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戏》中的一个疑难问题
《社戏》的开头有这样一段话:“我们鲁镇的习惯,本来是凡有出嫁的女儿,倘自己还未当家,夏间便大抵回到母家去消夏。那时我的祖母虽然还康健,但母亲也已分担了些家务,所以夏期便不能多日的归省了。只得在扫墓完毕之后,抽空去住几天,这时我便每年跟了我的母亲住在外祖母的家里。”
为什么归省必须在扫墓完毕之后?对这个问题,我想提供两点看法。
那时,绍兴一带(作品的背景)对扫墓十分重视。当地乡下墓祭一年共有3次。一是正月中间,叫做“拜坟岁”;一是清明前后,叫做“上坟”或“上坟市”;一是10月叫做“送寒衣”。一般情况下,“拜坟岁”和“送寒衣”都只有男子参加,女人是无份的。
“上坟”是相当隆重的。顾铁卿所著《清嘉录》记云:“上坟,士庶并祭祖先坟墓,从清明前一日至立夏日止,道远则泛舟具馔以往,近则提壶担盒而出,挑新土,烧楮钱,祭山神,奠坟邻,皆向来之旧俗也。凡新娶妇,必挈以同行,谓之上坟市。”范啸风的《越谚·风俗部》也说:“上坟,即扫墓也。清明前后,大备船筵鼓乐,男女儿子尽室越墓,近宗远眷助祭罗拜,称谓上坟市。”根据一些史料记载,上坟之时,还要搞“三献礼”,所乘船只,有男女座船、伙食船、厨司船以及吹手船,多者甚至十余条之数!其仪式之隆重,规模之庞大,重视之程度可见,这是其一。
除了以上属于规矩范畴而必须遵循者外,还有第二个原因。在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时代,城镇中封建家庭以及正在没落的封建家庭,妇女平素是不准出门的。虽则省亲或拜忌日可以例外,但那不过是走一趟路,没有上坟那样的饶有风趣。别说在上坟船中怎样的尽情说古论今,吟诗作对,上得坟时,更具一番情调!对于妇孺来说,最高兴的莫过于采摘野花异草,这对于久关深府大宅的她们来说,可谓是一年中最难得的机会了。
可见,“扫墓”于妇女们来说,是既拘于规矩而又乐意为之的事情。由此看来,夏期省亲为什么必须在扫墓完毕之后,方能成行,也就不难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