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类《2005年,甲交公证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乙。后甲与丙结婚,生有一子丁。2008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丙、丁二人共同继承。2017年甲去世。该》相关单选题
1、【题目】2005年,甲交公证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乙。后甲与丙结婚,生有一子丁。2008 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丙、丁二人共同继承。 2017 年甲去世。该房屋
选项:
A.应按公证遗嘱由乙继承
B.应按照自书遗嘱由丙、丁共同继承
C.应由乙、丙、丁由依法定继承共同继承
D.属于甲和丙的共同财产,应当先析产后继承
答案:
A
解析:
遗嘱的效力公证的遗嘱最优先,两份公证的遗嘱,以最新的为准其他遗嘱以时间最后者为准。另外房屋为婚前财产,结婚后不会主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甲立遗嘱的行为并没有处分丙(后妻)的权利。
1、【题目】李某于 2012 年 7 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的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 2013 年 8 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 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 2015 年 10 月时李某的住所在
选项: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答案:
C
解析:
题目中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但未落户,后又在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因病住于丁市医院。
《民法总则》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可知丙为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2013年8月到2014年8月),丁为医院治病所在地,故选C丙市。
1、【题目】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
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
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答案:
D
解析:
单位犯罪不是以其财产来判断,外国公司、企业在我国犯罪也属于单位犯罪。共同犯罪中必有主从犯。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可以分清,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同—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
1、【题目】下列情形中,应认定为入户抢劫的是
选项:
A.甲冒充煤气抄表员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抢劫
B.客户服务员乙进入客人入住的酒店房间实施抢劫
C.丙入户盗窃后将追赶的失主在公寓楼道内打成重伤
D.丁在房屋中介人员带领其进入他人居住的出租房内查看时发现贵重财物实施抢劫
答案:
A
解析:
户是指被害人生活居住的地方,酒店房间不属于户的范围。C属于转化型抢劫。去出租房属于正当进入,进去后才产生犯罪故意,所以不属于入户。
1、【题目】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甲的杀人行为属于
选项: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自救行为
D.犯罪行为
答案:
D
解析:
甲属于胁从犯,紧急避险不要求超过必要限度,只能小于保护的利益,所以不属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对象为犯罪分子。自救是自己采取措施而不是被胁迫采取措施。
1、【题目】案情甲加盖违章建筑,并串通负责房屋征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甲违法多得了 200 万元征收补偿款,事后,甲将其中的 5 万元送给乙。
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选项:
A.诈骗罪
B.贪污罪
C.受贿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
C
解析: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所以已正好符合受贿行为
1、【题目】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 50 万元,乙公司欠甲公司租金 50 万元,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消灭的原因是
选项:
A.混淆
B.免除
C.低销
D.清偿
答案:
A
解析:
甲公司欠乙公司50万贷款,乙公司欠甲公司50万租金,两者合并后,基于混同(规范主体的混同)而使债消灭。
1、【题目】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通常是
选项:
A.形成权
B.请求权
C.支配权
D.抗辨权
答案:
A
解析:
形成权效力强大,一旦过了法定或约定期间,需要产生彻底消灭的法律效果,故需要除斥期间进行限制,A正确。限制请求权的通常为诉讼时效。支配权与抗辩权由于权利性质决定,通常不受时间限制。
1、【题目】甲将乙的和联系方式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声称乙欠钱不还,是个骗子,经查,甲所说与事实完全不符。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选项:
A.姓名权
B.名誉权
C.肖像权
D.荣誉权
答案:
B
解析:
姓名权指姓名的命名、使用、变更并排除他人妨害和侵害。侵犯姓名权的方式主要有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姓名的命名。名誉权是指维护自己名誉不受他人恶意贬损或者损害。题目中甲虚构事实在朋友圈说乙是骗子,构成对乙名誉权的侵犯。肖像权是指形象的再现、肖像的使用、排除侵害的权利。(侵害肖像权要有营利的目的)。荣誉权是指接受荣誉称号、奖励,排除他人妨害和干涉的权利。
1、【题目】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的是
选项:
A.冒充人民警察敲诈他人巨额财物
B.敲诈勒索亲属财物但获得对方谅解
C.以在网上发贴相要挟获得职务晋升
D.以公开不雅视频相要挟向他人借巨款后无力偿还
答案:
A
解析: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或者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亲戚获得谅解的不构成犯罪。敲诈勒索的目的是获得财务。借款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偿还是其他原因。
1、【题目】下列关于包庇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行为方式必须是作为
B.行为方式必须是特殊主体
C.行为时间必须发生在审查起诉之后
D.行为对象必须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
答案:
D
解析:
包庇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时间在犯罪之后而不是审查起诉之后。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而不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
1、【题目】下列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选项:
A.甲主动将摔倒在人行道上的老人扶起
B.甲儿时被收养,成年后赡养亲生父母
C.甲为了出行便利,出钱修复邻居家被台风刮倒的院墙
D.甲的狗将他人咬伤,甲确以为是好友乙的狗咬伤人而赔偿伤者
答案:
C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遭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1)管理他人事务(2)有为他人利益的意思(3)无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
A项中无因管理作为债发生的原因之一,扶起倒地老人并未产生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B项中儿时被收养,成年后赡养亲生父母,是道德上的义务。未产生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D项中管理的是自己的事务,不构成无因管理.
1、【题目】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选项:
A.放火罪
B.虐待罪
C.危险驾驶罪
D.食品监管读职罪
答案:
D
解析:
放火罪与虐待罪、危险驾驶罪都是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