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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1):
“强者生存弱者亡”。“人生就像一场马拉松,坚持下来,就会成功”......一句句话仿佛还萦绕在耳边,给予我无限的力量与信心,而这些话也使那堂最为普遍的课成为我最喜爱的一堂课。
还记得那是升入初中的第一堂课……
“同学们,我是你们的班主任L,今天是你们升入初中,成为初中生的第一天,希望你们……”望着讲台上那个激情洋溢的年轻小伙子,我不禁捏了一把汗,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孩会怎么管理、带动一群处于早期叛逆期的学生呢?第一堂课,他会怎么上呢?
“同学们,我来念一篇文章吧!大家知道新东方吗?”哦,原来是搞讲道理的老一套啊!想着,明明知道的我大声喊到:“不知道!”可谁知人家不管这一套,“下面我要念的是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的一篇文章……”既然念了,我就听吧,我倒要看看这堂课他会怎么撑下去。
“……人生就像一场马拉松……”我入迷地听着,忘了刚开始的不屑。
“同学们,是的,人生就像一场马拉松,只要坚持下来,就是成功!”讲台上的L激情洋溢,竟连我也带动了起来,坚持,这个熟悉的词语再次被人提起,使我不得不去反思自己;如果坚持复习,期末就不会那么烂;如果坚持练字,就不会一直被人嘲笑……
“同学们,在这个面面发达的社会里,强者生存弱者亡,如果不想被淘汰就要从现在起奋发向上,成为一个强者!”L的手努力向上伸着,一副激情澎湃的样子,似乎在为他的说辞配画面,而我的心也随之高昂起来。可是,“强者。”我喃喃道,容易吗?
L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强者,什么是强者?怎样成为强者?大家都有这样的疑问。环境是经常变化的,如果你一直慢慢地适应它,那你就是个弱者!强者是改变环境的!”改变环境,真是个麻烦事,我这样想。
“就像现在,刚开学,大家互不相识,如果你能迅速结交朋友,那你就是改变了环境!你就是强者!”我似乎懂了许多……
那只是一堂普通的教育课,但从那儿以后,我的思想发生了巨大变化,更加成熟了,不再把事情一天天向后推,得过且过,最后不知何时遗忘,而是从每时每刻起改变环境展示自己;不再常常三天钟热度,事情半途而废,并慢慢忘却,而是坚持到底,为实现理想、愿望而奋力拼搏……哦,这真是我最喜欢的,也是最受益匪浅的一堂课。
我喜欢作文(2):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每每蝉鸣嘶哑、微风轻拂之时,不再在意那朵朵饱满娇艳的荷花,也不再在意那簇簇羞涩可爱的莲花,甚至遗忘了那棵棵挺拔清新的香樟,只为与那株毫不起眼的三叶草相互守望。
四叶草代表了幸运,三叶草却平庸地出现在生活里,默默无闻。对于人们来说,四叶草如何从三叶草变异而来,似乎并不重要,只因它的神秘与稀少,人们都盲目地追求四叶草,却无视甚至践踏三叶草。尽管原因多种多样,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的盲目,已伤害了无数三叶草。
回想从前我也是这样,不禁深深自责。我曾将一大串三叶草连根拔起,只为寻找一片被人们认为幸运的小草,怎忘记了三叶草也是生命。三叶草的确普通、平庸,可它也为人们的生活增添了几抹最明亮、充满希望的颜色。三叶草的顽强让我十分钦佩,就算是经历了风吹雨打,它也挺直身子决不倒下。
然而,三叶草在我心中永驻的原因,是在那个刚刚下过雨的夏天。在台风之前的一次考试中,我的分数糟糕得让我不敢正视父母的面孔,学校因台风放假那一整天,都在父母阴沉的脸色与自己的内疚下徘徊。我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向学校,一不小心踩到了几株三叶草,其中原本挺拔的一株被我踩弯了。
我并不在意的继续往前走,突然意识到三叶草竟没有在台风的袭击下被吹倒,一股钦佩之情与歉意油然而生。我连忙往回走,意想不到的是那株三叶草并没有折断,却已慢慢挺直起来。虽然三叶草的茎部有道疤痕,但它的坚定与顽强却真真切切地映入眼帘,烙入脑中。
人,不也应该像三叶草一样么?每个人都是普通而平凡的,真正像四叶草那样突出的或许只有万分之一。而人生的道路从来都不平坦,无论是谁都会遇到坎坷,而我们都应该抬起头迎着困难前进。
或许三叶草没有玫瑰那么名贵娇艳,不如茉莉那么精致芬芳,比不上华丽雍容的牡丹,多不过成簇的波斯菊,也没有樱花那较小独特的造型,但是,它们在我的心中永远都是最可爱的,它们的生长不需要精心的照料,也能包容人们对它们的排斥,三叶草教给我的,是它们以自信和顽强生存的这种精神。
我喜欢作文(3):
每个人在呵护着生活,可是生活只为部分人开花。所以说很多时候,人之所以抛弃生活,其实是生活先抛弃了人。
