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翻译 范文 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心得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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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心得范文例文1

  十七大修改过的党章,在党员的八项义务中增加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这是顺应总纲部分的修改而与之相匹配的规定。做为一个党员,当然不应该忘记这些义务。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变化和党的任务的不同,对党员必须有不同的要求,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千变化万变化,只有一条是最根本的,那就是不要忘记自己是共产党员。

  共产党员,这个被冠以“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的光荣称号,是值得我们永远珍惜的。

  不忘记这个称号,我们就会努力学习,活到老学到老,只有学习,才能不落伍。世情、国情、党情千变万化,眼花缭乱,我们怎么样才不会在一些表面形象面前迷茫,不会为千奇百怪的信息甚至是谣言所蛊惑,关键在于学习,在学习中多问几个为什么,避免把树木当成森林,把表象视为内涵,把捕风捉影的消息看做重大事件,不会为所谓“中国排世界第二位”而飘飘然,也不会为平均工资数与自己相差甚远而愤愤然,愚以为,老老实实读一些书,认认真真思考问题,是可以解决许多死疙瘩的。

  不忘记这个称号,我们就会把党的利益,也就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位,从心里永远把自己当成劳动人民普通的一员。共产党员不是苦行僧,他奋斗的目标也不是贫穷,因而不是不要个人利益,相反,我们要在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既为社会主义事业带头做奉献,又与群众共同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分配不能搞平均主义,也不允许无视两极分化,当然,那些藉人民给予的权力,损公肥私,权钱交易,以至走上犯罪道路的,各有各的环境和原因,各有各的变化过程,但是,殊途同归都走进了黑胡同。有的人说百分之多少多少都有二奶,那是他们的妻子“要财不要面子”的逻辑产物,君不见还有一些是“妻管严”,“要财兼要面子”的,不能一概而论。他们是共产党员,但是他们不代表共产党员,更不能说共产党员都与他们一样。有人说,多着呢,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些道理,但是一到春天,再厚的冰也会化了的。听!“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xx同志在十七大的报告,就是一声响亮的春雷。

  不忘记这个称号,我们就会在各个层次,各条战线,各个单位,涌现一大批为党的事业兢兢业业奉献的带头人。他们的模范行为,不正在影响和带动着身边的伙伴,形成浩浩荡荡的队伍,走在全面建设小康的道路上吗?带头人是不分辈分的。祖辈自有祖辈苦,儿孙自有儿孙福,年龄的差异,造成代与代间的鸿沟,站的角度不同,看问题的方法不同,历代如此,怎么填平呢?方法还是发展。看到成绩,吃到甜头,老一辈、小一辈会笑到一起的。年轻党员要看到老党员品质优秀的一面,看到他们为共和国奠基付出的血汗;老党员要看到新党员朝气蓬勃的一面,共和国的强大要靠他们。优良传统要传承,不能“废弃”;新的作风要发扬,不能光是指指点点。每个共产党员都是党的一个细胞,每个细胞健全了,共产党才有力量。

  说话办事,一举一动,别忘了,自己是共产党员!

学习心得范文例文2

  八月二十八号下午,我校会议室里座无虚席。从香港请的著名教育专家于兆兴亲临我校,对我们进行了西点执行力的讲授。通过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我深深的感到做为一名老师,如何从事本职工作和目标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

  一、要有团队意识

  执行力就是按时地、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或提供结果的能力,学校管理也是这样,虽然大家部门、岗位、职务各异,但是目标是一样的。“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个人的成功必须建立在团队先赢的基础上,因此,团队里的每个人都要付百分之百的责任。

  二、要有目标意识

  我们锁定目标,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做。未达目的是要反思,想出办法并反思,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三、要有责任意识

  1、坚守承诺

  做人要诚实守信、一若千、尽职尽责。

  2、结果导向

  平共处,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一旦锁定目标就要不达目的不罢休。结果很重要,过程也很重要。

  3、决不放弃

  在面对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我们要迎难而上。在面对批评和指责的时候,我们要摆正心态、虚心接受。要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教学工作中去,学以致用才是最重要的。

