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时将欠户的产业按高价没入官府折还欠钱谓之籍纳。 宋 苏轼 《应诏论四事状》:“已经估覆三估不伏定,即以所估高价籍定者,谓之籍纳。惟籍纳产业,方许给还。”《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先是殿中侍御史 王奇 ,请籍纳职田以助賑贷。”
读音:jí
[jí]
书,书册:古籍。书籍。经籍。典籍。 ◎ 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隶属关系:籍贯。户籍。国籍。学籍。 ◎ 登记:籍没(mò)。籍吏民。 ◎ 征收:籍田。 ◎ 〔籍籍〕a.形容纷扰很大;b.形容名声很大;c.形容纵横交错的样子。 ◎ 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
读音:nà
[nà]
收入,放进:出纳。藏污纳垢。 ◎ 接受:采纳。笑纳。纳谏。 ◎ 享受:纳福。纳凉。 ◎ 缴付:纳税。 ◎ 补缀,缝补;现多指密密地缝:纳鞋底。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