乌江边,英姿勃发,不是霸王风范;临千军,镇定自若,满怀伤感与凛然。忘记了如何认识的你,只记得楚汉争霸震惊历史;忘记了为何迷上的你,只因为你冒死冲进阿房宫,为了心爱的女子,不顾自身安危;忘记了为何崇拜你,只觉得你慷慨赴死豪气冲天,只身大战汉军,虽身中数箭却屹立不倒。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我心中的你,传奇的人物,传奇的一生。你淡淡的走了,后人在评论时,只淡淡地说是不爱生活,可是你遭遇了多少谁了解?没有经历过又怎么会懂?你是我的偶像,你的中信中义令我折服,浴血为盟,你将刘邦视为亲兄弟,对其十分信任。尽管刘邦阴险,狡诈,甚至想要夺取你的天下,你还是信任他,与他坦诚相待,于是才有了楚汉争霸,才有了四面楚歌的遗憾与后悔,因为你的信义,我敬重你,也应为你的信义,我对你深感惋惜。记得攻入咸阳后,你变了:看不清“美丑”,辨不了是非,吕后的阴险与狠毒你不知,你只知她是你嫂嫂,她的话顺耳,她了解你的心意,孰不知她在利用你的仁义来实现夺权大计,这就是你的致命之处,是善良情感造成四面楚歌,造成垓下之战一败涂地。虽说刘邦胜了,你败了,可他是靠张良的足智多谋,韩信的用兵如神,他不具备称王的条件,你才是历史上真正的王。你和窦漪的爱情感天动地。窦漪先去,千古叹然。你用诗来发泄心中的愤怒与伤感,慷慨陈辞“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雅不逝兮可奈何,窦兮窦兮奈若何!”一曲终了,潸然泪下, 你们的爱情伟大而震撼天地。没有经历过风雨的人,总是把崎岖的山路一笔带过,可谁知道走路的人磨破了多少双鞋,流了多少血?我终于醒悟?整了整身上的行囊,真沉。既然决定了方向,那怎能再次停留?既然决定了方向,那怎能落在人后。只能坚定地迈开大步向前走。悠悠历史长河,我们无法评说谁是谁非,谁称得上是英雄,可你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你的威名千古流传,在我心中,你就是真正的英雄!
我喜欢作文(4):
我喜欢诗,从《全唐诗》到《宋词》或《陶集》我都爱读。每次翻阅,总能受益匪浅。
在我看来,这些诗中凝聚着古人的智慧,是古人留给今人的一笔不可多得的财富。读诗时,就像在与他们谈话,与他们同喜同乐,同悲同愤,何乐而不为之?
可要说最喜欢,恐怕还属周敦颐的《爱莲说》,那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每次读时,总会有新感受。
第一次读时,我还是个小孩子,看诗只不过是一掠而过,从不去细读,即便是那些文词华美的诗,也只不过是浮光掠影。可只是那一眼,我就记住了,想忘也忘不了。
后来,我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时不时的写上几首诗,卖弄才华。总希望自己像莲一样,能够纤尘不染。可后来我发现,这个我们做不到。因为社会就像一口大染锅,从我们几个月大时就开始不知不觉地影响我们,使我们开始改变。
我们变得稳重、冷酷,甚至有些玩世不恭。我们身上穿的是李宁,脚下踩的是安踏,帽子可能是阿迪达斯的,背心可能来自乔丹。嘴里说的是“OK”,手上玩的是PS游戏机。就像水边满是棱角的石子,渐渐被磨平了性子,从而变得平凡。就像从淤泥中走出的人,身上沾满了污垢。
我曾经也想保住这些棱角,可都失败了。后来我明白了,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就难免要受到它的影响。于是我学会了:灯开了,那是一个普通的我;灯灭了,那是一个身在世外、纤尘不染的我。可以像婴儿一样蜷缩着身子,也可以像小时候撅起小嘴,若如瞪大眼睛,幻想着自己在一片草原上骑马,在小溪边玩水,在山谷中歌唱,在花丛中品味着自然地芬芳!那时,我是自由的,不受约束的。可以在天地间自由翱翔。我的心灵冲出屋去,飞向更广阔的天空。
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长大后,住在一个湖边的小木屋里,与世无争地生活着。虽然我知道我做不到,但到那时,我还会像现在一样,灯开了,那是一个普通的我;灯灭了,那就是我的世界,我会在梦里过上梦想中的生活。
我希望自己是一朵莲花,即使生在淤泥中,也会保持一分洁净。
我喜欢作文(5):
我家好似一个“微型花园”,不仅阳台有花,客厅有花,书房有花,就连卧室也要摆上一些花花草草。而这些植物,花就是一盆盆月季、菊花、三角梅、鞭炮花……草就是一株株芦荟、观赏榕树……可几个月前,爸爸却买回一盆矮小丑陋的仙人掌。
这些五彩缤纷的花中摆上一盆仙人掌,实在有些伤大雅,所以,我一直很不喜欢它,连续几个月不给它浇水。本以为几个月没有水滋润的它会变得十分枯黄,更加没有生机,然后死去。没想到后来等我准备去给它“收尸”时,竟看见它依然生机勃勃,还增加了些翠绿呢!这一点,让我在不喜欢它的立场上有些动摇。
仙人掌不仅生命力强,还可以治伤呢!
