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翻译 考试 学历类 研究生考试 法律硕士 专业基础课(法学) 研究生考试〖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通常是〗相关单选题

研究生考试〖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通常是〗相关单选题

专业基础课(法学)   2024-11-30

1、【题目】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通常是

选项:

A.形成权

B.请求权

C.支配权

D.抗辨权

答案:

A

解析:

形成权效力强大,一旦过了法定或约定期间,需要产生彻底消灭的法律效果,故需要除斥期间进行限制,A正确。限制请求权的通常为诉讼时效。支配权与抗辩权由于权利性质决定,通常不受时间限制。

1、【题目】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

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

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答案:

D

解析:

单位犯罪不是以其财产来判断,外国公司、企业在我国犯罪也属于单位犯罪。共同犯罪中必有主从犯。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可以分清,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同—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

1、【题目】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使用。某日,乙酒后驾驶汽车撞伤丙,丙的损害应由

选项:

A.甲全部赔偿

B.乙全部赔偿

C.甲、乙连带赔偿

D.甲、乙按份赔偿

答案:

B

解析:

题目中甲将汽车借给乙。某日,乙酒后驾车,撞伤丙。《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作为汽车所有人,并不存在过错,所以由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题目】甲在候车室以需要紧急联络为名,向赵某借得高档手机,边打电话边向候车室外移动,出门后拔腿就跑,已经有所警觉的赵某猛追未果。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选项:

A.抢夺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劫罪

答案:

A

解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必须是秘密的行为,但是赵某早就有警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甲未使用暴力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的行为。所谓公然夺取,是指行为人明知被害人知情还当着被害人的面而强行夺走财物。赵某有警觉去追击,而未追到,构成抢夺.

1、【题目】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甲的杀人行为属于

选项: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自救行为

D.犯罪行为

答案:

D

解析:

甲属于胁从犯,紧急避险不要求超过必要限度,只能小于保护的利益,所以不属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对象为犯罪分子。自救是自己采取措施而不是被胁迫采取措施。

1、【题目】甲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时事性文章,来声明不允许其他媒体刊登,乙杂志社未经甲同意予以转载且未支付报酬。乙杂志社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法律依据是

选项:

A.许可使用

B.法定许可

C.强制许可

D.合理使用

答案:

D

解析:

题目中乙杂志社未经甲的允许转载其时事性文章且未支付报酬,该文章甲未声明不允许其他媒体刊登。《着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故答案为D合理使用。

1、【题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属于故意杀人罪的

选项:

A.修正的犯罪构成

B.标准的犯罪构成

C.加重的犯罪构成

D.减轻的犯罪构成

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适用”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故意杀人且致入死亡、侵害了生命法益),属千故意杀人罪的标准的犯罪构成。而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是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较轻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属千故意杀人罪的派生的犯罪构成(减轻的犯罪构成)。

1、【题目】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 50 万元,乙公司欠甲公司租金 50 万元,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消灭的原因是

选项:

A.混淆

B.免除

C.低销

D.清偿

答案:

A

解析:

甲公司欠乙公司50万贷款,乙公司欠甲公司50万租金,两者合并后,基于混同(规范主体的混同)而使债消灭。

1、【题目】甲与金科公司约定,甲委托金科公司为自己提供出借人的相关信息,甲在与出借人订立借款合同后向金科公司支付报酬。后根据金科公司提供的信息,甲从创富公司借款 36 万元并以其房产设定抵押,但一直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甲与创信公司之间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

选项:

A.有效

B.可撤销

C.效力待定

D.无效

答案:

A

解析:

【解析】《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题目中的抵押合同成立时生效,未登记只是抵押权未设立,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抵押合同有效。

1、【题目】下列关于管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选项:

A.在劳动中同工同酬

B.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C.可同时适用禁止令

D.刑期从判决宣告之日起计算

答案:

D

解析:

管制的刑期从执行之日起计算

1、【题目】下列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选项:

A.甲主动将摔倒在人行道上的老人扶起

B.甲儿时被收养,成年后赡养亲生父母

C.甲为了出行便利,出钱修复邻居家被台风刮倒的院墙

D.甲的狗将他人咬伤,甲确以为是好友乙的狗咬伤人而赔偿伤者

答案:

C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遭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1)管理他人事务(2)有为他人利益的意思(3)无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

A项中无因管理作为债发生的原因之一,扶起倒地老人并未产生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B项中儿时被收养,成年后赡养亲生父母,是道德上的义务。未产生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D项中管理的是自己的事务,不构成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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