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
罗马法从形式上分为成文法和习惯法?
问题描述:
罗马法从形式上分为成文法和习惯法?
方庆黎回答:
罗马法在历史上是对古罗马法学体系的总概括:
习惯法
古罗马初期没有成文规定法律,只有按照人们日常生活的经验来处理罪犯和判断犯罪.这叫习惯法.
成文法
就想刚才说的那样,因为没有成文的法律条文,奴隶主贵族们经常按照自身的利益随意解释法律,引起平民的不满.在斗争下成文法出现了.
1)公元前5世纪,罗马制定《十二铜表法》
2)罗马共和国时期,制定公民法,使用于共和国境内
3)帝国时期,制定万民法,适用于被罗马征服的广大帝国.
3)6世纪时,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组织编辑《民法大全》,标志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参考资料:在下历史课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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