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我喜欢作文第1篇:
书,是我们生命中必不可少的老师。在人生的茫茫大海中,那些迷失方向的人们渴望的是那散发着一线希望的灯塔;在那酷暑的折磨下,奄奄一息的人渴望的是那一壶清澈的水。而书,正是我们人生中的航标灯。《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着之一,作者是明朝着名文学家吴承恩,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大闹天空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然后被唐僧解救,收为徒弟,又相继救了猪八戒、沙和尚后,一起与他去取经,在取经过程中,他们经受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全书当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了,因为他非常勇敢,机智多谋,一看到师傅有危险,就不顾自己生命去救师傅。
我最讨厌猪八戒了,因为他好吃懒做,还经常教唆唐僧念紧箍咒,折磨孙悟空。不过,话又说过来了,猪八戒的憨厚、直爽的性格和外表也给我们带来了不少欢声笑语。
沙僧的老实和稳重好像让人们关注少了些,但在取经的路程中也是必不可少的一将。
在取经的过程中他们师徒四人互助互爱,相依为命,携手共同战胜魔难,最终达到了目的,赢得了真经,修炼成佛。“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我爱读书,永不言变!
我喜欢作文第2篇:
蝴蝶喜欢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蜜蜂喜欢在花丛中采蜜;鱼儿喜欢在水中自由地游来游去;老鹰喜欢在天空中自由地翱翔;而我则喜欢在屋子里安静地读上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我想这本书一定会是《魔法灰姑娘》。
这本《魔法灰姑娘》时放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一是因为我原来看过《灰姑娘》这个故事,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感动了;二是因为我已看到这本书的题目,心中便生出了许多疑问,很想消除这些疑问。
刚一到家,我便跑进屋子里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本《魔法灰姑娘》。
等我读到第八章《海蒂想控制我》时,已经到吃午饭的时间了,而且爸爸也在客厅不停地催我,因此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吃完饭,我又接着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便气愤填胸,海蒂竟然妄想让爱拉——一位爵士的女儿当自己的侍女,而且还不断地施命与爱拉,而且爱拉也必须听命于她,这一切都是因为露欣达那邪恶的诅咒。
当我读到第十八章《双重诅咒》时,内心早已不只是气愤,而是变成了愤怒。露欣达不断给人下邪恶的诅咒,这回,埃拉不仅要服从命令,而且要十分开心地去服从,简直是成了一个百分之百的傀儡。
后来,爱拉沦为女仆,海蒂便开始肆无忌惮地欺辱爱拉,爱拉有苦说不出,只能一个人暗地里哭泣。我看了后,也哭了一场,害我眼睛红了好半天才好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读到了最后一张。爱拉通过自己坚强的毅力战胜了诅咒,和心爱的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为这本书,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我喜欢作文第3篇: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佳大附小 陆瑶 一本书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该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吗?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
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我喜欢作文第4篇:
在家里,我读过很多书如:《鲁滨逊漂流记》、《城南旧事》、《亲亲我的妈妈》、《城市的眼睛》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培养成功男孩的100个故事》。问我为什么,因为里面的100个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我最喜欢其中的《打弹弓的男孩》这篇文章:四五月份正值春暖花开的时候。詹姆斯先生正在度假,吃完晚饭散步时,他看到一母亲和她的孩子在打弹弓,詹姆斯先生见男孩乱打一气决定来教他一下,可男孩的母亲拦住了詹姆斯先生,轻轻地对他说:“这孩子什么也看不见。”詹姆斯愣住了没再说什么了。慢慢地夜幕已经降临,男孩发射石子有规律了,每打一次往瓶子的方向偏移一下,可是瓶子的轮廓已经看不清了。
詹姆斯先生:“今天,这孩子估计是打不中瓶子了。”当他一转身,突然听到了清脆的破裂声,男孩兴奋地欢呼起来,她的母亲则使劲地鼓起了掌。这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有些人在做事时,总会强调困难和“不可完成”。如果一遇到困难便退缩,那么就注定会失败。故事中的小男孩虽然看不见,但仍然执著的用弹弓瞄准瓶子。正如他母亲所说:“他会打中的,关键是他有没有做。”所以只有充满信心的尽力去做,努力克服困难,无论结果如何,都已经成功了一半。
如果什么都不做,是永远不会成功的。这本书中的每一个不同的小故事都给了我不同的启发,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作文第5篇:
少年文库像一艘船,把我们载入了知识的海洋之中。这些书中,有歌颂英雄人物的,令人钦佩;有介绍科学知识的,饶有趣味;还有描写神话故事的,优美动人……
其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给予我很大的启迪。
