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
语文里“见诸于”有语病吗?见诸于报,公诸于众,都要把于去掉吗?见诸报,公诸众?最好有出处
问题描述:
语文里“见诸于”有语病吗?
见诸于报,公诸于众,都要把于去掉吗?见诸报,公诸众?最好有出处
梁礼忠回答:
有语病.“诸”是“之于”的意思,本身就含有“于”之意,后面又加个“于”属画蛇添足.苏东坡的《后赤壁赋》中有言“归而谋诸妇”,这里的“诸”就作“之于”解,“之”,文中指“酒”,“于”,对、向.意思是“回来问我的夫人取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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