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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

叙事   2025-01-18

我喜欢作文(1)

我喜欢我,理由多多:老师器重我,不论什么比赛都首先想到我,点我的名;同学们抬举我,不论什么模范、先进都是极力推荐我,非我莫属;爸妈关心我,我吃得饱,穿得暖,还有许多书看;我自己呢,也确实认为我还可以,自信十足。

我的话,人人爱听。课堂上回答老师的提问一语中的,毫不含糊,多次得到老师的肯定,说有思想性;课外和同学争论问题妙语连珠,滔滔不绝,是同学们公认的“演讲家”。我长得胖胖的,身上看不出有多少灵气,加上平时总喜欢理一个平顶头,给人的印象总是傻乎乎的(当然这是表面)。你不要认为有什么不好,事实上有很多同学愿意和我交朋友就是看中我这一点,“傻乎乎的”让人觉得诚实、可信。每当我写出一篇好文章,老师当众朗读时,同学们都用佩服的眼光看着我,这个时候我总觉得是最幸福的人,最了不起的人,热血沸腾,轻飘飘的,仿佛觉得自己就是知名作家了,但过后我总是告诫自己:不要骄傲,这还只是起点,更高的目标在后头呢!

人,都应该珍惜自己。“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从不自卑,尽管有时也犯糊涂,有时也有失误,但我想只有爱自己的人,才会以自己的努力,对得起别人的爱。你是否也是这样认为?

老师器重我,同学抬举我,父母关心我,我的生活空间里阳光灿烂,我有什么理由不喜欢我自己?

我喜欢作文(2)

我最喜欢的同学是谁呢?先不说,大家猜一下吧。

他长得浓眉大眼,皮肤又黑又红,看起来是个老实,好脾气的同学,可是,他可是个“地下战斗员”呢?请您往下看:

为什么呢?请听我慢慢道来:自习的铃声响了。首先,战争第一步,冲突。他和对桌因桌子大小而吵起来。然后四脚在桌下对踹。那场面,好莱坞都没有,只见尘土飞扬,只听咚咚的脚踢声。只等任课老师转来,助人为乐者咳嗽一声方可手脚。舌头一伸:好悬。可是,别看他喜欢吵架,他可从没真发过脾气。无论他多么不占便宜,他也“阿Q”胜利法。别人生气了,大不了几声“大哥,我错了”过去。他与对桌虽然进行地下交通战,对我却从不敢。因为我有杀手锏,扣分表,他敢和我吵。扣分,班主任有请。

不过,大部分时候还是很不错的。一下课,他就围上来,要和我玩。那口才,行云流水,就是当年苏秦也甘拜下风,可一上课回答问题,脸涨的红红的,半天不出一个字,急得老师直叫“你快点”。不过他虽然这样,人缘可不错,主要是下课嘴巴甜点,可算不上什么莫逆之交。万一有一两个要好的,天打五雷轰也分不开。

这就是我的同学,一个可爱的同学,你们猜出他是谁了吗?

我喜欢作文(3)

一句闪光的名言会影响你的一生,它富有哲理,耐人寻味。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是:“人生在世,如果失去信用,如同行尸走肉。”这句极普通的话时时告诫我为人要诚实守信。

星期六,我刚洗完菜,就端起盆顺手把水往外一泼。突然,只听见楼下“呦”的一声,我探头一看,那水不偏不倚全泼在楼下那位叔叔的头上。我傻了眼,脸吓得通红。我忐忑不安:怎么办呢,去认错吧,又怕那叔叔把我臭骂一顿;不认错吧,自己的良心又过意不去。这时,我仿佛听到了一个强劲的声音:“人生在世,如果失去信用,如同行尸走肉。”对,人生在世,就要诚实守信,别想那么多,诚实是无价之宝,是什么也换不了的,拥有诚实的人,才会赢得别人的信任。