“钢是在烈火中和急剧冷却里锻炼出来的,所以才能坚强和什么也不怕。我们这一代也是这样在斗争中和可怕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学会了不在生活面前屈服。”这是保尔·柯察金生前说过的话。每当想起这句化,我就思绪万千,浑身增添了无穷的力量。
保尔生长在极其艰苦的战争环境中,他的一生是与挫折、困难作斗争的一生。面对凶恶的病魔,他没有屈服,面对生活的挑战,他没有退缩。跌倒了,又爬起来,甚至在双目和下身瘫痪的情况下,他还靠口述完成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著作。
保尔之所以有这样的惊人的毅力,来源于他正确的人生观念。他认为:人生最美好的,就是在你停止生存时,也还能以你所创造的一切为人们服务。”
作为独生子女,我们生长在蜜罐里,既没有尝过旧社会的辛酸,也没有像老前辈那样经过生与死的考验。大家称我们为掌上明珠,帝国主义也把和平演变的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怎样才能成为像保尔那样勇敢坚强、不怕困难的战士呢?我觉得最重要的应当树立正确得人生观念,自觉地在惊涛骇浪中磨练自己的意志,在与各种困难的争斗中经受住考验。
真金不怕火炼,百炼方能成钢。保尔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喜欢作文第6篇:
高尔基爷爷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酷爱读书,我的小书架挤满了许多书。大到《红楼梦》《西游记》,小到《故事作文》《获奖作文选萃》。不是我夸,我的书架,书橱,书箱,床头边都挤满了书。我私藏的小金库里的钱寥寥无几。用在哪二了呢?用在我的《优秀作文大全》《金奖作文一本全》上了。不瞒你说,我现在已经开始写我自己的小说—《胖胖奇遇记》,了不起吧! 我读起来,也真的叫废寝忘食。
有一次,我在书房里看连环画《三毛流浪记》,我仿佛和主人公一起经历世态炎凉,饱尝酸甜苦辣,同享喜怒哀乐。主人公开心的时候,我也哈哈大笑,主人公伤心的时候,我也跟着痛苦流涕。差点被妈妈骂成神经病。中午吃饭了,我赖在房间里不出来,硬要妈妈把午饭:面,拿过来。妈妈拗不过我,只好把面端过来。可等我想起来吃时,已经下午1点多了,面早就糊了,我也只好将就着吃。
现在,不是我夸口像《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早已不在话下,《诸葛亮大传》《苏东坡大传》全部尽收眼底,《红楼梦》,《三国演义》虽然似懂非懂,但这些仍是我的最爱。连四大名著的各种批注,我也全买齐了。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的语文成绩从来没有破过80分。
我喜爱看书。
我喜欢作文第7篇:
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有童话书、科学书 、漫画书、故事书……这些书伴随着我成长,赐给我无穷的想象和快乐,我最喜欢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那是去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和妈妈一起在奶奶家的大门口乘凉。夜色里,漫天的萤火虫似乎都在打着灯笼相互追逐嬉戏,仿佛夜空中无数移动的星星,漂亮极了。我不禁碰了一下妈妈的手臂,“妈妈,萤火虫好漂亮啊!但是它们吃什么呢?为什么能发光呢?”妈妈笑着说:“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我好像以前看到你小强哥哥家有一本《昆虫记》,说不定里面有介绍萤火虫的,你自己明天可以去借来看看”。
没想到《昆虫记》里第一篇就是“萤火虫”。当我看到“它的主要猎物是蜗牛”时,我不禁大吃一惊,因为我自认为萤火虫是吃树叶、青草等植物的呢!带着萤火虫怎样吃蜗牛的疑问我继续读了下去。
原来,它们是这样吃的。通常,萤火虫在享用猎物之前,先将它麻醉,使它失去知觉,就好像医生在动手术前先把病人麻醉一样。比如在夏天,变形蜗牛经常成群地聚集在路边的稻草或者细长的枯干上,这时,萤火虫先将它麻醉,然后慢慢享用这顿大餐。此外,萤火虫还经常到沟渠边捕食。因为沟渠边土地潮湿,植物丛生,软体动物较多,萤火虫就在地上把这些猎物杀死。
通过阅读《昆虫记》我也了解了萤火虫是如何发光的。我很喜欢这本《昆虫记》了,它让我认识了各种昆虫,并且对它们的成长过程、生存方式、捕食方法、生活习性等都有所了解。《昆虫记》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与昆虫有关的知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作文第8篇: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我喜欢作文第9篇: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我喜欢作文第10篇: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感动女孩子的100个经典童话》、《小王子》、《勤学故事》……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感动童心的108个亲情故事》。
这是我妈妈“六一”儿童节时送给我的,我一见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非常精致,背景是粉红色的,主要是一个大爱心,大爱心里有一棵树,树上结着许多小爱心,树枝上站着一只可爱的小白兔。大爱心旁边还有三个图形:五角星、圆形、正方形。里面有一些图案,这个图案下面就写着题目,看上去很漂亮。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母爱超越生命”,讲的是一只小母鼠,它的身上长了个肿瘤,这个肿瘤可能夺去它的生命。但终于有一天,小母鼠强忍着疼痛咬破了自己身上的肿瘤,并且一口一口地吞下这个肿块。第二天小母鼠身边有了十只小鼠仔在拼命地吮吸身患了绝症的母鼠的乳汁。小鼠仔出生后的第二十一天母鼠便死了。小朋友们你们想一想小鼠仔出生二十一天,是不是可以独立生活了?是母亲用她的母爱换取了小鼠仔的生命。
这本书还有许多故事,比如说:美丽的手机号码、纸钢琴、平分生命、感恩的心、选择、一句话的力量……都是写的一些感人的亲情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知道了什么叫母爱,什么叫父爱,母爱可以超越生命,父爱可以为我们而牺牲。最后,我要告诉你们,我们长大后可不要辜负父母哟!
