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翻译 问答 其它 【请问是否算累犯丁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5年,刑满释放后3年内又犯抢夺罪.法院判刑11年丁是否算累犯】
问题标题:
【请问是否算累犯丁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5年,刑满释放后3年内又犯抢夺罪.法院判刑11年丁是否算累犯】
问题描述:

请问是否算累犯

丁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5年,刑满释放后3年内又犯抢夺罪.法院判刑11年

丁是否算累犯

陈雾回答:
  不构成累犯,两罪必须是故意犯罪才构成,而第一个罪名不是故意犯罪   累犯成立的条件:   (一)、一般累犯   《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这就是关于一般累犯的规定.据此,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是: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如果前罪被判处的是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无论后罪多么严重,也不成立累犯;反之,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单处附加刑的,也不成立累犯.   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上述5年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人,应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由于累犯的成立以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罪为条件,故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以及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都不成立累犯.此外,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成立.   (二)特殊累犯   所谓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刑法典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这是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累犯的规定.   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毒品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换句话说,构成特殊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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