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收取赋税。《北齐书·李元忠传》:“时州境灾俭,人皆菜色, 元忠 表求賑贷,俟秋徵收。” 明 何良俊 《四友斋丛说·史三》:“然今之徵收,甚至一户之田有数十处分纳者。”
2.泛指收取。 瞿秋白 《饿乡纪程》十:“我就听说许多穷苦的华侨,货物被 赤塔 政府依官价征收去了。”
3.犹招收。 毛泽东 《井冈山的斗争》:“革命高涨时(六月),许多投机分子乘公开征收党员的机会混入党内。”
读音:zhǐ
[zhǐ]
古代五音之一。用來表示音調高低的詞。相當於西樂音階中的 sol(即简谱“5”)。《周禮•春官•大師》:“皆文之以五聲:宮、商、角、徵、羽。”元•關漢卿《單刀會•第四折》:“五音者,宮、商、角、徵、羽。”
读音:shōu
[shōu]
接到,接受:收发。收信。收支。收讫。收益。 ◎ 藏或放置妥当:这是重要东西,要收好了。 ◎ 割断成熟的农作物:收割。收成。麦收。 ◎ 招回:收兵。收港。 ◎ 聚,合拢:收容。收理。收集。 ◎ 结束:收尾。收煞。收盘。 ◎ 逮捕,拘押:收捕。收监。收押。收审。 ◎ 约束,控制(感情或行动):收束。收心。收伏(亦作“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