  通过这次学习,认识到提高执行力的五个方面:一、从自我做起。二、主动面对问题。三、工作无小事。四、拖延是恶习。五、老好人要不得。

  希望通过这次学习,使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渐强大,能力提高,与学校共同发展。

  西点执行力学习心得体会

  中旭《西点执行力》培训心得体会

学习心得范文例文3

  能与各位交流研究和学习物权法的心得,我感到很荣幸。我今天的发言分两个部分:一是物权法立法进程的简单回顾;二是有关物权法的体系。②

  一、物权法立法进程的简单回顾

  物权法已颁布,并自XX年10月1日起施行。那么,在物权法颁布之前,我国现行法上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在内的物权体系是否已初步形成?一般认为,民法有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之分,前者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后者则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不仅包括民法典(在我国是民事单行法律),还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的民事法律规范。物权法属民事法律规范,这点应没有异议。民法通则设“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一节,规定了实际上属于物权的一些权利类型及其取得与保护。但该法回避了“物权”的概念,另仿照前苏联的法律体系将抵押、留置设在债权一节中,作为担保方式而加以规定(同样是抵押与质押不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抵押等作了规定。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尤其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了规定。担保法对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作了系统的规定,另最高法院的担保法司法解释对此作了完善,初步建立了担保物权体系。另外,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渔业法、海商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文件中,也有许多具有用益物权性质的权利规定。可以说,我国现行法上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在内的物权体系已初步形成,只是欠缺形式意义的物权法而已。

  1998年3月,民法起草工作小组成立,该小组的成员有六位教授、一位退休法官、两位退休人大法工委干部。1999年10月,由梁慧星教授负责的课题组完成了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拟定;XX年底,由王利明教授负责的课题组也完成了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拟定。在两个物权法草案学者建议稿的基础上,全国人大法工委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征求意见稿),并印发广泛征求意见。后由于立法计划的变动,物权法以单行法的形式制定、出台的方案被修改,该物权法征求意见稿经修订后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审议稿),于XX年12月23日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因“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有关方面认为,民法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一并研究修改历时较长,以分编审议为宜,当前应抓紧制定物权法”,故十届全国人大恢复了以单行法的形式先行制定物权法的立法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七次审议后,物权法于XX年3月16日由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

  在物权法(草案)三审和四审之间,巩献田教授于XX年8月12日通过网络渠道发表了题为“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为宪法第12条和86年民法通则第73条的废除写的公开信”一文。“违宪说”最主要的四大理由是:第

  一、物权法(草案)对宪法和民法通则核心条款的废除是违宪的;第

  二、“平等保护”原则与“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冲突违宪;第

  三、物权法(草案)背离宪法和1986年民法通则的社会主义原则违宪;第

  四、物权法(草案)未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违宪。但巩献田教授并未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进行学术性的论证,只是以“三问物权法的某些起草者”和“关于物权法四答友人”的方式通过网络渠道发表观点。后部分宪法学者也加入到“违宪说”的阵营。现物权法已通过,是否违宪?相信各位可作出判断。其实,关于公有财产的平等保护问题,民法学者内部一直存在“一元论”与“三分法”的争论。前者认为物权法不应该规定所有制,后者则坚持确认国家、集体和个人三种不同的所有制。如果各位看过两个学者建议稿及相关的论文就清楚“一元论”与“三分法”并非水火不容,所有权的类型化与平等保护之间是可以做到兼收并蓄、相得益彰的,理由是:采用所有权类型化与平等保护原则相结合的立法方案,不是基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更不是出于迁就现实,偏向于对公有财产特殊保护的需要,而是基于对我国基本国情的认识和宪法及其他法律现有规定方面的考虑,同时,也是基于对所有权一编整体结构设计方面的技术斟酌。已颁布的物权法就是采用这种立法方案,在总则编第一章“基本原则”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又在所有权编第五章规定了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二、有关物权法的体系

