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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500字

叙事   2025-02-12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一篇:

打开衣柜,一套粉色的舞蹈衣映入眼帘,我不由地想起了那件事——那是一个下着雨的冬天的下午,爸爸妈妈有事出门还没回家,而我再过半小时就要去上芭蕾课了,怎么办呢?正在我发愁时,电话铃响了。“叮铃铃——”“喂!妮妮啊,你在家等一会,我们马上就到家了,你先把大衣穿好。”妈妈叮嘱道。“来不及了!我一个人去!”“不可以!你太小了,而且雨天路滑,车又多,你不能一个人去!乖,爸爸妈妈现在已经在出租车上了……”“可等你们回家的话,我就要迟到了。”

“迟到一会儿没关系的。对了,你待会戴那条红色的围巾,外面挺冷的……”我不想再听下去了,生气的挂断了电话。这不可以,那不可以的,我都是大孩子了,还这么管头管脚的,真讨厌!我一边换衣服,一边嘀咕着。“开门开门!”是爸爸妈妈回来了。他们忙带上我乘坐刚才那辆出租车到了舞蹈学校。……课一上完,我见没人来接我,颇有些兴奋。哈哈,我可以自己回家了,可以证明我长大了!我打起伞,走进了雨帘中。可没走多远,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妮妮——!你等——等!”

回头一看,是爸爸。“你怎么不等我来呢?小孩子不可以一个人回去!”爸爸在“不可以”三个字上加重了语气。而后,他牵起我的手向家走去。爸爸呀,妈妈呀,虽然我知道“不可以!”的背后浸润着你们对我深深的爱,但我真的很不喜欢听这句话,因为它束缚了一颗渴望长大的心。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二篇:

在我们班上,同学们的爱好各不相同,有一些同学喜欢踢球,有一些同学喜欢打乒乓球,也有一些同学喜欢打羽毛球……但我最喜欢钉纽扣。

恰好,今天上劳动课,当我听到内容是钉纽扣,高兴得手舞足蹈,像一只小白兔一样在座位上欢蹦乱跳起来。虽然平时我做过很多手工,但是我不太会穿针。开始穿针了,我怎么也穿不进去,最后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线穿进针眼里。老师看着同学们都穿好了线,就叫同学们开始钉纽扣了。我拿着三颗纽扣在布条上比来比去,终于找到了合适的位置,于是我拿起针一丝不苟地钉了起来。当我钉好了三颗纽扣,见没有人钉完,我在心中高兴地想:“我钉的是全班最快的,也可能是全班最好的。”

我拿着钉好的纽扣高兴地向讲台走去。刘老师接过我的“作业”看了看,称赞道:“你钉得很好,但美中不足的是第一颗纽扣钉反了。”我仔细看了看第一颗纽扣,它确实像一只懒惰的乌龟在睡觉,于是我羞得满脸通红地走回我的座位。我又看了看第一颗纽扣,决定重新把它钉好。我小心地拆掉扣眼里的线,把第一颗纽扣重新翻过来,一针一线地钉好后了它。当我再次把钉好的纽扣递给刘老师看,老师满意地点了点头,在记分册上打了一个大大的“优”,我高兴的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我钉纽扣成功了,我真开心。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三篇:

我最喜欢的作品是道德经。其中有一章是我最喜欢的。

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似乎很难理解:天地是长久存在的,天地所以能长久存在,是因为他们的运行,存在不是为了自己,所以能够长久。因此圣人把自己摆在后面,结果自己反而会占先;(危险时)把自己置之度外,结果反而能保全自己。不正因为他们不自私吗?反倒成就了自己的目的。我之所以把它记得这么牢,不是出于一个孩子的好奇心,而是觉着他很像现在的自己。

现在的自己总把自己摆在前面,一旦被摆到后面,我就会很不高兴。便会来请教他: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别人已经在我前面了,我怎么可能“而身先”呢?我并不相信,结果自己却真到了前面。噢,我明白了,要对别人好,让别人在前面,做一切不要只想着自己,结果往往要比只想着自己要好得多。不自私,反而倒成就了自己。举个例子:我有三块糖,给你了一块,当我以后想吃糖却没有的时候,你就会给我一块。这样不但会满足我们时刻不停的食欲,也可能让我们从普通的熟悉变成朋友。当我有三块糖时,我没有把已经不想吃的第三块糖硬塞进嘴里,而是给了你,这样我就等于买了一块永远都不会过期的糖。三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

