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
关于自然的一个哲学问题,请大家看看我们为什么要保护自然?无论是我们所谓的“破坏”或者“保护”不都从来没有打破过自然的规则么?破坏则人类接受自然的报复,保护则人类与自然和谐共
问题描述:
关于自然的一个哲学问题,请大家看看
我们为什么要保护自然?
无论是我们所谓的“破坏”或者“保护”不都从来没有打破过自然的规则么?破坏则人类接受自然的报复,保护则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但是自然本身有所谓的“被保护”与“没有被保护”么?
或者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只是——尽量创造人类喜欢的自然,而已.所以”人类保护自然"只是一厢情愿的提法,自然从来就不需要,也没被我们保护过.
我没看过多少哲学方面的书,只是对哲学有点兴趣.有类似上面的观点的看法的书吗?请告诉好吗?是不是和老子的”无为“有点关系?
非常感谢颜兄的回答:我虽同意你的利益一说,但并不同意你所说的“违背自然规律”,在我看来,“违背”也在自然的掌控之中,自然会通过它的规律将所谓的“违背”再反馈给人类,这整个过程是“遵循”了“自然规律”的,并无“违背”一说。对于自然真正的规律,谁能去“违背”呢,怎么“违背”呢?
所以我认为,所谓的“保护自然”只是自然当中的一个种族——“人类”一种一厢情愿的提法。按照利益一说,准确的表达是“保护符合我们现在人类所能认知的所有的利益的自然”
剑峰回答:
本来回复你了,被电脑死机卡没了.
老子说的无为,你的理解不到位.其实老子说的无为不是什么都不干,远离自然,脱离自然,恰恰是更为亲密的接触自然.这里的“为”可以理解为作为,但是这个作为侧重在改造.改造在老子的哲学里绝对是一个贬义词.人需要的是顺应自然,顺其自然,而不能是像激进的某些儒家学者——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当然,这里的自然更加广义了,但是包含着你所讲的那个自然.)维持自然的原貌,维持一种平衡是对的.人作为自然的一个分子,具有自然的性质,人的行为顺应自然规律,也就是顺应自己的规律.
中国自古就讲究天人合一、中庸、适可而止,而所谓的破坏是过分强调人的力量,强调人类征服自然,对自然的使用过度、过激,这种行为在中国哲学的传统里是根本没有的.这是从西方传过来的启蒙主义的现代精神.
在西方哲学的视野,斯宾诺莎的哲学很能说明问题——“对于自然真正的规律,谁能去“违背”呢,怎么“违背”呢?”
斯宾诺莎认为世界是有规律的,这个规律表现为一个事情的发生一定有其原因,原因之上还会有原因,一切的原因都是因果律的反应.整个世界都被因果律所决定,你做的任何一件事都是有原因的,而这些原因最根本上绝对不会是来源于你的自由意志,因而你不是自由的,绝对没有自由.你做的任何事的原因都不在你,结果也不在你.
但是,那最为根本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实体,也就是自然.
在这里,我们就有了两条路,第一条:我们努力的顺应自然,让自己与神(自然)融为一体(你本来就是自然的一部分,只不过是你太过骄傲,忘记了.),体验到你的自然性、神性、自由.因而,顺应自然意味着人的幸福.而且,这是终极幸福.
如果我们不顺应自然,那么我们就需要与自然战斗了,这样你就不自由了.但你与自然斗争的时候,看似你有脱离自然地欲望、有脱离自然地可能(你胜利了),但是实际上无论你是胜还是负你都在围绕着自然转,被自然牵着鼻子走,因为你的假想敌就是自然.这样的一种生活,整天为自然所困,当然是不自由的,不幸福的.
“所以我认为,所谓的“保护自然”只是自然当中的一个种族——“人类”一种一厢情愿的提法.按照利益一说,准确的表达是“保护符合我们现在人类所能认知的所有的利益的自然””
当你这么说的时候,其实你已经认识不到你其实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一个永远不能获得整体性质的一部分.保护环境完全是一种道德的、伦理的,但你从自然的全局、更高角度看.幸福不幸福,是你自己的,是人类自己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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