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翻译 问答 初中 政治 甲建筑公司与乙水泥厂签有水泥批量供应合同。双方约定水泥厂全年供应水泥1000吨,分四批用火车发运,运费和货款每过半年必须结清。春节一过,水泥厂就向建筑公司发运了
问题标题:
甲建筑公司与乙水泥厂签有水泥批量供应合同。双方约定水泥厂全年供应水泥1000吨,分四批用火车发运,运费和货款每过半年必须结清。春节一过,水泥厂就向建筑公司发运了
问题描述:

甲建筑公司与乙水泥厂签有水泥批量供应合同。双方约定水泥厂全年供应水泥1000吨,分四批用火车发运,运费和货款每过半年必须结清。春节一过,水泥厂就向建筑公司发运了300吨水泥。可是过了3月份,由于进入了水泥销售旺季,市场上水泥供不应求,议价水泥价格不断上涨,水泥厂就先满足议价水泥的供应,直到10月底都没有向建筑公司再发运平价水泥。

 由于工期紧张、不能停工待料,建筑公司几次去人去电催货,而且主动将运费和货款按时汇去,但是水泥厂一直不发货。出于无奈,建筑公司被迫到市场上购买了高价水泥410吨,平均每吨水泥多花100多元,才算没有影响工程进度。

 10月过后,水泥开始滞销。于是水泥厂11月初向建筑公司发运水泥200吨。11月底,水泥厂又向建筑公司发运水泥250吨。到此时为止,建筑公司实际共收到水泥1160吨,已满足了生产需要,但是由于建筑公司的库容能力仅有400吨,所以建筑公司连忙电告水泥厂“停止发货,去人协商。”

 建筑公司提出,鉴于目前已不再需要水泥,又没有存放的地方,这些多余的水泥暂时派不上用场,如果年底再将其余的250吨水泥发来,只能给国家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故要求解除未履行的合同。而水泥厂则认为,合同上只规定分四批发运,并未明文写清要每季度发一次;既然双方已经签约,就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建筑公司说,我们原来在合同中写明全年分四批发货,不言而喻就是每季度发一次货。

 在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水泥厂由于产品积压很严重,在12月初又向建筑公司发250吨水泥。建筑公司无处堆放,只好堆放在火车站,被罚了一大笔款。刚好又遇上雨季,为了避免更大损失,建筑公司只好将这批水泥降价处理给别人。

 建筑公司对水泥厂强行发货、嫁祸于人非常不满,因此拒付货款。水泥厂以建筑公司不执行合同为由起诉到法院。建筑公司以水泥厂不恰当履行合同为由提出了反诉,要求水泥厂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并负担赔偿建筑公司为购买高价水泥而多花的钱。

(1)结合材料分析,案例中违背了哪些合同履行的原则?

 (2)你认为法院会怎样判决这一合同案?

葛子余回答:
  (1)关于水泥厂发运货物的时间,双方约定不明。我国《民法通则》第88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协作履行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原则之一,它充分体现了我国《民法通则》第3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和第4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的精神。   因此应当认为,水泥厂在建筑公司依约请求其履行合同时,本有履约能力,但是为了自己获取暴利,将平价水泥转为议价出售,拒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发货义务;而在产品积压、卖不出去时,明知对方难于受领,却强行发货,给对方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显然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对其行为法律将不予支持。    (2)法院判决:由于水泥厂无理拒发水泥,建筑公司被迫买了高价水泥,因而造成了剩余的部分合同的难以履行,所以允许建筑公司单方解除剩余的部分合同。对由于水泥厂不恰当履行合同而迫使建筑公司为购买水泥而多花的钱、以及后来强行发货所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水泥厂承担主要责任,建筑公司适当分担部分损失。
点击显示
政治推荐
热门政治推荐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地理
  • 历史
  • 化学
  • 生物
  • 物理
  • 音乐
  • 体育
  • 美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