  大陆法系民法尤其是德国民法的编纂体例及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引入,对我国的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可以把德国民法的思维方式称之为“法律的形式理性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后来被称为概念法学的原因在于:抽象归纳而形成概念;概念与概念相互联结形成规范;把规范与规范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协调平衡地、一层一层地按照不同的对接将其搭建起来构成一个体系。当这个体系达到完整的程度时,就出现了一部法典。为何在介绍物权法体系前谈概念法学的基本要点,主要在于我研究和学习物权法时的一些体验和感觉。无论承认或不承认,无论自觉或不自觉,一个无庸置疑的事实是,我们研究和学习物权法所使用的基本方法仍然是概念法学的方法。当然,我们应清楚概念法学的弊端在于其所主张的逻辑崇拜和逻辑万能。我们要超越概念法学,但超越的前提在于对它的掌握和理解。下面谈4个问题。

  1、物权法上的概念问题。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继受以德国民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这点应该没有异议。因德国民法在整个法律表达的过程中充满了抽象思维,而这种抽象思维,它和我们所面对的生活现象是有一定距离的,故物权法上的概念比较难懂。根据物权的标的物为自有还是他有,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自物权是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物所享有的物权,自物权即所有权。他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之物上所设定或成立的物权,他物权均派生于所有权,是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使所有权中部分支配权能与所有权分离而产生的。所有权以外的其他物权均属于他物权。而他物权,依其对标的物所支配的内容不同,再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系以支配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地上权(物权法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属之。地役权,是指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了满足自己土地的某种便利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邻地利用权的定义与其相同,比较通俗,但未被采纳)。用益物权的实现常以对标的物的实体加以支配为基础,故又有实体物权之称。担保物权,系以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均属此类。担保物权着重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并通过对标的物的变价而实现,故又称之为价值物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系由日本学说与立法创设,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及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所构成的特别所有权。物权法上也有比较通俗的概念,如相邻关系,它是指相邻各方在对各自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依法应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下面说一下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就是说,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等,它的权利种类、权利内容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可不可以自己来发明一种物权?不可以。可不可以把这个物权的内容改变?不可以。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和改变物权的内容,这就叫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公示原则,是指以公开的、外在的、易于查知的适当形式展示物权存在和变动的情况。我们通常讲的公示,系针对物权变动而言的,但物权存续也是需要公示的。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不动产)与交付(动产)。

  2、体系问题。物权的类型体系,是指在法律上、学理上对物权的基本种类所作的区分以及由各类物权的次级类型所构成的一个完整的系统。那么,物权法所认可的物权是按什么标准进行分类编排而形成系统呢?是根据物权的标的物为自有还是他有,将物权分为自物权(所有权)和他物权,再将他物权按其对标的物所支配的内容不同,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这样的分类编排,使物权的逻辑线索变得十分清晰。那么,物权法的结构、内容设计又是怎样的?有总则,有分则。总则的内容主要是对物权制度所涉及的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抽象概括和一般规定,但总则离不开分则的支撑,一般规定不能游离于具体规则而单独存在。分则的内容主要是对各种物权形态及其细类所作的具体规定,其在内容与规则的设计、制度的安排上自然也不能脱离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理念的统领与制约。物权的概念与性质的界定、“物”的范围的限定、物权法定主义、物权公示原则、物权的效力等基本问题的规定,均对判定某种权利是否属于物权及属于何种物权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3、体系化解说问题。根据物权变动中当事人意思的作用,将物权变动区分为“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和“非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两大类型。先说“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类型。以不动产交易、抵押权设定为研判对象,涉及到的法条有物权法第6条、第9条、第15条、第20条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物权法第6条前段有明文规定。那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呢?买卖双方签订的不动产转让合同、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无效?当然不是,因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就是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在这样的情形下,买方或抵押权人可以追究卖方或抵押人的违约责任。再说“非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类型,相对应的法条为物权法第28条至第31条。以继承或受遗赠为研判对象。其物权的取得“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那处分物权呢?如果标的物为不动产,则“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该办理登记手续如前所述,换句话说,在未办理登记手续前,虽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独自所有或共有),但不能处分不动产。如果标的物为动产且为其他继承人占有,能否依物权法第26条关于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是指在动产由第三人占有的情况下,卖方将其对该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买方,以代替交付)的规定转让该动产?当然不能,因物还没有特定。该动产在怎样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为特定物?当然是在遗产(动产)共有人达成分割遗产合意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为特定物。反过来,如果该动产由出卖人(遗产共有人之一)占有并交付,则适用无权处分善意取得规则。