生活就是这样:如果你做什么都把自己放在第一位,只顾自己,那你就永远都不会品尝到“给予”与“收获”的快乐。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四篇:

我喜欢玉林,喜欢玉林的一年四季。

我喜欢玉林的春天,那一片片的粉红的桃花林里,桃花在怒放,人们在桃林中漫步,沉浸于那一阵阵淡淡的幽香中。

我喜欢玉林的夏天,在碧绿的池塘里划上小小的船儿,唱着快乐的歌儿去摘荷花,船后不时跃起几尾活蹦乱跳的小鱼儿,多写意啊!

我喜欢玉林的秋天,山上的果树坠满了果实,压得树爷爷累变了腰,多远处一看,果实缀满了整个山岭,就像星星点灯一样。

我喜欢玉林的冬天,高大挺拔的假槟榔还是张开绿色的叶子耸立在路旁,巍峨雄伟的迎客松站立在公园里迎接着每一位客人,常青树披着绿衣挺直腰板展示着自己的英姿。

我喜欢雄伟壮丽的云天宫,那的正门写着五个大字:“云天文化城”,里面摆放着“金鸡独立”“金葫芦”“双龙戏珠”等石雕,最引人注目的是“马踏飞燕”了,据说,马蹄踏的不是燕子,而是飞廉。“明帝至长安,迎取飞廉并铜马。”飞廉是风神,飞行疾速,马却踏着它,赛过它,这真是一匹天马啊!

我喜欢长长的云香桥,为什么叫云香桥呢?云香桥的每根柱子上标刻着有一朵朵彩云,“香”是就是指不远的美食街香飘十里啦!

我喜欢玉林,喜欢玉林的一切,这种喜欢已化成一种爱深深在埋在我心里。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五篇:

暑假,我去上海看望外公和外婆,外婆送给我一套“六面娃“。回到家后,我把它们摆在了写字台上。

六面娃很有意思,是六个表情和神态各异的小娃娃。有的在哭,好像有人刚刚欺负过他,再看旁边那个又是哈哈大笑,我想一定是他欺负了那个哭的,要不怎么会那样得意呢?有的很严肃,好像考试前在思考什么似的。还有的嬉皮笑脸,样子好像搞了一次恶作剧。。。。。。总之他们的表情各种各样,都好似要对我说些什么。但是他们的衣着却都一样,一律穿着短裤,一定是天气很热吧!

有一次妈妈叫我洗手吃饭,我不情愿地说:“不洗了!“正好,我看见了六面娃,那个吐舌头的娃娃好像正在嘲笑我不卫生呢!我赶紧去洗手了。还有一次,一道数学题我不会做,我觉得太难了,不想在思考下去了。我正要把笔放下,一抬头,就看见那个生气的娃娃,就仿佛每次妈妈冲我生气时一样,像是在说:“一道题就把你给吓跑了,真是胆小鬼!“我不服气,就埋头思考起来,也真怪,不多会儿,这道难题就被我攻破了。真有意思,自从六面娃来到我身边后,我就好像再也离不开它们了,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我都要请教它们。虽然它们不会说话,但是它们的表情,神态总仿佛在告诉我怎样去做。如今,我家已经是九口人了,有爸爸,妈妈,我,还有那可爱的六个小兄弟--六面娃。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六篇:

我喜欢一个地方,一个可以好好享受轻松的地方,那里不会有任何的邪恶,毫无忧愁,不必为任何事烦恼。每天的每天,好事都只为我一个人而停留,乌云也只是匆匆过客罢了。每天的空气,都是那么的新鲜。每天的风景,都是那么的迷人。这一种轻松快乐的地方,谁又不会为此而眷恋呢?

