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 明 清 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 明 初属通政司, 清 属都察院。《明史·职官志三》:“吏科,凡吏部引选,则掌科同至御前请旨。外官领文凭,皆先赴科画字。内外官考察自陈后,则与各科具奏。拾遗纠其不职者。”《清史稿·职官志二》:“吏科分稽銓衡,註销吏部、 顺天府 文卷。”
读音:lì
[lì]
旧时代的大小官员:吏治。官吏。 ◎ 旧指小公务员:吏员。胥吏(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读音:kē
[kē]
动植物的分类单位:狮子属于猫科。槐树是豆科。 ◎ 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科室。财务科。 ◎ 学术或专业的类别:科目。学科。文科。外科。 ◎ 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科举。科甲。科第。登科。 ◎ 判定(刑罚):科处(chù)。科罚。 ◎ 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笑科。科白。 ◎ 古同“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