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施工质量控制目标的主要内容包括哪方面的内容?》相关问答题
1、【题目】施工质量控制目标的主要内容包括哪方面的内容?
答案:
施工质量控制的总体目标是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正确配置施工生产要素和采用科学管理的方法,实现工程项目预期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这是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共同责任。
(1)建设单位的质量控制目标通过施工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监督管理、协调和决策,保证竣工项目达到投资决策所确定的质量标准。
(2)设计单位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目标通过对施工质量的验收签证、设计变更控制及纠正施工中所发现的设计问题,采纳变更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等,保证竣工项目的各项施工结果与设计文件(包括变更文件)所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3)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目标通过施工全过程的全面质量自控,保证交付满足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含工程质量创优要求)的建设工程产品。
(4)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目标通过审核施工质量文件、报告报表及现场旁站检查、平行检测、施工指令和结算支付控制等手段的应用,监控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活动行为,协调施工关系,正确履行工程质量的监督责任,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当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出现不合格(不符合要求)时,之后的验收如何处理?
答案:
⑴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⑵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⑷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 分部工程, 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惊醒验收;
⑸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结构工程材料质量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案:
(1)为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应选择合适的供货方。
(2)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材质证明书和出厂合格证。如果不具备或证明资料有疑义,应抽样复验,只有试验结果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时才能采用。
(3)工程中所有的钢构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有关质量资料。由于运输安装中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应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纠正措施并落实。
(4)凡标志不清或怀疑质量有问题的材料、钢结构件,受工程重要性程度决定应进行一定比例试验的材料,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可靠性的材料和钢结构件等,均应进行抽检,对于进口材料应进行商检。
(5)对材料的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的要求必须充分了解,慎重选择和使用材料。如焊条的选用应符合母材的等级,油漆应注意上、下层的用料选择。
(6)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特性。对于重要的构件应按合同或设计规定增加采样的数量。
(7)材料的代用要征得设计者的认可。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对策是什么?
答案:
⑴以人的工作质量确保工程质量;
⑵严格控制投入品的质量;
⑶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
⑷严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关;
⑸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
⑹严防系统性因素的质量变异。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屋面卷材铺贴方向如何确定?
答案:
卷材铺贴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屋面坡度小于 3%时,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
⑵屋面坡度在 3%~15%时,卷才可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贴;
⑶屋面坡度大于 15%或屋面受震动时,沥青防水卷材应垂直屋脊铺贴,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可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贴;
⑷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哪些工程质量问题可以不做处理?
答案:
以下几种工程质量问题可以不做处理:
⑴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
⑵检验中的质量问题,经论证后可不做处理;
⑶某些轻微的质量缺陷,通过后续供需可以弥补的,可不处理;
⑷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设计要求者,可不做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参加质量验收的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解决。
答案:
(1)协商是指产品质量争议产生之后,争议的各方当事人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互谅互让,争取当事人各方自行调解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当事人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纠纷既不伤和气,节省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问,也免去了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不必要的工作。因此,协商是解决产品质量争议的较好的方式。
(2)调解是指当事人各方在发生产品质量争议后经协商不成时,向有关的质量监督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这些机构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说服争议各方,使各方能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解决质量争议的方式。
(3)仲裁是指产品质量纠纷的争议各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构做出裁决,争议各方有义务执行的解决产品质量争议的一种方式。
(4)诉讼是指因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在当事人与有关诉讼人的参加下,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纠纷案时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它与其他民事诉讼一样,在案例的审理原则、诉讼程序及其他有关方面都要遵守《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四种解决方式,具体采用哪种方式来解决争议,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对策是什么?
答案:
⑴以人的工作质量确保工程质量;
⑵严格控制投入品的质量;
⑶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
⑷严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关;
⑸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
⑹严防系统性因素的质量变异。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某高层宾馆地上10地下3层,基础类型为筏板基础,主体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基层铺设采用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板块面层铺设采用地毯面层。根据以上内容,
回答下列问题:
1.试述砂垫层和砂石垫层质量检验标准的主控项目及其检验方法。
2.请别分叙述固定式地毯和活动式地毯铺设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案:
1.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60 mm,砂石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 mm。砂石应选用天然级配材料。铺设时不应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压(夯)至不松动为止。
(1)主控项目
①砂和砂石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机杂质;砂应采用中砂;石子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2/3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②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干密度(或贯入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记录。
本条规定了必须检查垫层的干密度和检验方法,可采取环刀法测定干密度或采用小型锤击贯入度测定。
2.(1)固定式地毯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固定地毯用的金属卡条(倒刺板)、金属压条、专用双面胶带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铺设的地毯张拉应适宜,四周卡条固定牢,门口处应用金属压条等固定;
③地毯周边应塞入卡条和踢脚线之问的缝中;
④粘贴地毯应用胶粘剂与基层粘贴牢固。
(2)活动式地毯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地毯拼成整块后直接铺在洁净的地上,地毯周边应塞入踢脚线下;
②与不同类型的建筑地面连接处,应按设计要求收口;
③小方块地毯铺设,块与块之间应挤紧服帖。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参加质量验收的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解决。
答案:
(1)协商是指产品质量争议产生之后,争议的各方当事人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互谅互让,争取当事人各方自行调解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当事人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纠纷既不伤和气,节省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问,也免去了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不必要的工作。因此,协商是解决产品质量争议的较好的方式。
(2)调解是指当事人各方在发生产品质量争议后经协商不成时,向有关的质量监督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这些机构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说服争议各方,使各方能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解决质量争议的方式。
(3)仲裁是指产品质量纠纷的争议各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构做出裁决,争议各方有义务执行的解决产品质量争议的一种方式。
(4)诉讼是指因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在当事人与有关诉讼人的参加下,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纠纷案时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它与其他民事诉讼一样,在案例的审理原则、诉讼程序及其他有关方面都要遵守《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四种解决方式,具体采用哪种方式来解决争议,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施工质量控制目标的主要内容包括哪方面的内容?
答案:
施工质量控制的总体目标是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正确配置施工生产要素和采用科学管理的方法,实现工程项目预期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这是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共同责任。
(1)建设单位的质量控制目标通过施工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监督管理、协调和决策,保证竣工项目达到投资决策所确定的质量标准。
(2)设计单位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目标通过对施工质量的验收签证、设计变更控制及纠正施工中所发现的设计问题,采纳变更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等,保证竣工项目的各项施工结果与设计文件(包括变更文件)所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3)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目标通过施工全过程的全面质量自控,保证交付满足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含工程质量创优要求)的建设工程产品。
(4)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目标通过审核施工质量文件、报告报表及现场旁站检查、平行检测、施工指令和结算支付控制等手段的应用,监控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活动行为,协调施工关系,正确履行工程质量的监督责任,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哪些工程质量问题可以不做处理?
答案:
以下几种工程质量问题可以不做处理:
⑴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
⑵检验中的质量问题,经论证后可不做处理;
⑶某些轻微的质量缺陷,通过后续供需可以弥补的,可不处理;
⑷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设计要求者,可不做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