第二天,我来到了叔叔家,我声音颤抖地喊了声:“叔叔……”叔叔打量了我一下,问道:“你就是那个泼水的小孩吧?”原来他什么都知道了,我顿时手足无措,脸胀得通红,我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能原谅……我吗?”叔叔笑着拍拍我的肩膀说:“小朋友,你能勇于承认错误,就是好样的。”叔叔说话时是那么慈祥,一点也没有批评的意思,我惭愧地低下头笑了。

我永远忘不了那句名言,忘不了诚实给我带来的喜悦,诚实将是照亮我人生的一盏明灯。

我喜欢作文(4)

小时候,我是个性格内向的孩子,没有知心朋友,上课也不敢举手发言,我不知道我在怕些什么,是一节语文课改变了我。

记得那是四年级刚开学的一天,班主任乔老师告诉我们,要上一节公开课,上第15课《说勤奋》。晚上,我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预习功课。读熟了课文、想好了问题、理解了句段……为明天的公开课做好了准备。

第二天,教室后面坐满了老师。我一看,呵,这么多老师啊!今天我要好好表现,千万不能“出丑”。上课铃如警钟响了起来,我忙到座位上坐好。开始上课了,老师带了一些小红花,奖给表现好的同学。

课文已经讲了一大半,而我一个问题都没回答,怎么办呢?真是急死我了!这时,老师问:“谁能解释一下‘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的意思?”这一题我都背的滚瓜烂熟了,就是不敢说。于是,我拧了一下胳膊,把手举得低低的,但老师还是叫了我。我心里既兴奋又紧张,便小声说出了答案。声音虽小,但老师听得一清二楚,夸我说得好,让我大点声,再说一遍。我又大声的说了一遍,然后坐了下来。这时,我才觉得举手发言没什么可怕的,反而是一个锻炼自己的好机会。

下面的一段时间,老师提出的问题,我都举手回答。我的精彩回答博得了阵阵掌声和老师的小红花。这节语文课后,我变得开朗,也有了许多知心朋友,是这节语文课,改变了我一生的性格。

我喜欢作文(5)

轻轻的一道泪痕,轻轻的洒落,重重的划破夜空的寂寥……勾勒出那模糊的轮廓,一种忧伤,弥漫心扉。

阔别了,阔别了。 幼年时,光着两只小脚丫,裤脚高高抡起着,手中拿一束路边的小野花,嘴里念着刚学的童谣,漫步在离家不远的田野中。那时没有许多小伙伴们的陪同,可我却不曾感到孤单。 渐渐地,渐渐地近了。

当我再长大一点,开始寻找新的伙伴,三五成群地嬉戏,玩耍。夏天时,一起在池塘里摸鱼,泼水打闹,不时传来一阵阵童真的笑声;冬天时,一起堆雪人,冻成酱紫色的小手相互揉搓在一起,哈气取暖。要是伙伴们其中一人犯了错误,大家不会掩饰,而是大方站出来,一起分担惩罚。我喜欢这种真实的世界,不加修饰,简明直白。我沉浸,我陶醉……

来临了,来临了。

我终将要踏上成长的道路,那是绝对不能回避的了,逃避也只是一种徒劳,无济于事。我来到了大人的世界,那是小时候向往的神圣领域,可我最终没有开心起来,因为这里不再有童真的笑脸,人与人之间也好似有一层薄薄的雾。雾虽薄,可却是如此的坚固,每个人都生活在这层雾的保护之下。

没错,把自己封闭起来,的确可以减少受伤,可是,却同时失去了与人交往的最重要的工具——心灵。我喜欢面对面,敞开心扉,阔谈彼此心得,可是现实的世界却不得不逼迫着我,逼迫着我把自己封闭起来,一个人独流在心灵的小黑屋里。其实,心灵犹如刚出土的青花瓷,是美丽的,但同时也是脆弱的……

我喜欢作文(6)

我喜欢站在舞台上展现自己,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所以,只要有机会,我就会去参加各种比赛。今年暑假,我参加了省文化馆举办的“全省第26届少儿才艺大赛”,参赛节目是朗诵诗歌《我骄傲,我是中国人》,这也是我很喜欢的一首诗,每次朗诵,总是不由自主地充满了豪情。别看我外表柔弱,可我内心充满激情,弹古筝时也总是喜欢演奏一些豪迈奔放的乐曲。嘿嘿,人不可貌相吧!

