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 北魏 崔鸿 与 李志 。《魏书·李彪传》:“ 志 ,字 鸿道 ,博学有才干,年十餘,便能属文。 彪 甚奇之,谓 崔鸿 曰:‘子宜与 鸿道 为二鸿於 洛阳 。’ 鸿 遂与 志 交款往来。”
读音:èr
[èr]
数名:一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贰”代)。 ◎ 双,比:独一无二。 ◎ 两样,别的:二话。不二价。
读音:hóng
[hóng]
大雁:鸿雁。鸿毛。雪泥鸿爪(喻往事遗留的痕迹)。 ◎ 大:鸿博。鸿图。鸿沟。鸿儒。鸿福。鸿运。鸿烈。 ◎ 指书信:来鸿。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