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
【关于房屋拆迁合同诉讼的情况反映2009年3月,本人所在的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近湖镇胜利村新农组因建设234省该怎么解决?2009年3月,本人所在的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近湖镇胜利村新农组因】
问题描述:
关于房屋拆迁合同诉讼的情况反映2009年3月,本人所在的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近湖镇胜利村新农组因建设234省
该怎么解决?
2009年3月,本人所在的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近湖镇胜利村新农组因建设234省道而拆迁,本人的房屋也在拆迁范围之列。
2009年3月20日,建湖县近湖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受建湖县近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与本人签订了《拆迁产权调换房预购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在规划区域新建定销房住宅供本人等选购,并明确调换房位置为建湖县近湖镇胜利中心村(即建湖县城翠湖新村)。房屋售价均价为1480元,四层为+0%。协议还约定,2010年1月26日前由本人按所领取选择房顺序进行选房,届时,双方在结清所有账目后,签订正式协议书,再向本人交付新房。
到2010年10月本人才领取到房号,房号为建湖县城翠湖新村9号楼404室。建湖县近湖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求本人将房屋售价提高5%,本人不同意。本人要求他们按照双方所签订的《拆迁产权调换房预购协议书》结清房款,交付房屋。而他们因此不与本人结清账目,并不将该房屋交付给本人。
本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均未有结果。
李永生回答:
能这个案由说详细些么?
对补充问题的回答:鉴于你与建湖县近湖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换房预购协议约定的内容,建湖县近湖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构成单方违约,无权要求你将房屋售价提高5%。
楼主遇到这种事情,找政府反映无果,此时你要准备好材料和证据,赶紧到你所在地法院上诉(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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