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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的风格

教案设计   2024-12-23

散文界认为《我与地坛》风格独特,向人们提供了许多散文写作的新的可能性。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与创作主体有一定距离的散文,而是带有自传、自省、自诉的意味,创作主体以真实的身份投入到作品之中,坦诚地表现自己。在内容上,它打破了抒情、议论与叙事、写景的间隔,以思辨为主导,而又自始至终饱含情感,从容地辟出专章写景、叙事、绘人,容量丰富,内涵饱满。在这么小的篇幅里要容纳这么多的内容,结构自然是一个关键。但偏偏在这一点上,史铁生显示出大将风度,写得相当自由洒脱。他似乎无心于章法,率性而为。全文分章而列,各章之间难得见到起承转合的过渡,好多章节开端接续显得似无关联,个别章节似乎是通过嵌入而组合进去的,但是整篇作品读过去又让我们感到生气灌注。史铁生是从大处着眼的,他抓住的是文章的氛围和情调,不管各章的笔法如何,不管是思辨,还是写事记人,全都透出一股情思深沉的味道,显得和谐而毫无龃龉。

文无定法,史铁生大难之后对许多东西已看得很透,有做人的,也有作文的。他曾说创作是没有什么规矩的,他做小说如此,他做散文也是如此。

秋天的怀念

史铁生

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眼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然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着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儿!”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刷刷拉拉”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地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唉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叼叼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吧?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她出去了,就再也没有回来。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们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思考题:

1.母亲的主要性格特点是什么?

2.文中,⑴作者两次写到了母亲要推儿子到北海看花,母亲的用意是什么?⑵文章结尾着重描写了“秋风中正开得烂漫”的菊花,作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参考答案]

1、慈爱、坚强。

2、(1)调节儿子的情绪,激发“我”战胜疾病的勇气。(2)表明“我”摆脱了痛苦的心境,变得坚强起来。在结构上,照应上文。

合欢树

史铁生

10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试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10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做根本不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白花的裙子。

我20岁时,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是洗、敷、熏、灸。“别浪赛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试怎么知道会没用?”她每说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文学,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吗?那就写着试试看。”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也获了奖,母亲已离开我整整7年了。获奖之后,登门来访的记者很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了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

“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晴,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子去,小院在一个大院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子,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子里的老太太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话,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子去看看吗,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到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蹬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绿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都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个子,而且还比较茂盛。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太大意。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看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蹬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

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喜欢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儿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的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橱房都扩大了,过道窄得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想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了享受。

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一九八二年

思考题:

1、“母亲”对“我”的爱表现在那些方面?

2、本文描写母亲的文字并不多,作者反而花了很多笔墨写合欢树,这是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尽一切力量医治“我”身体,精神上给“我”鼓励,为儿子写作到处奔忙。

2.合欢树为母亲亲手栽种,想到树就想到母亲;合欢树也是母亲过去艰难生活的见证,是唤起他们母子希望的所在,作者把对母亲的思念之情都熔铸在对合欢树的叙述中,语气平淡,而情寓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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