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语文”的混淆及其对语文与人文关系的遮蔽
在语文教育教学研究中,语文与人文的关系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人们对此也已有颇多研究。然而,有意思的是,我们在探讨“语文与人文的关系”这样一个学科教育的问题时,所采用的“语文”概念的内涵却常常是非学科化的。相反,“语文”在这里只是一个日常概念而非一个学科教育学的专有名词。作为日常概念的“语文”与作为学科教育学专有名词“语文”显然是不同的,前者是汉语的一个普通词汇,后者则是特定的课程名称。也就是说,在语文教育研究者的视野中至少存在两种“语文”概念:一是作为普通词汇的“语文”,一是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它们具有各自的内涵和意义。将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内涵与作为普通词汇的“语文”内涵相混淆,必然会导致“语文与人文关系”研究的混乱。因此,对两种“语文”概念的辨析应是探讨语文与人文关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性研究。
一、作为普通词汇的“语文”
“语文”作为汉语的一个普通词汇,对其涵义的权威解释主要来自语言词典。《汉语大词典》对“语文”这一词条的解释是:“①书面语言或文章。鲁迅《且介亭杂文·答曹聚仁先生信》:‘语文和口语不能完全相同。’②语言和文字。如:语文程度(包括阅读和写作等能力)。③语言和文学。如:语文课本。”①《现代汉语词典》只收录了两种释义:①语言和文字。②语言和文学的简称。②《辞海》没有列出“语文”词条,但有“语文学”和“语文词典”的条目。对“语文学”的解释是:“偏重从文献角度研究语言文字的学科的总称……包括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校勘学。”③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此处实际上是将“语文”解释为“语言文字”的;对“语文词典”的释义是:“词典的一种。以汇集普通词语为主,同时酌收少量专科词语,对词目作语文上的释义。”④这里的“语文”也是“语言文字”之意。可见,权威的语言词典对语文的解释以“语言文字”为主流,虽然“语言和文学”也是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涵义,但从该义项后面的例子“语文课本”看,这个涵义应该归在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这个专有名词下。
除词典之外,“语文”作为“语言文字”解也是相当常见的。朱光潜先生在《谈文学》中写道:“如果它所写的思想或情境本身引人入胜,我便觉得它好,根本不很注意到它的语言文字如何。反正语文是过河的桥,过了河,桥的好坏就可不用管了。近年来我的习惯几已完全改过。一篇文学作品到了手,我第一步就留心它的语文。”⑤毋庸置疑,这里的“语文”就是指“语言文字”。曹伯韩先生在《国学常识》一书中,用“语文”作为第二章的大标题,其所论及的内容都是有关语言文字的,可见他对“语文”一词的理解。由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合办的核心期刊《中国语文》的“语文”也就是“语言文字”。申小龙的著作《语文的阐释》,综观全文,不难发现,此处的“语文”仍是指“语言文字”。由此可见,“语文”作为汉语的一个普通词汇,被大部分人所认同的是“语言文字”之意。
二、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
“语文”作为课程名称,人们对它的解释可谓是众说纷纭,目前主要有四种:语言和文字、语言和文章、语言和文学、语言和文化。“语言和文化”一解是语文新课程改革和新课标颁布后流行的说法,这里暂时不予评价。先说说“语言文字”和“语言文章”。“语言和文字”显然继承了作为普通词汇的“语文”的涵义。“语言和文章”在本质上也就是“语言和文字”,更准确地说,它是“语言和文字”的变种。叶圣陶先生在1960年《答孙文才的信》中对“语文”的解释从“语言文字”更改为“语言文章”,他在信中写道:“‘语文’一名,始用于一九四九年之中小学语文课本。当时想法,口头为语,笔下为文,合成一词,就称‘语文’。自此推想,似以语言文章为较切。文谓文字,似指一个个的字,不甚惬当。文谓文学,又不能包容文学以外之文章。我个人想法如此。”⑥因为“文字”的提法有“指一个个的字”的嫌疑,所以将它改为语文课本中实际出现的主要形式——“文章”。将“文字”改为“文章”无非是要强调,语文课本中出现的主要不是单个的字,而是有组织的字,两者并没有实质上的不同。将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解释为“语言文字”或它的变种“语言文章”在语文教育教学界一直占据主流位置。
难道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和作为普通词汇的“语文”没有本质区别吗?两者的内涵是一样的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是一个专有名词,它有着不同于作为普通词汇的“语文”的特殊意义。因为语文课程的设置是一项教育行为,而教育是有计划有目的的活动,因此对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不能像一般生活词汇一样只作字面上的理解,它的涵义反映了语文课程设置的目的,从而决定了语文教学的内容和方法。也就是说,对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的解释,是要为实现语文教育的目的服务的,或者说,对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的不同解释本身就反映了各个解释者心目中不同的语文教育目的。在我们看来,语文教育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培养学生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一是通过文学作品的教学对学生进行人文教育。因此,把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解释为“语言和文学”也许能够比较清晰地反映出这样两个教育目的。