  无权处分善意取得规则的适用。物权法第97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共有人无权处分动产且已交付,而受让人善意及支付合理的价款,依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其他共有人只能请求该共有人赔偿损失。那无权处分的是不动产呢?如该无权处分行为满足了物权法第106条的构成要件,不存在被追回的风险,因为根据物权法第19条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并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但其诉讼请求应否支持应以物权法第106条为判断标准,即物权法第19条受第106条约束;反之,则存在被追回的风险。这样的制度安排,在追求交易安全和保护交易稳定的范围内比采用物权行为无因性和善意取得制度窄了一点。因为善意取得制度解决的是行为人无权处分时第三人保护问题,而物权行为无因性制度解决的是原因行为无效或被撤销时相对人及第三人的保护问题,故无权处分善意取得规则的适用不包括原因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这样安排,与我国不采用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有关。

  这样分析后,各位是否产生一个疑问,立法机关可否把上述的由法律规范的生活事实用一个法条来概括、规定,当然不行。如果这样概括、规定,该法规范就不是法条了。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受前面所说的编纂体系的限制。因此,我们研究和学习物权法的具体制度时,应将相关的法条串联起来进行理解。顺便说一下行为规则和裁判规则的问题,这对于我们理解物权法是有帮助的。民法兼有行为规则和裁判规则双重属性。行为规则,指行为主体进行民事活动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如物权法第7条“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裁判规则,指法院裁判案件时所遵循的规则,如物权法第33条至第38条。这主要涉及到行为规则不能单独作为裁判依据的问题。

  4、物权保护与侵权责任问题。按照我国的民事立法规划,2010年左右各单行民事法律将全部颁布,但面临着自身条文重复、适用困难的尴尬。举例来说,物权人请求返还原物,是无须证明返还义务人有过错的,只须证明返还义务人无权占有就可以了,物权法第34条有明文规定,即“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其以侵权责任作为请求权基础,因属一般侵权,适用过错原则,物权人须证明返还义务人有过错。如果返还义务人不是基于侵权行为,而是基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无权占有物权人的不动产或动产,适用法律就困难了。物权人请求排除妨碍也同样遇着这样尴尬的情形。如果其以侵权责任作为请求权基础,依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三要件”也好,“四要件”也罢,均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但排除妨碍请求权的行使,只有在损害事实存在的情形才能适用?当然不是。物权法第35条有明文规定,即“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碍或者消除危险。”这两种请求权的目的都是为了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故被称之为物权请求权。因此,返还财产和排除妨碍这两种权利没有安排在债权法,而是将其作为一种独立的权利安排在物权法。

  归纳一下,我们研究和学习物权法,除了要清楚物权类型的体系以便于找“法”外,对具体制度的研判,还需要采用体系化解说的方法。这就是我给各位的提示,当然并不是说我完全掌握了这套方法。我今天的发言到此为止,谢谢

学习心得范文例文4

  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教师道德品质不仅是教师自身的行为规范,而且还是作用于学生的教育手段。其高尚与否,关系到到素质教育能否得以正确顺利地实施。通过暑期的学习,我对师德的含义有了更深一层的体会。

  教师必须有高尚的品德。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是培养、塑造新一代,自己的道德品质将直接影响下一代的成长。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教师既要把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传授给学生,又要用自己的高尚人格影响学生、感化学生,使学生的身心健康地成长发展。因而教师必须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纯洁美好的心灵。在工作中,教师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必须耐得住寂寞,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正如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所说的“捧得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教师对学生要有一颗慈母般的爱心。教师对学生慈母般的爱心应来自对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对教育事业的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教师的母爱精神具有巨大的感召作用和教化力量,她能彻底地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主观能动性。在日常教学中,教师如像母亲一样,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帮助学生,对差生不嫌弃,不歧视,给他们多一点爱,就能极大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使其在学习上有无穷的力量源泉。很多教师的成功经验都证明了母爱力量的神奇作用。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学习心得范文例文5

