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时以中指中节的长度为一寸,十寸为尺,以指为度而量,故称指尺。 宋 朱熹 《深衣制度》:“裁用细白布,度用指尺。”注:“中指中节为寸。”
(2).度量,衡鉴。 章炳麟 《国故论衡·明见》:“万物,物也;造物者,非物邪!孰指尺之者?无指尺则无验,是狂举也。”
读音:zhǐ
[zhǐ]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纹。指印。屈指可数。 ◎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指着。指画。指南针。指手画脚。 ◎ 点明,告知:指导。指引。指正。指责。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挥。指日可待。 ◎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指(形容极为愤怒)。 ◎ 意向针对:指标。指定。 ◎ 古同“旨”,意义,目的。
读音:chě,chǐ
[chě,chǐ]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亦称“市尺”。一尺等于十寸。西汉时一尺等于0.231米,今三尺等于一米):尺素(a.一尺长的白绢,借指小画幅;b.书信)。尺短寸长。尺牍。 ◎ 量长度的器具:竹尺。 ◎ 像尺的东西:铁尺。仿尺。戒尺。 ◎ 形容微少或短小:尺布。咫尺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