事实上,把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理解为“语言和文学”既有历史的实践经验,又有理论研究的支持。我国在1956年进行的语文分科改革中,就是将语文分成“语言”和“文学”两门课程。当时叶圣陶先生在《关于语言文学分科的问题》一文中强调:“一方面使学生受到充分的系统的语言教育,一方面使学生受到充分的系统的文学教育。我们必须实行语言文学分科了。”⑦可见,他旗帜分明地将语文等同于语言和文学。现在也有不少研究者认同这一解释,以王尚文教授为代表,他在1990年出版的《语文教改的第三浪潮》中明确指出“语文课是语言文学课”;2004年他又与好友胡尹强教授发表文章指出:“语文即语言和文学”,并呼吁“语文”一分为二。⑧新课程改革中由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也为这一解释提供了依据:“高中课程设置了语言和文学、数学……等八个学习领域”⑨,并在“语言和文学”这一学习领域下设置语文和外语两门课程,这实质上说明了语文就是汉语与文学。
三、两种“语文”混淆对语文与人文关系的遮蔽
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可以明确:作为普通词汇的“语文”一般被理解为“语言和文字”,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则应该是“语言和文学”之意。而在语文教育教学研究中,我们往往将两者混淆,把作为普通词汇的“语文”的涵义“语言和文字”强加给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忽视了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的特殊性。这种混淆成为语文与人文关系研究中的巨大障碍,遮蔽了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与“人文”的真实关系。
在语文与人文关系的研究中,将“语文”理解为“语言和文字”,容易造成以偏概全,使语文课程的内容局限于语言本体发展及语言文字应用的基本规律,导致语文教育的两大任务“充分的系统的语言教育”和“充分的系统的文学教育”不能都得以实现。这样,语文教育实际上就成了语言教育,师生将注意力都集中在语言知识的学习和语言能力的提高上,文学教育失去了应有的地位。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中小学教师们往往把文学课上成非文学课,把文学作品仅仅当作语言教学的材料。文学作品作为人文教育最好资源的价值被丢弃了,从而使得在语文教育中进行人文教育的可能性大大减少。同时,过于强调语言知识和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也难免使语文教育显得枯燥,加上有些教师对语言教育理解的偏差,语文教育往往就成了机械的记忆背诵和单调的语言训练。把“语文”解释为“语言和文章”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文学教学的缺席和语言教学的枯燥与机械化,使得“语言和文字”与“语言和文章”解释框架内的语文教育的人文性降低到令人无法想象的地步。但是,语文教育又不能撇开人文教育的任务,人们认为语文教育天然具有承担人文教育的责任,这一点在1997年语文教育大讨论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失落了人文的语文遭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指责。语文教育实践的去人文化和它在理论上应该具有的人文性构成了深刻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渗透”一词出现在“语文”与“人文”之间。在语文教育中渗透人文精神,具体表现在:强调教师的人文精神,还学生以主体地位;呼吁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终极关怀品格;主张营造民主的课堂氛围,等等。这些研究大都停留在教学交往和师生关系这个层面,只是一般的教育研究,而非语文教育研究,尽管这些成果也能运用到语文教育教学中来。另外,也有关注语文教材选文的人文性的,但是过多关注言语内容所传递的人文信息,忽视言语形式的人文性,甚至将人文精神从文本中抽离出来讲授,使得“语文”与“人文”的融合更加困难。可以说,在“语言和文字”与“语言和文章”的解释框架内,语文与人文成了两张皮。
新课程改革以来,一股新的潮流是将“语文”解释为“语言和文化”,把什么都纳入语文的范畴,实质上,“语文”成了什么都不是。这种“泛语文”的倾向目前正蔓延开来,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如果说,把“语文”解释为“语言和文字”与“语言和文章”是语文对人文的驱逐,那么,把“语文”解释为“语言和文化”则是人文对语文的排挤。两者都无法真正揭示语文与人文的关系。