我喜欢作文第11篇: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我喜欢作文第12篇:
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是《why?》(为什么?),全套共有人体、动物、环境、海洋、地球等30多本。
《Why?》,是新时期少年科普知识动漫百科全书,它用当今少年喜闻乐见的读图形式,将生动的漫画、珍贵的图片和有趣的故事融为一体,整套书像系列电影一样,把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丰富的基础和前沿科学知识一幕幕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读罢掩卷,犹如在宇宙、地球、海洋、动物、植物、昆虫、生命、人体和环境世界中痛快淋漓地畅游了一番,从而能激发起你追求科学知识的热情。
看了《环境》,知道了温室效应是怎么出现的,赤潮是怎么形成的等等,由于环境的破坏和污染,自然灾害正在四处肆虐,我们无心丢掉的玩具,浪费的每一滴水,一张纸,都会引起污染和破坏。为了保护环境,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珍惜每一滴水、每一张纸,从小事做起才能保护我们蓝色星球。
看了《海洋》,知道了海洋是生命之母,是世间万物的故乡,地球上的一切生命都起源于海洋。海洋是交通的大运脉,它不仅连接着整个世界,而且占据了地球表面积的71%。海洋还称得上是一个巨大的“宝库”,不仅提供给我们丰富的鱼类和其它各种海产品,而且还蕴含着石油、天然气等各种宝贵的矿藏……
人们都说,我们生活的地球是一个美丽的蓝色星球,你知道为什么吗?如果不知道,就请看这套书吧,我希望你能和我一样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作文第13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书也分好坏,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个人的爱好不同,喜欢的书也会各不相同。我最喜欢的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下面让我来给大家将一将这本书的内容吧!
《三国演义》主要讲汉末时期在位的灵帝昏庸无能,整天不务朝政,沉湎酒色之中。在那兵荒马乱,军阀割据的年代,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占天时、得三分之一天下;孙权虎据江东、占地利;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占人和。出现了三国鼎立的局面。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出现了许多英雄豪杰,不论是老谋深算的司马懿,还是智多心狭的周瑜,或者是阴险狡诈的曹操都深深的印在我心中。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大智大勇的诸葛亮。
诸葛亮姓诸葛,名亮,字孔明,道好“卧龙”。是三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自从被刘皇叔三顾茅庐请出山后,演出了军事史上许多史无前例的杰作。火烧新野、火烧赤壁,几把大火烧得曹操闻风丧胆。六出祁山,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神出鬼没,令对手寝食不安,只可惜孔明应年早逝。
诸葛亮博学多才,他的《出师表》流芳千古,其中有一句话家喻户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表现了他一心操劳国事的忘我精神。他辅佐刘备,为恢复汉室身经百战、屡建战功。在他经历的战役里“空城计”最能体现他临危不惧,遇事不慌的大将风度。诸葛亮一生力图中原,但未能成功,但实现了他本人的诺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我喜欢诸葛亮的遇事不慌。我更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
我喜欢作文第14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喜欢作文第15篇:
我喜欢看书,虽称不上书呆子,但也算个小书迷了吧!
从小,妈妈就给我讲那写有趣的故事,逗得我哈哈大笑。慢慢地,我就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从书上找故事。我的书架上已经摆满了我从小到大的书籍,有著名的古代名传,如:《三国演义》、《红楼梦》、《三字经》;有童话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365夜童话》;有知识类的:《小学生作文》、《十万个为什么》等。有些书的内容很精彩,我会反反复复地看几遍,是百看不厌呀!当然,只要书架上出现了新书,我就会忘乎一切地先看看方可罢休。
那次,我放学回到家,刚准备做作业时,突然发现书架上多了几本新书。我兴奋地捧起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叮咚……”一阵门铃响了,我捧起书机械似地走到客厅,准备去开门。谁知,还未走几步,就被凳子绊倒,摔了个“狗吃屎”,书也“飞”到了我洒在地上的水上。我顾不得疼痛,赶忙爬起来,拿起了书,看到湿了一大半,我噘起嘴,心想这书还能看吗?“叮咚……”门铃又响了,我一瘸一拐地走到门口开了门,原来是爸爸,他看到我手上那湿漉漉的书,又看了我那一瘸一拐的走路姿势,问:“你怎么了?”我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爸爸,爸爸看到了书的封面,哭笑不得地说:“这是朋友托我买的,你怎么就……我真是被你气得无话可说!”爸爸无奈的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唉!”“不就一本书嘛,大不了在买一本。”我嘀咕着。
就为了看书,我还没少挨爸爸的训斥,可我不在乎,因为,我就是喜欢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