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考级,放一马如何?
近来,由中国语文报刊协会学术委员会作文考级中心发起的作文考级,成为语文界的一个新的是非。褒之者认为是“对作文教学的一种新的探索”,“有利于孩子写作能力的提高”;贬之者认为是“将艺术化的写作量化,用技能化来验证艺术化,这本身就不科学”,含有商业动机,是在“圈钱”等等。鄙意以为可先放其一马,勿一棍子打死,毕竟这一“新生事物”还未满周岁,是骡子是马,何妨溜溜再说。
具体原因有二:
一是作文客观上有等差,并非无级而妄考。凭常识可以推知,学生的习作是有等差的,这一点正如同工人车的零件。既有等差,为其分级,顺势评定技能水平,理所必然。叶圣陶与朱自清在《国文教学》中坦陈:写作同时也是一种技术。因此,既为技术,掌握的人必有娴熟生疏之别,表现于产品必有一级、二级……乃至等外品。故作文客观上有档次,为其分级则亦无不可,为学生写作技能分级亦无不可。为分辨鉴定等级,考试固一端也。
二是可以促进语文教学的评估研究,特别是作文教学的评估研究。从关心语文教育的角度而言,有一个独立于教育教学部门的第三机构,对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鉴定,这无疑是一件大好事。作文考级若能对学生的作文进行客观的量化评估,准确的检验出学生的作文水平,这应该是语文教育的一个福音。对作文考级的探索,有助于深化和推进作文教学的评价研究和语文教育评估的研究。这一次的考级,初衷可能是商业动机,正可以利用商业运作的优势,集中社会力量对作文教学评价作深透之研究,并以之带动语文教育科学体系的建设与研究。因此,对商业渗透语文新领域大可不必痛心疾首,并一概拒斥之。
当然,作文考级也并非无懈可击,例如:它的让人咋舌的培训费用(200—300元?)和报考费用(120元?),难免让人有“圈钱”之感;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三总共要有十二个“级”要考,分级过细,是客观上学生作文就有这么多“级”呢,还是商业目的,为钱设“级”呢?再者,以内容、体裁来分级,是否科学?这些都有待于作文考级的再实践。
总之,为稳妥起见,我以为现在的态度是:姑放一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倘试验一段时间,果能有补于语文教学,当再鼓吹之、光大之;若纯属扰民图财之具,则当大张挞伐,铲除净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