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宋代科举取士的十项科目。元佑元年,据司马光《乞以十科举士札子》奏设。名目是:一﹑行义纯固可为师表科;二﹑节操方正可备献纳科;三﹑智勇过人可备将帅科;四﹑公正聪明可备监司科;五﹑经术精通可备讲读科;六﹑学问该博可备顾问科;七﹑文章典丽可备著述科;八﹑善听狱讼尽公得实科;九﹑善治财赋公私俱便科;十﹑练习法令,能断请谳科。参阅《宋史.哲宗纪一》﹑《宋史.选举志六》。
读音:shí
[shí]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 表示多、久:十室九空。 ◎ 表示达到顶点:十足。十成。
读音:kē
[kē]
动植物的分类单位:狮子属于猫科。槐树是豆科。 ◎ 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科室。财务科。 ◎ 学术或专业的类别:科目。学科。文科。外科。 ◎ 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科举。科甲。科第。登科。 ◎ 判定(刑罚):科处(chù)。科罚。 ◎ 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笑科。科白。 ◎ 古同“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