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简述即时强制的概念及种类。》相关问答题
1、【题目】简述即时强制的概念及种类。
答案:
指为排除当前紧迫障碍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强制履行义务,在没有命令义务的余暇时,或者其性质上经过命令义务难以实现其目的的情况下,直接对人民的身体或财产施加实际力量,以实现行政上必要状态的作用。1.按实力所涉对象不同,即时强制大致分以下三类:一是对人身的强制。2.根据目的不同,即时强制可分为三类。一是以保护相对人自身不受紧急危险的侵害为目的的即时强制。如保护、救助。二是以防止民众受到危险的威胁为目的的即时强制。3.以部门行政为特征,即时强制可分为以下类型:一是警察上的即时强制,二是医事卫生上的即时强制,三是财政行政上的即时强制。四是教育行政上的即时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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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间接强制
答案:
行政主体不通过自己的直接绅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 而是通过某些间接的手段达到上述目的的所采取的行政强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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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行政复议机关
答案:
是依法法有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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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朱某于11月被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为县教育局局长。4月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朱某县教育局总支书记和教育局局长的职务。朱某对县党委的决定不服,欲诉诸法律解决。
问:
(1)朱某与县教育局之间是否存在行政法律关系?为什么?
(2)朱某与县委之间的问题能否适用行政法解决?为什么?
答案:
(1)不存在;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适用;存在行政合同关系,能够经过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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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简述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案:
其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1、行政赔偿的主体要件;2、行政赔偿责任的行为要件;3、行政赔偿责任的损害结果要件;4、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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