我可是第一次参加省里的比赛,为了表现得更好,我在家反复练习。盼望已久的时刻终于到了,早晨,我化好妆,来到合肥。第一场进行的是幼儿组的比赛,等60多名选手表演完,我都有点昏昏欲睡了。少儿组开赛了,我打起精神,随着主持人“请6号选手……”音乐声响起,我缓步走向舞台,全身充满了自信,很快进入了状态,完全忘记自己是在比赛,朗诵得有声有色,激情豪迈,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能爆发出那么大的情感,把观众的情感都调动了起来。少儿组比赛结束,我竟然得了一等奖!得知这一消息,我心中的欣喜难以形容,捧起奖杯,我乐得合不拢嘴。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不管在什么时候,只要认真,坚持不懈,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所以我要勇往直前。

我喜欢作文(7)

漫长的暑假,貌似就在不知不觉中要结束了,又要带着我的故事寂寞地前行……

长路漫漫,我一个人走了好久,没有人能陪我,一路上我只能看着那颗镶在天边的星星,我总是做着一个梦,梦见我自己静静地坐在银河边,几只不愿停靠的喜鹊,飞来飞去!

八月的雨,来去匆匆,下了又停!

我也似乎习惯了这一个人走的日子,而唯一不变的只是我一如既往地望你,我还是继续写着那本属于我的,而你从不欣赏的童话。好像是找到了归宿,却还是挣扎徘徊在现实和梦幻的边缘!

我的诗,静静地躺在你的枕边……

马上就要回学校了,我所准备的还是有所欠缺,又不知道还需要几次的修改,我可是拿着我的心写给他的。

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对着天空,喜欢有很多星星的晚上,最好是有点凉风,喜欢看那不起眼的星星。我们能看到的多是很亮,我永远找不到那颗最暗的,因为她离我好远。

我喜欢数星星,一颗,两颗……然后忘记了,再从头数!一颗,两颗……

某君说我会很累,“总有一天你会累的再也无力仰望夜空,那时,你再也不能数星星了”,我说,“不能看夜空,我会闭着眼睛数”!

她说我好傻,我说她很傻……

走累了,我取下眼睛擦一擦,展平蹙眉,继续前进。

我就这样安心地写着我的童话,童话里的女主角,好傻好傻。我把她轻轻地发在书桌上,翻到了33页,上面写着,“秋天正不知疲倦地追赶着春天……。”

不早了,是该休息了,我的诗,还将继续为她写着!

我喜欢作文(8)

我很喜欢拉二胡,这还有一个过程呢!

在读幼儿园大班的那年,老师给我们放了一段“二泉映月”,那动听悦耳的二胡声在我耳边响起,使我们像来到了杨柳依依的西湖边。当时,我就想:如果我也能拉出这么好听的音乐,那该多好呀!

下午放学后,我兴冲冲地回到家,对妈妈说:“妈妈,我想学二胡!”妈妈听了,说:“什么,学二胡!那破玩意儿,是在街上卖艺的,我们才不学呢!”但由于我意志坚决,爸爸妈妈也只能屈就。

那是个炎热的星期六,爸爸把我送到少年宫。沈老师开始教我们拉二胡了。首先他教我们最简单的D调,教我们拉1234……他向我们示范了几遍,就让我们自己练。我便拿起弓,拉起空弦。这种声音是那么枯燥,那么难听,让人听了毛都会竖起来。在一旁的爸爸指点我,怎样拉才好。可我怎么学也学不会,我真埋怨我自己是个大笨蛋,连这么简单的都学不会。我着急地直抓头皮。顿时,眼睛里渗出了泪水,不时地涌出眼眶……老师看见了,连忙走过来安慰我、鼓励我。最后,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终于学会了第一支乐曲。

