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偶简介
木偶,古代叫傀儡、魁儡子、窟儡子。用它来表演的戏剧叫木偶戏。
木偶艺术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最早的木偶可能与奴隶社会的丧葬俑有关。
1978年山东莱西县汉墓的发掘发现;使我们看到汉代制作的可坐、可立、可跪、可灵活操纵的木偶实物,这也证实了《列子·汤问》记载的“偃师造神奇木偶”和《乐府杂录》记载的“陈平用木偶美人解冒顿围困刘邦”故事的可能性。
据唐杜佑《通典》记载:“窟儡子,亦曰魁儡子,作偶人以戏,善歌舞,本丧家乐也,汉末始用之于嘉会”。这说明到了汉末,已有了丧葬、嘉会并用,且具表演功能的木偶。到了隋代,木偶的制作高度发达,已从演百戏(古代杂技的总称)、歌舞发展到表演故事片断,形成了木偶戏的雏形(详见《大业拾遗记》)。
唐代,木偶艺术日渐成熟、高超。据《明皇杂录》载:唐玄宗被李辅国迫迁西内时,曾作过一首咏吟傀儡的诗:“刻木牵线作老翁,鸡皮鹤发与真同,须臾弄罢寂无事,还似人生一梦中”(一说此诗为梁锃作),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当时木偶戏的逼真及观赏者的感受。封演撰《封氏见闻记》载:唐“大历中,太原节度使辛云京葬日,诸道节度使人修祭。范阳祭盘最为高大,刻木为尉迟鄂公突厥斗将之戏,机关动作,不异于生,……又设项羽与汉高祖会鸿门之像,良久乃毕”。由此可见,唐代木偶不但成为表演完整故事,可供人们欣赏的艺术形式(尽管它还不时的为丧葬服务),而且已发展到“闾市盛行焉”(见杜佑《通典》)。
宋元时期是木偶艺术发展的鼎盛时期,据宋朝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载,当时汴京开封瓦舍(宋代城市里娱乐场所集中的地方。作者注)很多,其中最大的有“大小勾栏(百戏杂剧演出场所)50余座”,“可容数千人”。
元代(公元1279至1368年),杂剧艺术光芒四射,木偶艺术亦水平不俗。从仅存的《朱明优戏序》看,元代木偶已将“操纵技巧与言谈、歌唱及喜、怒、哀、乐作生动表演,剧目已具备了杂剧的现实主义内涵。
由明至清,木偶戏发展的特点是遍及各地,支派繁多。
明代(公元1369至1644年)木偶,万历后兴旺。以木偶特盛的福建为例,泉州的提线木偶,制作精巧,操作复杂(一个形象的提线多至十几至二、三十条),且声腔活泼,音乐丰富。布袋木偶,仅福建一境即有南北两派之分。南派属泉州,音乐结构与泉州提线木偶相似;北派属彰州,以龙溪布袋木偶最为著名,用皮黄音乐,行当齐全。演出内容上,南长神话,北擅武戏(但后来北派也增加了不少神怪、鸟兽的动作,表演功能得以扩大)。“水傀儡”表演更富故事性;杖头木偶,粤、闽、黔广有流行。
清代(公元1616至1911年),杖头木偶遍布四方,行当众多。杭州有“木人戏”,广东有“抓颈”杖头,四川杖头有大、中、小三种形式,山西杖头分晋中、晋南两种。北京杖头,多“内庭供奉”,时称“大台宫戏”,实为一种特殊形态的“京剧”,许多名伶如金秀山、刘永春等都“钻筒子”客串过,京城木偶也有“四大名班”(“四义班”、“金麟班”等)。陕西合阳线戏,明代已有发展,乾嘉年间,流行于山、陕、豫三省毗连的30余县,仅合阳就有戏班30多个。杭州、泉州班社林立,上杭提线木偶光绪时鼎盛,江苏提线木偶清末便风靡海外(东南亚地区)。流传粤东、闽西的铁枝木偶,清末成型,红极一时。陕西蒲城的“火神会”,以“药发傀儡”形式演《天女散花》、《武松打虎》、《三打白骨精》等故事,是清代此类木偶戏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