  根据我校课改工作的需要,报请县教育局批准,3月30日至4月2日,我校一行五人,远赴江苏参观学习了海门中学和常熟第一高中。

  3月30日,我们慕名来到了海门中学。在和学校门卫进行了交涉后,该校主抓业务的副校长王校长接待了我们。在他的带领下,我们先后参观了该校的教学区、活动区、艺术楼、报告厅、"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录课室和校史展览馆。4月1日,我们在常熟教育局督查室主任的带领下,在常熟一中小会议室,聆听了该校校长唐校长对该校历史、近年取得的成绩和当地文化历史传统以及人情风俗的介绍,然后在唐校长的带领下参观了学校的教学区、生活区、活动区和常熟课程文化建设基地。

  参观学习了这两所学校后,我有以下几点感想:

  一、更新教育观念,务求真抓实干

  现在,我们全国上下正在积极推行素质教育,那么什么是素质教育?这次江南之行让我明白了素质教育就是真教育,是一种返璞归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教育。海门中学的校训为:"不弄玄虚,不翻花样,辛苦干从头,看有什么成绩;也当徒弟,也算老师,呼应成一气,勉之这种精神。"学校精神为:"追求真理,严谨治学,厚积有恒。"校风为:"博学笃行,敬业乐群。"教风为:"严谨,求精。"学风为:"厚积,有恒。"校训:"敦品,力学,大气,卓越。"这些话简单朴实而切中肯綮,道出了教育教学的真谛,我校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转变教育观念,团结创新,真抓实干,做出成绩,做出实效。

  二、推进数字化教学,拓展教学新时空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我们的课堂又迎来了发展机遇,但更面临着新的巨大挑战。这次江南之行我们知道了翻转课堂、慕课、微元课堂等等概念,这些新概念也是新理念正在不断地挑战着我们的传统课堂。这亟待我们加快探索的步伐,强化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反思,不断总结。在这一点上海门中学做得比较好的,该校开展的课堂改革实践与展示活动、多方位数字化实验教室的开发与应用、江苏省"数字新时空·名校课程"、江苏海门中学第30届教学"百花奖"全国展示活动等,让我们看到了时代发展的潮流和课改的方向,坚定了充分利用我校现有的现代教育教学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课改推向深入的决心和信心。

  三、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凝聚多方智慧力量

  校园文化营造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如何结合本地、本校情况,开发出丰富、有特色而且又能让师生悦目、赏心的校园文化,对每一所学校都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遇。在这方面这两所学校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并且取得的骄人的成绩。海门中学雅静、别致、优美而不失浓厚文化气息和现代科技信息的校园布局和环境,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该校象征该校源远流长的水中学校发展史,蔡元培题写的名牌匾,色泽艳丽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长廊、科技楼、世纪广场、艺术楼、行知楼等,每一处都向来访者昭示着该校悠久的发展历史、丰富的学校生活和骄人的成绩。而常熟第一高中对当地文化的挖掘可以说别具特色,成绩斐然。该校编辑出版的两卷本《虞山文化读本》和建立的化课程基地向我们讲述了当地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

  四、注重行为习惯养成,创造干净有序环境

  海门中学和常熟一中的学生都显得很文静、文雅、文明。上课时同学们专心致志,我们一行人从教室外面走过,似乎没有一个同学感觉到,更没有一个同学抬头看。下课时无论是在教室里,还是在教室外,都很安静,没有追逐吵闹、大声喧哗的现象。遇到我们这些外面来的老师也会主动问好。

  在海门中学教室里,我们看到大部分学生善于整理所发的各种资料,一般都是分科整理并整齐地夹在一起,不像我们一些学生,上课时连老师要讲的资料都找不到。教室布置也十分整洁,没有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的现象,教室内除几只扫把之外,没有放置垃圾桶,却根本就看不到乱丢乱扔的垃圾。整个校园内也非常干净,说明学生已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一切都显得有素养、有品位,这也正是海门中学的校训"敦品、力学、大气、卓越"所彰显的。

