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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痛之痛是为至痛

教案设计   2024-12-30

余华的小说,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有了比较大的影响。然而,我一直没有认真注意过。直到有美国俄勒冈大学教授温德女士,把她的论文给我。我一看其中主要是论余华的,这才认真找来余华的作品读了起来。

匆匆阅读之余,果然感觉不凡。

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写的故事很现实,情节也很简单。主人公的父亲为主人公准备了一个漂亮的红背包,让他出门远行去看世界。

他走在山路上,找不到旅店,就想搭车。他站在路旁朝汽车挥手,“努力挥的很潇洒”,可是司机看也没有看他就“他妈的过去了”。他就追,“一直追到汽车消失之后,然后我最着自己哈哈大笑”,但是又马上“发现笑得太厉害会影响呼吸,于是立刻不笑”。在接着走路的时候,“心里却后悔起来”,“后悔刚才没在潇洒的手里放一块大石子”。

这里,吸引我的就是余华那种极端随意,随意得有点怪诞的感觉,然而又不完全是怪诞,在怪诞中有某种深沉的发现和启示。

为什么追不到车,起初没有懊丧,反而哈哈大笑?这是因为这个主人公还年轻,还是第一次出远门,对人生的险恶还没有体验,对自己的生命和前途还没有多少痛苦的思索,因而把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只当做好玩。然而这又不是全部,在觉得好玩之后,或者在更深的意识深处,主人公产生了仇恨——在这样纯洁的心灵上居然冒出了后悔没有抓起一块石子去砸司机的邪恶念头。这实在是人生的可悲之处。余华的笔力有点叫人惊叹!

余华的小说,表面看来,感觉十分自由。有时很写实,写实得好像作者漫不经心,然而妙就妙在这种漫不经心上。有时则突然滑向一种极端荒诞的感觉,比如说,主人公由于抱不平,被抢苹果的人群打得很惨:“这时有一只拳头朝我鼻子上狠狠地揍来了,我被打出几米远。爬起来用手一摸,鼻子软塌塌地不是贴着而是挂在脸上。”在写这样的事情时,居然连一点疼痛的感觉都没有涉及。

如果用纯写实的价值去衡量或者用传统的“细节的真实性”去追究;恐怕是要作出否定的判决的。然而欣赏文章不能只用一个尺度,特别不能光从读者自己熟悉的尺度去评判作家的创造。一旦在你面前出现了与你原有尺度不合,或者与你的心理预期有冲突的作品时,你最好别忙着去作判断,还不如先审视一下:作家为什么不走那条驾轻就熟的老路?

余华之所以不写鼻子被打歪的痛苦,那是因为他追求的是一种感觉不到痛苦的痛苦:人生荒谬到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上痛苦不已,呼天抢地,而在性命攸关的大事上麻木不仁。

不明白这一点,就看不明白余华这个故事的命意所在。

全部情节的核心集中在:司机开车,车上装着苹果,许多乡下人(包括老人、孩子)都来抢他的苹果,把苹果抢光了,连车子的轮胎都被卸走了。作为搭车的人还在这以前特别问清楚了,车子、苹果都是司机的。然而当主人公(“我”)为了保卫苹果被打伤,鼻子挂在脸上时,这位司机居然无动于衷,不但无动于衷,而且还站在远处朝“我”哈哈大笑。

也许现实主义作家要把这车子和苹果都归诸“公共财物”。然而余华不是现实主义作家,他的追求在超现实的世界之中。他好象开玩笑似的向传统情节的因果性挑战。在小说结尾,他并没有承担给读者解释谜底的责任,相反,他好象无缘无故的让这个司机跳到拖拉机上,和那伙贼一起走了。还在车子里朝“我”哈哈大笑。

这是现实的悲剧,然而在艺术上却是喜剧。

喜剧的超现实荒诞,是由一种扭曲的逻辑,它与现实主义情节的理性逻辑不同。这样的歪曲逻辑,能启发读者想起学多深刻的悖谬现象,甚至可以说是哲学问题:为什么本来属于你自己的东西被抢了你却感觉不到痛苦呢?为什么自己一大车东西被抢了而无动于衷,还又把别人的一个小背包抢走呢?

这不是天天都发生在你周围的普遍现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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