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弹琴的道理、法则。 宋 程正敏 《剡溪野语》:“ 范文正 尝问琴理於 崔遵度 , 崔 曰:‘清丽而婉,和润而远。’”《警世通言·俞伯牙摔琴谢知音》:“惟恐你不知琴理,若讲得有理,就不做官,亦非大事。”《红楼梦》第八六回:“上头讲的琴理甚通,手法説的也明白。”
读音:qín
[qín]
古代弦乐器,最初是五根弦,后加至七根弦(亦称“七弦琴”;通称“古琴”):琴瑟。琴曲。琴师。琴意。抚琴。琴棋书画。 ◎ 某些乐器的统称:钢琴。月琴。胡琴。口琴。竖琴。小提琴。琴书(曲艺的一种)。弹琴。
读音:lǐ
[lǐ]
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 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 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理睬。答理。 ◎ 古代指狱官、法官。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