几天前放学路上,我一不小心摔了一跤,把膝盖给摔伤了,蹭破了皮,还流了血。回家后,奶奶二话不说便用小刀割下一小段仙人掌的“触角”捣成汁,抹在伤口上,奶奶说:“别看这法子老,很有效的。它能给你治伤,你怎还讨厌它哩?”听着这话,我的心开始有点自责了。
几天后,我的脚果然好了,这时我突然想起那棵仙人掌。“它应该因为‘缺胳膊少腿’死了吧。”我心想。没想到,那棵仙人掌不但长出了被割的地方,还长出几朵浅黄的小花苞。这几朵小花苞并不是那么显眼,几小朵长在它们的刺边、头上,像是糖果纸被遗落在了它的身上。有一小朵已经绽开了小嘴,柔嫩的花蕊与娇小的花苞,把仙人掌衬托得像要出嫁的少女。它没有因为自己长出了小花而像母鸡下蛋一样,让大街小巷都要知道,反而更加害羞地把自己隐藏在群花之中。
我被震撼了,小小的仙人掌身上到底蕴藏着多少并不为人知的优良品质!
现在,我是完完全全地喜欢上了这朴素的仙人掌了,也许它并不美丽高大,也许它并没有少女的亭亭玉立,可是它却有中华民族五千年传承的优良品质!
我爱仙人掌!
我喜欢作文(6):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俗话说的好: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小时候,我语言表达不好,说的话谁也听不懂,就连我自己也似懂非懂。但是自从经常看书以后,语言表达能力逐渐提高,我说话再也不会结结巴巴,罗里罗嗦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言之有理。在那段漫长的黑暗里,我写的作文是毫无生机的,等于在黑暗里增添了一个迷宫,无法判断如何走出这里。妈妈总是跟我说:“你写的作文一点都不精彩,废话那么多,你要多看点书才行,懂吗?”但我总在妈妈背后喃喃的念:“看书有什么用,难道他会让我的作文写得精彩起来吗?就算那么厉害,也没时间看,又不是暑假。”
真的到了暑假,妈妈早买了几本《优秀作文选集》和一些课外名著备着,就等这一刻让我汲取它的营养。起初还没什么效果,但后来,我的作文水平真的有所提升,在我的作文本上,第一次留了一个辉煌的印记“优”,我兴奋不已。从此以后,我时常看书,课内的课外的我都看,因为它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莎士比亚也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能使人丰富知识,也能让人爱上看书,使人如痴如醉,忘了吃忘了睡,沉浸在书的世界里翱翔。那天,我的小学同学买了一本课外名著,我千方百计从她那儿借了过来,细细品味。
一下课,我立刻拿出书看,我看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吸引我的主要是其中的故事,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到了放学的时候,我和我的同学一起回家,我让她帮我看路,我边看书边走,虽然我知道这是非常不对的,别说不尊重伙伴,就是视力也会有损。可我就是控制不是我自己,硬是要看,回到家,我连作业都忘了,忘得一干二净。后来想起来了,就说看完之后再写,看完这篇后,我又说再看一篇吧……
结果,这本书都看完了,作业还没开动呢!于是,我又赶紧做作业……
书让我沉迷于作者心灵世界的故事里,让我入迷,让我陶醉,让我忘我。书让我同高尚的人谈话聊天,让我放松,让我愉悦,让我自豪。我喜欢读书,正如我喜欢自己的生命一样,书就是知识,知识就是人最宝贵的财富。
我喜欢作文(7):
我最喜欢的经典我读过很多书,看到过许多知识童话,也欣赏过许多经典。《论语》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经典著作之一。
古人说:“半部《论语》治天下。”这句话虽然有些夸张,但我读过《论语》后;不仅让我学到了我从未接触过的许多知识,还使我明白了怎样做人,怎样孝敬父母。这些论语也告诉我们每天要多次地反省自己,学习的态度应该端正;不仅告诉我们要学习别人的长处,还要借鉴别人的短处来反省自我,看看自己是否有类似的缺点。《论语》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由孔子的弟子编制而成。《论语》里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最主要反映的是孔子的思想:“仁”、“礼”、“德”和“忠”之道,还有孔子“温”、“良”、“恭”、“俭”、“让”的处事态度。
