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她不“取”——关于汉字字形复习中的一个问题
在复习“识记现代汉字字形”这一专题时,我们发现这样一个事实,有一些词,其中的某个字眼极易被写错,而且这错字儿配在词里头看上去合情合理,于是“理所当然”的“将错就错”,结果也“理所当然”的“一错再错”。
比如说“察言观色”,不少人落笔就是“察颜观色”。矫正多遍,也难改“前非”,不但不改“前非”,反而错出十足的理由来:你察你的“言”,我察我的“颜”,各有所指,相安无事,不是很好吗?再说,前一个“颜”后一个“色”,正应《楚辞·渔父》“形容枯槁,颜色憔悴”一句中“颜色”之义,这能算错吗?还有,如今一些报刊文章,不也常常这样用吗?
言之凿凿,实在有理。若不假思索地想去,还会觉得“察颜观色”更有天成之致。原来初学此词,大多是先闻其声,再见其形。因此听“yán”“sè”其声,自然就想到“颜色”其形,如此字形先入为主,进而附会其义,更以为合情合理。至于符合该读音的还有一“言”字,则不管不顾了。
然而不能这样不管不顾,不能这样依声定字,因为字形选择的背后是事理分析,我们要保证所选字之义符合正确的事理分析。如果考虑不周而致一字之误,就可能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察言观色”语出《论语·颜渊》:“察言而观色。”字面意思是详审别人言语,观看别人面色。指从观察言语脸色来揣摩别人的心思。(南京大学出版社《新汉语成语词典》1997年版)显然,在想要求得相同的能指意义时,“察颜观色”完全遗漏了“言语”这一重要的“观察”内容。在上述语境中,若只剩下“脸色”(颜色)供人“详审”,整个词语的意义就变得单薄,甚至根本丧失力量,达不到表达的目的。毫无疑问,观察“言语”与“脸色”,是从内外两个角度出发揣摩别人的隐微心思,这样的方式才是合情合理的,是能够作出正确的分析与判断的。但如果根本不考虑“言语”呢?我们知道,就揣摩别人内心隐微这一目的来说,言语、脸色都不能独立成为有力依据,因为“心口不一”是一般现象,而脸色如何也不能确证其心中所想。可是“察颜观色”却传达着这样的无意识,一个人的脸色是忠于他的隐微心思的——这显得武断。因此,以“颜”字入词,单凭“颜色”揣摩别人心思,多有不妥。
并且,若弃用这个分量极重意蕴非常的“言”而取“颜”,则此词用在具体情景中时,就不会再有“弦歌”与“雅意”的况味了。另外,就词语的精练与表意效能上看,“颜”“色”近义而重复,在不能带来好的修辞效果时,这样的重复就显得多余,这实质上是一种浪费,是在制造噪声。
就以上分析来看,唯“言”能及义,故“察言观色”非“言”不取了。
因此,识记、辨析字形应该尽量从其背后蕴含的事理上找根据,不可想当然,更不可牵强附会。稍有不慎,就弄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结果来,导致最后是非莫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