四、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与人文的关系
要真正揭示出“语文”与人文的关系,必须首先恢复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的本来内涵,将它定位于“语言和文学”。因为语文的人文性正是源于语言的人文性和文学的人文性,尤其是后者。语文教育人文性的内涵当然是丰富的,包括思想、道德、政治、文化、美感等多种人文因素,但它的核心却应该是情感。人是理性的动物,同时也是情感的动物,在基础教育阶段,必须有一门课程来关心学生的情感。苏霍姆林斯基曾说:“人的文明最精细地表现在情感的文明里,学校里学习的许多东西,会随时间流逝而被遗忘,但是人的情感所接触过的文化财富,会在我们的心灵里留下痕迹。”⑩而文学作品的人文性说到底就是情感性,因为文学是人学,是关于人的情感的学问,直指人的内心世界和人性本身。在现有的课程资源中,文学是进行人文教育和情感教育最好的教科书。同时,语言的人文性也是语文教育人文性的重要来源。语言绝不仅仅只是一种工具,它更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是语言将人类从动物世界中提升出来从而使人成为具有生命意志的存在;是语言使人类文明得以传承、延续和发展;语言是作为个体的人进入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钥匙,也是其进入人类世界的钥匙,语言化的过程就是其人化、社会化、民族化的过程。一个人的言语世界总是与他的精神世界相联系、相吻合,正如池田大作所说:“每一句话里都有一颗心”。因此,把语言与锯子、刨子、凿子等“工具”相提并论简直可以说是对语言的亵渎。语文课程中的语言教育应该充分挖掘汉语言中沉淀的文化的、历史的、人性的因素,而不仅仅是语言知识的简单记忆和语言能力的机械训练。
语文课程的两个领域“语言”和“文学”的人文性决定了语文课程中的人文性是一种客观存在。人文性是语文课程固有的基本特性,而不是从外面添加、渗透进来的。从语文与人文的这种天然联系可以看出,语文其实就是人文,而且是一种特殊的人文。其特殊性在于,与一般教育和其他课程相比,语文课程的人文性除了体现在教育目的、师生关系、教学氛围等之外,尤其体现为课程内容的人文性;而与其他人文学科的课程内容相比,语文课程内容的人文性除了体现在言语所传递的人文信息之外,尤其体现为言语本身。也就是说,语文是一种体现在字里行间的人文。语文课程中的人文不能脱离具体的言语来单独言说自己,一旦脱离,就成了一般意义上的人文精神,而不是语文课程中的人文了。人文性不是被风干的简单教条,而是一种渗透在字里行间的精神,语文的人文性在言语之中,而不是在言语之外。很多中小学教师在讲解文学作品的时候,侃侃而谈作家的人文精神和作品的人文内涵,可是一旦分析到作品中具体的文字,就看不到其背后隐含的深刻意蕴了。仿佛作家和作品的人文精神是一回事,作品中具体的字、词、句又是另外一回事。无法透过作品的言语来挖掘作家、作品、人物的人文性,而是绕过具体言语来抽象地谈论人文精神,是当前语文教学中的一大弊病。
总之,将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理解为“语言和文学”才符合语文教育教学的目的,也才能真正揭示语文与人文的关系。在语文课程中,语文与人文不是两张皮,语文知识的学习、语文能力的培养与人文精神的熏陶实在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语文课程本身就是一种人文活动,它的两大领域“语言”和“文学”,充分体现了言语与人文的高度融合。
长期以来,语文与人文关系研究中存在的这个前提性的误区,究其原因,乃是源于学科立场和学科视角的缺乏。看起来我们是在语文学科之内探讨语文与人文的关系,而实际上并没有从语文学科本身来思考这个问题。首先,对语文内涵的把握没有坚守学科立场,将作为普通词汇的“语文”与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相混淆;其次,对语文与人文关系的探讨也没有深入语文学科内部,事实上,很多在“语文教育的人文性”名义下进行的研究,只要将“语文”二字去掉,同样适用于其它任何一门学科。可见,对语文与人文关系这个问题的研究恐怕还需要回到原点,重新审视其思维方式和研究路径。坚守语文学科立场,真正从语文学科视角来探讨语文与人文的关系,才能使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不至于从一开始就走错方向。
注释:
①《汉语大词典》第11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3年版,P221。
②《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P1412。
③④《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P1035。
⑤朱光潜《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二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P308。
⑥叶至善《叶圣陶答教师的100封信》,开明出版社1989年版,P9。
⑦叶圣陶《关于语言文学分科的问题》,《语文学习》,1955第8期。
⑧王尚文《呼吁“语文”一分为二》,《语文学习》,2004年第4期。
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P2。
⑩苏霍姆林斯基《培养全面发展的个性问题》,教育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P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