其中,有一则写的是有人要污蔑孔子,子贡听到后,、说:“误以为也!仲尼不可毁也。他他人之贤者,丘陵也,犹可逾也;仲尼,日也,无得而愈焉。人虽与自强,其何伤于明乎?我见其不知量也。”我读完这则论语后,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尊敬老师。从子贡的语言中我们知道子贡是多么尊敬他的老师呀。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有很多人不知怎样去尊敬老师,而是去顶撞老师,其实我们不应该这样对待老师。在学校里,老师就像是我们是的父母亲一样,教育我们判断对与错,是与非,但是有些学生却因为被老师批评而责怪老师,从不找一找自身的过错,这是不对的。有两条论语告诉我们要完善自己,例如: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往而不信乎?“这条论语的意思是:曾子每天多次反省自己。
告诉我们更多的做人的道理,让我们好好完善自己。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这条论语告诫我们学习的态度要认真,要学习别人的长处,还要用别人的短处反省自己。《论语》的好处说不尽也说不完。《论语》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要心平气和,多多学习孔子的所作所为。《论语》是多么伟大的经典之作呀!我非常喜欢《论语》。
我喜欢作文(8):
在我的格言集里,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志不坚者智不达,言不行者行不果。意思是说:意志不坚定的人不会有渊博的学识,说话不讲信用的人做事不会有结果。含义多么深刻,是名副其实的真理! 我喜欢这句话,就要照它去做。
记得三年级时,班里许多同学上了英语小班,英语说的很好,我却一个字也不会,这种落后的滋味真难受。我请妈妈教我,开始时信心十足,可我是五分钟热度,刚学不几天就腻了,以后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后来干脆不念了,结果什么也没学成。一年过去了,我又懂得了不少道理,心想:“志不坚者智不达”,正是我以前真实的写照呀!我也参加了英语小班,这回,下定决心,不让时光白白流逝,一定要学好!从此,我科学地安排学习时间。
早晨读﹑背,晚上默﹑练。我还见缝插针,梳洗﹑穿衣﹑走路时都背上一段。有时作业很多,我也抓紧时间念,就是躺在床上也想着,背着。这样,天天读,时时练,练口语,练书写,狠下了一番工夫。当我取得英语考试地第一名的时候,从心里感谢这句格言。
我从小就喜欢组织一些课外活动。二年级时,我和几个同学自发成立了一个“小队”。我是队长。第一次,我们约定星期六下午在“秘密小屋”集合,可那天中午我睡觉过了头,失约了。同学们全到了,见我没来,都在抱怨声中离去了。我很内疚。以后,我又组织了一次故事会,结果同学们都借故推脱不参加,只有一个同学来了。当我责问她们时,她们搬出我第一次失约的事,使我无言以对,一个“小队”就这样解散了。这件事给我流下了深刻的教训。从此,“言不信者行不果”这句话便深深地刻印在我的心头。
五年级,我担任中队长。一次,同学们提出值日组长不以身作则,没有工作能力,值日速度慢质量差。我答应他们一定要处理这个问题。可那些天,大队布置了很多工作,我又要筹备班里的中队会,急得团团转。但是我已经答应这件事,就要挤时间尽力去办。心想:做小干部就要讲信用,不讲信用怎么能得到队员们的支持呢?于是,我在放学路上找中队委员商量,开了个路上会议。我们很好地解决了问题,并制定了制度。从着以后,值日的速度和质量大有提高,同学们纷纷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我抑制住内心的喜悦,同学们那里知道,我已把“言不信者行不果”这句话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了。
这几件,不,更多的事,使我对“志不坚者智不达,言不行者行不果。”这句话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了。这句话将会永远伴随我,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大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