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
唐朝时建立三司会审制,即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三者共同审理案件,称“三司推事”,到清时,除沿用“三司”制外,如遇重大案件,则实行九卿会审制,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会同吏
问题描述:
唐朝时建立三司会审制,即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三者共同审理案件,称“三司推事”,到清时,除沿用“三司”制外,如遇重大案件,则实行九卿会审制,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会同吏、户、礼、兵、工部和通政司的官员共同审理。上述制度规定的实行()
A.表明监察机构逐渐呈现出独立性
B.利于增强司法审判的公正性
C.使皇帝权威不断得到强化
D.易造成权力交叉,行政效能低下
秦颖回答:
A.材料中的“三司会审制”、“九卿会审制”是指的司法制度,A项排除;B.案件由“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或“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会同吏、户、礼、兵、工部和通政司”多个机构进行审理,这样做有利于增强司法审判...
点击显示
历史推荐
热门历史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