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姓来源 |
第一个渊源 源于姬姓,出自西周时期小吏匕长,属于以官职称谓为氏。匕长,亦称比长、柶长,为西周时期最小的官吏。“匕”,亦称“柶”、“勺”,最早是用以祭祀取食的礼器,后成为通用的取食工具,与“箸”即筷子基本同时诞生。取“匕”为官称,示以不可或缺。匕长,在西周官制中隶属地官所辖。西周时期的户籍管理以五户为一匕(比),属于最早的户籍管理体系,其首领即称匕长,后改称比长,管十户。在典籍《周礼·地官》中记载:“匕长,各掌其比之治。”五匕即二十五户为一闾,首领为“闾长”,后改比制,五十户为一闾,正掌之职仍称“闾长”,增一副掌之职为“闾胥”。西周王朝的这种户籍管理体系,在秦朝时期由宰相李斯定制为保甲制度,一直沿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 在匕长的后裔子孙中,很早即有以先祖的官职称谓为姓氏者,称匕氏、比氏、妣氏、闾氏、胥氏等,皆世代相传至今,是非常古老的姓氏之一。 第二个渊源 源于姬姓,出自春秋时期吴国专诸后裔,属于以先祖兵器名称为氏。专诸,堂邑人(今江苏无锡鸿声乡鸿山西走马港),屠户出身。专诸长得目深口大,虎背熊腰,英武有力,对母亲非常孝顺,是当地有名的孝子、义士。有一次,专诸与一大汉厮打,众人力劝不止,其母一唤,他便束手而回。吴国大将军伍子胥恰巧路过此地,见之深为敬佩,便把专诸推荐给公子光。公子光厚待专诸,并敬其母。专诸感其思,以死相许,并献计,投吴王僚爱“鱼炙”之好,藏剑鱼肚,伺机行事。为此,专诸特往太溯边学烧鱼之术,练得一手炙鱼的好手艺,然后见公子光,乃藏专诸于家中。 吴王僚十三年春(公元前514年),楚平王死,吴王僚派他的兄弟掩余、烛庸二人,起兵伐楚,派他的儿子庆忌往收郑、卫之兵,又使延陵季子去晋观察中原局势,企图称霸。公子光见时机已到,就密召伍子胥与专诸商议行事。农历4月丙子日,公子光预伏甲士于地屋中,又命伍子胥暗约死士百人,在外接应。准备停当后,入见吴王僚,说:“有庖人从太湖来,善炙鱼,味甚鲜美,请王尝鱼炙。”吴王僚欣然允诺,但恐公子光有阴谋,为防不测,赴宴时戒备森严,从王室到公子光家厅堂内外布满甲士,操长戟,带利刀,身旁亲信更是不离左右。酒过数巡,公子光托言脚痛难忍需用帛裹紧,便躲入地屋。过了一回,专诸告进鱼炙,手托菜盘,赤膊跪地用膝盖前行,武士仔细搜查专诸全身,却不知专诸已将锋利的“鱼肠剑”暗藏于烧好的鱼肚之中,因此什么也没找到,便放其端鱼入见吴王僚。专诸行至吴王僚座前,吴王僚嗅到鱼香,大喜,迫不及待地要品尝美味,专诸忽地从鱼肚中抽出匕首,猛刺吴王僚,力透脊背,吴王僚大叫一声,立即死亡。旁边的卫士们大惊,一拥而上,刀戟齐下,将专诸砍为肉酱。公子光知事成功了,即令伍子胥率伏兵齐出,将吴王僚的卫士们尽数扑灭。公子光既杀王僚,便自立为吴王,即著名的吴王阖闾。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专诸进炙刺王僚”的故事,地点就在今泰伯庙,司马迁还把这一事件记入了《刺客列传》。吴王阖闾既立,便散发财粟,以派穷民。又封专诸之子专毅为上卿,并根据专诸生前死后葬在泰伯皇坟旁的遗愿,从优安葬专诸,如今鸿山东岭还有“专诸墓”。在专诸之子专毅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所用兵器为姓氏者,称匕氏、鱼肠氏。 今江苏省无锡市大娄巷的“专诸塔”,就是阖闾替他葬的优礼墓。因专诸曾在太湖边学烧鱼之术,后人把他奉为“厨师之祖”。古代时期,无锡城内居民时常前往焚香祭奠。专诸塔是一座喇叭形的小塔,其塔建在一间房子里,邑人秦颂硕曾写“专诸塔”一诗:“一剑酬恩拓霸图,可怜花草故宫芜;瓣香侠骨留残塔,片土居然尚属吴。”可惜的是,专诸塔在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起之时被拆毁。专诸所用的“鱼肠剑”,属于短剑或狭长的短刀,其握首形状类匕(勺),因而得名,称匕首。据传,尧、舜时已有匕首形状的短兵器。匕首短小锋利,携带方便,是近距离搏斗的有效武器。其用法主要有击、刺、挑、剪、带等。演练时有单匕首和双匕首两种形式。此武器由来已久。甚至摔破石头就可以制作。由于制作极度简单,可以说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一定有这种东西。匕首携带方便,容易隐藏,所以即使在今天,仍然还广泛使用的原始武器。因而型态也是千差万别。一般说,匕首的长度是介于小刀与短剑之间,但其实很难明确地区分。由于长度短,几乎只能对近身的敌人使用,但危急时可以作投掷攻击也是很具有魅力的特点。据史记载,早在原始社会就有石匕首,使用坚硬的石头打制或磨制而成,通常可成为“切削器”。商周以后出现青铜匕首,后来又有钢铁匕首。有的匕首为了增加刺杀效能,还在匕首尖端部用毒药淬之,刺中人身即可致死。在史籍《史记》中记载的“曹沫执匕首劫持齐桓公”,在史籍《战国策·燕策三》中记载的“图穷匕首见”,都说明了匕首的独特优势。 汉朝时期,匕首常常与长剑并用。军队中除装备常规兵器外,有的也配有匕首以备急用。一般官吏除了佩剑还带有匕首,防身自卫,以防不测。到了晋朝时期,由于受少数民族刀剑形制的影响,匕首的形制有所变化,其首为环形呈纱帽状,腊向下分,刃的近腊处忽窄,晋朝张载在《匕首铭》中记载:“匕首之设,应速应近,即不忽备,亦无轻念。利用形彰,切以道隐。”唐朝大诗人李白在《侠客行》中说:“少年学剑术,匕首插吴鸿,由来百夫勇,挟此生雄风。”可见匕首与剑往往并提,匕首长久以来以其独特的功能普遍为兵家武士、行者侠客所用,作为一种辅助兵器而流传至今。在唐朝,佩带匕首之风非常盛行,并与长刀、长剑相偕使用。这种佩带兵器的方法形成一种风气,并深刻地影响了日本的武士道剑流一派。唐朝学者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记载:“刘氏曰‘匕首,短剑也’。《盐铁论》中以为长尺八寸。《通俗文》谓:‘其头类匕,故曰匕首也。’”唐太宗时期,山东即墨人王君操幼时,其父亲被乡人李君则所杀。二十年后,“君澡密袖白刃刺杀之,刳腹取其心肝”。他用的也是匕首。 现今所用的匕首,长约三~八寸,多为优质钢材所制,有单刃和双刃之别,双刃之匕首中有脊,两边逐锐,头尖而薄。匕首的基本用法有刺、扎、挑、抹、豁、格、剜、剪、带等,其练法有单匕首练及匕首与其他兵器对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