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向某建材厂订购二万块砖,并预先付款,约定于一周后取砖。谁知一周后,建材厂分为砖厂和水泥厂。王某遂到砖厂取砖,但遭拒绝,而水泥厂又无砖可供,于是涉讼。此案应由》相关单选题
1、【题目】王某向某建材厂订购二万块砖,并预先付款,约定于一周后取砖。谁知一周后,建材厂分为砖厂和水泥厂。王某遂到砖厂取砖,但遭拒绝,而水泥厂又无砖可供,于是涉讼。此案应由()承担责任
选项:
A.原某建材厂的主管机关
B.砖厂独自
C.水泥厂独自
D.砖厂和水泥厂按划分时的比例共同
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张某的子女得知后,十分痛苦,并将王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选项:
A.王某的行为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但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B.由于张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C.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
D.王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身体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
解析:
1、【题目】朴某系知名美容专家。某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医院未侵犯朴某的姓名权
B.医院未侵犯朴某的肖像权
C.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D.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荣誉权
答案:
解析:
1、【题目】齐某与冯某系夫妻,1999年从原籍甲市A区来到乙市,居住在乙市B区。2009年5月18日二人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判刑5年,齐某被关押在乙市C区,冯某被关押在乙市D区。2009年9月齐某拟向法院提起离婚,则应该向哪个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该诉讼?()
选项:
A.甲市A区
B.乙市B区
C.乙市C区
D.乙市D区
答案:
解析:
1、【题目】甲经乙公司股东丙介绍购买乙公司矿粉,甲依约预付了100万元货款,乙公司仅交付部分矿粉,经结算欠甲50万元货款。乙公司与丙商议,由乙公司和丙以欠款人的身份向甲出具欠条。其后,乙公司未按期支付。关于丙在欠条上签名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构成第三人代为清偿
B.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
C.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
D.构成无因管理
答案:
解析:
1、【题目】公民某甲户籍地为河南,到北京住医院治病已1年以上。根据法律规定,应以()为其住所。
选项:
A.河南
B.北京
C.河南和北京共同
D.某甲任意选择的住所地
答案:
解析:
1、【题目】甲持西瓜刀冲入某银行储蓄所,将刀架在储蓄所保安乙的脖子上,喝令储蓄所职员丙交出现金1万元。见丙故意拖延时间,甲便在乙的脖子上划了一刀。刚取出5万元现金的储户丁看见乙血流不止,于心不忍,就拿出1万元扔给甲,甲得款后迅速逃离。对甲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抢劫罪(未遂)
B.抢劫罪(既遂)
C.绑架罪
D.敲诈勒索罪
答案:
A
解析:
AB选项。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的行为是以暴力、胁迫的方法喝令储蓄所职员丙交出现金,挟持保安乙以压制其反抗,其行为构成了抢劫罪。但抢劫罪既遂的认定,要求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压制被害人的反抗与夺取财产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而本题中甲取得财产是基于储户丁的怜悯,因而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未遂,至于取得的5万元不影响未遂的成立。A正确,B错误。
C选项考察绑架罪。绑架罪中绑架所要挟的人与劫财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不具有同一性,而抢劫则具有同一性。另外绑架罪一般不可能是当场获取财物,而抢劫只能是当场取得财物。本题中,乙和丙都是储蓄所的职工,甲挟持乙要求丙交出现金,实际上针对的是储蓄所本身,而不是向被绑架者以外的第三人索要财物,同时,甲的暴力行为与取得财物的行为具有当场性,因此甲行为不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C项错误。
D项考察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具有几个特定:从威胁的方式看,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从威胁的内容看,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知,甲的行为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