我喜欢一个地方,一个天然大自然的地方,在那里每天清晨听到的不会是闹钟刺耳的喧哗声,而是鸟儿们那充满活力清脆的歌声,每天都可以看到绿油油的小草和美丽的小野花,每天都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小羊在漫步,每天都可以看见美丽的夕阳西下。我喜欢这个地方,这个不需要过多装点的地方,这是它自然的美,最为真实的美,也是最最与众不同的美。

我喜欢一个地方,一个幸福安详的地方,天天过着温馨的日子,没有离去,没有悲伤,一切的一切都变得如此美好。可能我想这也是大多人喜欢的地方吧?你们说是不是?这一段是我听了【和平号角】这首歌才有灵感写出的,带着这种抒情的心态来读这一段你会感觉到,写作真是个很好的生活方式呀!特别是听音乐来写作,每一首音乐所表达的情感都能使文章更好,使自己更有灵感写作下去。

我喜欢一个地方,一个充满着美妙音乐的地方,在那里听到的,无处不是音乐。音乐是个很美妙的东西,不管你是什么不好的情绪,只要听到音乐,一切的烦恼几乎都没了,脑海中只沉浸在音乐中。

世界上美丽的地方总是会有很多,这些地方都各有千秋,其实这些地方随处可见,睁开眼就能看见,这些地方不都要指什么自然风景区、著名公园等,只要我们看得见周围的一切就已经够了,其实每一个地方都可以帮助我们开阔视野。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七篇:

跳高、跳远、跳绳、打羽毛球……都是我喜欢的活动。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做老鹰捉小鸡的游戏。

每当下课钟一响,我和几个要好的朋友就像一群快活的小鸟“叽叽喳喳”地来到操场,通过“手心,手背”的方法,确定谁扮老鹰,谁扮母鸡和小鸡。游戏开始了,扮“老鹰”的伟强同学,瞪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嘴里不停地怪叫着,好像是几天没吃过东西,准备好好享受一顿。那样子真让人害怕。它张开双臂学着老鹰在飞翔,一会儿飞到东,一会儿飞到西,恨不得一下子就把所有的小鸡叼走。扮“母鸡”的小花同学,也不甘示弱,它注视着凶猛狡猾的老鹰,伸开双臂,一会儿拦到东,一会儿拦到西,竭尽全力地保护着自己身后的心肝宝贝“小鸡”。

扮“小鸡”的是我和其他几个同学,我们一个个藏在“母鸡”背后,提心吊胆地随着母鸡左躲右闪,蹦来跳去。凶猛的“老鹰”几次从左右两旁猛攻,都没有成功。但是它并不死心,一双贼溜溜的眼睛东瞧瞧、西望望,不知在打着什么鬼主意。果然它趁“母鸡”不防备时,猛地从母鸡手臂底下钻过来。小鸡一看母鸡没有挡住老鹰,顿时乱成一团,后面的一只小鸡跑慢了一步被老鹰抓住了,成了俘虏。我们蹦呀跳呀,心里乐开了花。

有趣的游戏结束了,那欢声笑语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八篇:

唉,整天被学习压得喘不过气来,今天终于上了一堂让我称心满意的课了。

这堂课是英语课。说真的,我对英语实在是不感兴趣,不过……现在,我倒对英语课充满了期待。因为英语老师太有趣了。上一节英语课,我们传递红领巾,老师一说停,红领巾在谁的手上,那个人就和他的同桌站起来对话。这样的话不仅增加了我们的心理激动欲,还让我们和老师的距离拉近了不少。要知道,我们学生是学生,老师是老师,是不能联系到一起的。不过这位老师却保持这和我们一样满满的童心。这堂课上,传递红领巾只是一个小小的节落,更精彩的还在后头,那就是点名起来读英语句子,你可别把它想得太简单,站起来要是不会读没有关系,英语老师会教你,直到你会了为止。你要是会的话,就有奖品哦!虽然是小贴纸,不过“礼轻情意重”嘛!而且得到是一种光荣。啊!忘了忘了英语老师的开场白了:“哈罗,大家好,我姓徐,名艳一个字!”这句话,你读出来没什么意思,但是换徐老师读的话,就可有意思哩!我们上这一堂课的时候,老师和学生没有差别,有的是无尽的欢乐。叮铃铃,下课了,同学们不像往日一样一窝蜂似的跑出去,却久久待在座位上不肯离去。在他们看来,这节课十分短暂,这节课让人觉得精彩至极,难以忘怀。

这堂我喜欢的课一定会在我心中种下一粒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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