每当过年时,全家人聚在一起,我就会拿出二胡拉上一曲。这时,妈妈的脸上含满了泪花。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的毕业生了,每天晚上作业很多,根本没有时间拉二胡。但每到双休日,我总要拿起我心爱的二胡拉上几曲。

如今,我已经考七级了,会拉许多乐曲。每当学校里要举办联欢会的时候,我都会拿着心爱的二胡去庆祝节日。我在教室里拉二胡时,同学们都会向我投来羡慕的眼光,我心里比吃了密还甜。

我越来越喜欢拉二胡了,那音乐中能渗透出人的喜怒哀乐,也能让人忘去烦恼。它既灵活了我的手指,也使我的思维更活跃。二胡,你让我进入了音乐的殿堂,我将永远誓你为朋友

我喜欢作文(9)

暑假,我去上海看望外公和外婆,外婆送给我一套“六面娃“。回到家后,我把它们摆在了写字台上。

六面娃很有意思,是六个表情和神态各异的小娃娃。有的在哭,好像有人刚刚欺负过他,再看旁边那个又是哈哈大笑,我想一定是他欺负了那个哭的,要不怎么会那样得意呢?有的很严肃,好像考试前在思考什么似的。还有的嬉皮笑脸,样子好像搞了一次恶作剧。。。。。。总之他们的表情各种各样,都好似要对我说些什么。但是他们的衣着却都一样,一律穿着短裤,一定是天气很热吧!

有一次妈妈叫我洗手吃饭,我不情愿地说:“不洗了!“正好,我看见了六面娃,那个吐舌头的娃娃好像正在嘲笑我不卫生呢!我赶紧去洗手了。还有一次,一道数学题我不会做,我觉得太难了,不想在思考下去了。我正要把笔放下,一抬头,就看见那个生气的娃娃,就仿佛每次妈妈冲我生气时一样,像是在说:“一道题就把你给吓跑了,真是胆小鬼!“我不服气,就埋头思考起来,也真怪,不多会儿,这道难题就被我攻破了。真有意思,自从六面娃来到我身边后,我就好像再也离不开它们了,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我都要请教它们。虽然它们不会说话,但是它们的表情,神态总仿佛在告诉我怎样去做。如今,我家已经是九口人了,有爸爸,妈妈,我,还有那可爱的六个小兄弟--六面娃。

我喜欢作文(10)

冷。

冰寒蚀骨的阴冷气息从四肢蔓延到全身每一个器官,有种飘渺阴冷的感觉。寒冷把潮湿的雾气冻结在地面薄薄一层。空气干燥凛冽,把皮肤绷得像是脆弱的纸张。这就是冬天的感受,很冷,很冷,但,我很喜欢。

我喜欢静静地站在没有人很安静的地方,感受到风呼啸着,冲到我的面前,横冲直撞,好象勇者无敌,带着一股王者之气,咆哮着。

树光秃秃的,没有树叶,只有枝干,弱者全部落了下来,只有强者才能继续存活,我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树的这种样子还好看一些呢,那么多的树叶添上去,反倒有些画蛇添足,掩盖了树本体的真实样子。

裹紧厚厚的长大衣,把帽子翻起来戴上,把脸埋藏在周围一圈淡淡的绒毛里。雪落下来了,在衣帽上织出了雪白的蕾丝花边。把手伸出来,一片雪花轻轻落下,慢慢融化,抬头看看,这个世界,早已银装素裹了。树枝上结了厚厚的冰雪,很美很美。可惜,这种美不是永恒的,春天来临的时候就是这种美终结的时候。

我喜欢冬,不是因为它的美,因为任何美,都不一定是永恒的,就像昙花一现。美,只有绮丽的一瞬间。外表美是空虚的。我喜欢冬,是因为花草凋零的景象,花草不再娇滴滴地争取人们的喜爱,是因为寒冷可以令我的心得到片刻的安宁,可以令我脱下虚伪的外套,让灵魂与冬一起狂舞,是因为冬不会刻意装饰什么,去掩饰什么,去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只露出原本的自我。这,就够了。

我喜欢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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