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宋元的一种包税制度。宋初对酒﹑醋﹑陂塘﹑墟市﹑渡口等的税收,由官府核计应征数额,招商承包。包商(买扑人)缴保证金于官,取得征税之权。后由承包商自行申报税额,以出价最高者取得包税权。元时的包税范围更加扩大。
读音:mǎi
[mǎi]
拿钱换东西,与“卖”相对:买卖。买办(a.中国明代专指对宫廷供应用品的商人;b.鸦片战争后指外国商人在中国市场上推销商品的代理人)。买名。买好。买笑(旧指到妓院寻欢作乐)。买主。买方。买春(买酒,唐代酒名多带“春”字) ◎ 招致:买祸。 ◎ 姓。
读音:pū
[pū]
轻打,拍:扑粉。扑蝇。扑打。 ◎ 击拂的用具:粉扑。 ◎ 冲:扑灭。扑救。 ◎ 相搏击:相扑。扑跌。 ◎ 跌倒:扑地。 ◎ 伏:扑在桌上看书。 ◎ 杖,戒尺,亦为中国周代九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