  五、打造"精品"课堂,促进师生优质发展

  课堂是文化传承的核心地带;课堂是课程实施的主要渠道;课堂是学校集体的中枢神经;课堂是师生成长的关键路径。这两所学校一直以来,牢牢抓住"课堂"这一教育的关键领域,完善课堂教学的生态,努力追求造精品课堂。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师生的优质发展提供了成长的舞台,让师生"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

  根据我校校情和学情,特别是课改现状,我认为在近期我校应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好我校的工作:

  一、推进课改工作走向深入。本学期,35岁以下教师必须课改达标课达标。

  二、加强纪律教育,注重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

  三、打造"精品课堂",提高课堂教育教学效率。

  四、营造浓厚的学校文化和班级文化氛围。

  五、加强教师培训,转变观念,提高能力。

学习心得范文例文6

  老年是人生另一个人黄金期,应好好珍惜这段时光,积极投身于美好生活当中去,身有所托、志有所求、情有所依。

  我于2004年初退休。__年便来到大连市老干部大学学习。此后,我宛如求知的小学生,孜孜不倦、风雨无阻来校上课。为了跟上时代的步伐,享受现代科学带来的方便,我首先选择电脑班的学习。我从开关机、如何握鼠标开始,每周两次课,一直学完初级班。接着我又报名学习提高班,从“电脑文盲”到掌握了电脑的基本操作、拼音打字、画图画、上网、qq上的聊天……,没想到我一个退休的人也能跟年轻人一样,上网看新闻,了解国内外形势,还拓展了视野,掌握了更多的信息,生活自然也丰富了很多。使我最受益的还是,通过学会了电脑操作,使我在担任一家小企业的会计工作时,能够游刃有余地进行网上报表、报税等。

  学电脑让我尝到了甜头,也激发了我要在老干部大学继续学下去的欲望。我有幸报名进了古典诗词班,老师渊博的文学知识感染着我,课上细细道来的古代诗人生平故事及每首古诗词的内容更使我很陶醉。听老师讲课就是一种精神享受,既提高了文学修养和文学欣赏能力,也提高了审美品位。

  在老干部大学这个快乐的群体中,让人有不舍得离开的感觉,我变得眷念学校。因此,我又参加了日语班的学习,虽然只是学习了一些简单的日常用语,可通过学习日语,使我进一步了解了日本国的风土人情和礼仪,这给我后来去日本旅游还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学习的知识还真就派上了用场,赢得了很多老同志的羡慕。

  如今,我是越学越有兴趣,简直是一发而不可收。去年,我又报了书法(楷书)班,这可是我从未涉足的领域,基础是零,毛笔拿在我手上还没写字就直发抖,作业写出来拿不出手,在众人面前很羞涩。但是,我自己有信心,一定要坚持学下去。一个学期过去了,我进步了,我掌握了横、竖、捺、撇、点的写法和形态等基本笔法。学习了书法知识,不仅锤炼了我的性情,而且还使我悟出一些道理。我认为:写字心要平和、树立信心,要横向比较。只要自己比过去有进步、有提高就是一种自我超越。

  特别让我快乐的是,学校非常信任我,让我担任班长。我知道,班长就是班里的大服务员,也是老师的助手。学习过程中,我尽力为同学们服好务,多关心同学、多帮助同学,为大家做奉献,这也使我感受到快乐、愉悦。俗话说: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助人己乐。在我们的班级里,我被同学们诚挚的友谊所感动,被同学们那种“老牛已知黄昏晚,不待扬鞭自奋蹄”的学习精神所感动,我喜欢这个集体,她就像一个“大家”。

  几年的学习使我体会颇深,感触多多。在老干部大学里不仅使人增长了知识,丰富了生活、陶冶了情操,也促进了人的健康、服务了社会。正是“莫道夕阳近黄昏,日暮苍山景宜人,学书求知情切切,无望成才亦修身。”这里是老年人的“乐园”,我会在这所学校里学下去,直到老得走不动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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