者如同有病乱投医一样,不知谁是专家。一位投资者曾5次把账户交给所谓的专家,但5次亏损,结果令其伤心至极,再也不敢轻信他人。可以说,绝大数愿意与投资专家合作的投资者都不吝啬把投资收益的一部分支付给代理人,但问题是他们都抱怨难于找到理想的代理人。
其实,要找寻觅像巴菲特、索罗斯那样的投资专家的确很难,但要找到能为自己挣钱的投资专家还是有可能的,关键是自己要评判的能力。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开始并没有专家理财的观念,认为自己就能做投资,所以他们往往把精力和时间花在研究投资上,等投资失败后才想起借助专家的力量,于时盲目找人并轻率地把账户交给他人操作,结果投资同样蒙受损失。正确的做法是,作为投资者要花精力思考怎样寻找和判断真正的专家。
以下是几个比较重要的有关判断投资专家能力的问题,提出来供投资者参考。
1)名人不一定是专家。
电视、报纸或网站等媒体上的名人最容易被投资者奉为专家,但名人的确不一定是专家。其中的道理不言自明。
2)不要被高回报陷阱所迷惑。
高回报、高风险,其结果是高不确定性。真正的投资人寻求的是长期、稳定的回报而不是高回报。如果你把证券投资看成是一项专业的投资,并期望获得合理的回报,你会发现它是一项很好的投资;但如果你期望在短时间内获得高回报,那就不得不承担必要的高风险。如果你期望获得相当高的回报,同时也不想承担较大的风险,那么最终你注定要失败。要知道,世界级的大师也无法满足你的要求。所以,如果你要做长期、稳定的投资,而一位“专家”说他的收益率是每个季度都有30%以上的回报,你最好赶快远离他。
3)交割单不能证明一切。
代理人常常拿出诱人的交割单来证明自己的能力,这一点无可厚非,但作为投资者要特别注意几点:一是交割单的期限是否足够长。掐头去尾的、只反映某一时期或大盘处于上升阶段时的交割单有什么参考价值呢?二是是否有许多不同账户但同时操作内容或操作风格相同的操作记录单,单一的、好看的交割并不难找,当然也不说明任何问题。三是别忘了考证交割单的真伪。
4)把握正确的操作理念。
如果把证券投资看作是一项专业的投资并期望获得合理的回报,其投资的原理与实业投资并无二致。所以在选择和判断“专家”的水平时,不要看其过去的业绩,更要知道他们是如何实现的,要通过认真的沟通,仔细了解和考虑“专家”们的投资思路。有实业投资经验的人更容易判断出其投资理念是否合理。不合常理、前后矛盾以及夸大其辞的投资思路肯定是有问题的。
5)合作方式有疑点。
有些投资代理人以操作方便、券商信用好、下单软件稳定等种种理由为借口,要求与之合作的投资者把账户转至代理人指定的营业部进行操作。这种情况多数属于代理人在指定的券商处收取交易佣金。也就是说,无论投资者是否盈利,代理人都会通过交易获取一定的收益,从而为代理人炒单提供了可能。换言之,代理人和投资者的利益表面上是一致的,便实际上存在着一定的冲突,或者说两者的利益是不一致的。投资者对此一定要有所觉察,对这样的专家更要提高警惕。
6)有比较才有鉴别。
虽然说真正的专家是可遇不可求,但只要有心并非难不可及。多跑几家证券公司、多找一些人去问、多找一些“专家”去谈,必定能有所收获。其实,判断一个代理人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与自己的综合能力、证券或其他方面的投资经验以及社会能力等诸多因素相关联,也就是说做出正确的判断有相当的难度。但如同久病成医的道理一样,只有多与各种“专家”沟通,通过各个方面的比较最终一定找到理想的合作人。
综上所述,找投资专家代理投资肯定是明智之举,也可以获得理念的投资回报,但投资者要做的是,除了要有专业投资的观念外,更要花时间和精力用于思考和研究与专家合作的方式,以及如何选择真正的专业人士。
读音:zhuān
[zhuān]
单纯、独一、集中在一件事上:专长(cháng )。专使。专心致志。 ◎ 独自掌握和占有:专利。专车。专有。专断。 ◎ 姓。
读音:hù
[hù]
一扇门,门:门户。窗户。户枢不蠹。夜不闭户。 ◎ 人家:户口。户主。门户之见(亦指派别上的成见)。 ◎ 会计部门称账册上有业务关系的团体或个人:户头。开户。 ◎ 门第:门当户对。 ◎ 姓。
读音:lǐ
[lǐ]
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 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 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理睬。答理。 ◎ 古代指狱官、法官。 ◎ 姓。
读音:cái
[cái]
金钱和物资:财产。财富。财经。财贸。财东。财政。财务。财会(kuài )。 ◎ 古同“才”(a.才能;才干。b.仅仅)。 ◎ 古同“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