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400字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1:
我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因为蓝色象征着宁静、深远、广大,所以我喜欢蓝色。
我最喜欢的是蓝色,因为我一看到蓝色就会想到蔚蓝色的天空。记得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爸爸带我去放风筝。当爸爸把风筝放上天空的时候,我无意中看到了蓝天,此时此刻我希望自己能变成一只小鸟在那蔚蓝色的天空上自由自在地飞,那该多快乐呀!
我最喜欢的是蓝色,因为我一看见蓝色就会想起蓝色的大海。记得我两岁的时候。爸爸、妈妈带我去北戴河玩,那次我第一次看到了大海。阳光洒下来落到海面上亮闪闪的,大海就像一颗巨大的发光的蓝宝石。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变成一条小鱼,在这闪亮亮的大海里自由自在地遨游,那该多快乐呀!
我最喜欢的是蓝色。我一看见蓝色还会想起我们的家园——地球。老师跟我们讲过我们的家园——地球是一颗蓝色的星球。地球上有山有水,有美丽的花草,有可爱的动物,还有丰富的物产,它是一颗美丽而富饶的星球。
我爱蓝天,我爱大海,更爱我们的家园,因此我最喜欢蓝色!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2:
我非常喜欢吃荔枝。 没熟透的荔枝浅绿色的,摘一颗放进嘴里,一咬酸极了,再吃别的东西舌头就没有感觉了。熟透的荔枝红通通的,像一个个小灯笼。
不过,它的身上长满了小刺。剥开它的皮,里面有一层薄薄的白色的皮,再看里面的肉,晶莹透明,咬一口,甜津津的,让人越吃越爱吃。里面包着一颗极小极小的荔枝种子,像赤褐色的小石卵。 我总是吃起荔枝来就停不了口。可是有人说:“一颗荔枝三把火。”我才不信它呢。
可是后来有一次,我一口气吃了差不多两斤荔枝,连中午饭也没有吃,就觉得肚子胀胀的。到了晚上差不多要睡觉的时候,突然,我的鼻子流出了血,而且止也止不住。妈妈很担心,就立刻带我到诊所里看病。来到了诊所,医生看了看,对我说:“你燥热过度,才会这样流鼻血的。你吃了什么东西,这么燥热呢?” “我吃了太多荔枝了……”我低下头,小声说。
经过这次教训,我终于相信了“一颗荔枝三把火”这句警言。但是,我也没有因为这而对荔枝产生害怕的感觉,还是很爱吃荔枝!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3:
我喜欢家,我喜欢家里的那张小书桌,它天天陪着我写作业,画画,看书……
我喜欢家,喜欢家里的小床,那张我睡了10年的小床,让我在那留下了太多的回忆。
我喜欢家,喜欢家里我抱了10年的洋娃娃,它让我度过了一个个美好的梦乡。
我还喜欢激励那舒服的沙发,每当我躺上去,便忘记了不开心的事,让我快快乐乐每一天。
我喜欢家里我专用的小的拖鞋,每当我看到那幼稚的图案,就会让我想起幼儿园那幼稚的我。
我喜欢家里的爸爸,每当他用那大而温暖的手牵起我那小而冰凉的手时就像有一个大大的火炉似的让我立刻就温暖起来。
我喜欢妈妈,一想起她每晚坐在我的床边唱摇篮曲时,就让我感到母爱的伟大。
……
我喜欢家里的每样事物,因为家给我带来了太多太多!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4:
母亲,我生命中伟大的象征。 我的母亲很平凡,她失去了工作,却也很乐观地对待生活。只有爸爸在工作岗位上拼搏。 妈妈就象家中的机器人。我很心痛,妈妈起早贪黑的忙,好象有干不完的活。早餐,是我和爸爸必不可少的。因此,妈妈尽量做最好吃的,我对妈妈做的早餐赞不绝口。
收拾完桌,她又忙开了:洗碗、洗衣服、收拾屋、、、、、、。我和爸爸都很马虎,做事都没规律,常常是我在前面做,妈妈在后面跟。 妈妈是我的辅导老师。我学习一般,成绩很不稳定,不是考个93,一会又考个89。为此,妈妈很苦恼,买书并给我补习,我们常常学到9点或10点。 长时间的劳动,岁月给妈妈无情地划上了几条皱纹。我很心痛。有时甚至痴痴地说要回到妈妈肚子里,让妈妈永远年轻。妈妈听了,笑了,慈祥地说:“不可能了,你的想法太单纯了,妈妈只能越来越老了”。我听了只能泪花滚滚,说不出什么能让她感到欣慰的话。 夏夜的风,很凉爽。吹吧,吹吧!吹进妈妈那颗爱子情深的心吧!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5:
我最喜欢的人就是红红。她眼睛大大的,眉毛浓浓的,有一个樱桃般的小嘴,嘴角还有两个小酒窝,一头乌黑的头发真惹人喜欢。她最喜欢逗人笑了 ,还喜欢帮助同学,热爱集体,关心他人,我可喜欢这样的人了。
有一天,我和她一起到我家玩,第二天,我还在睡觉,红红已经来了,等了好久,可是我还是在睡觉,她等不及了,把裤子袜子鞋子等都放在我脸上了,一股臭气把我熏醒了。
我起来穿好衣服后,就对她说:“你怎么这样,一定是你干的,”她说“是我干的你想怎么样,谁让你不起来和我玩,”我用手把她打哭了。这时,正好妈妈来了,连忙打我。红红看见妈妈打我,便把事情对我妈妈说了一遍。妈妈才知道错怪了我。红红过来对我说:“对不起,是我错了。”我看着她诚恳的脸,笑了。
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但是她让我懂得了宽容的道理:把心放宽了,路也就宽了。我以后也一定做到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从小做个好儿童。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6:
我有一个坏习惯,每次只要一看书,我就要打瞌睡。可我已经改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改掉吗?请听我漫漫道来。
有一天下午,我闲着没事儿干,就到书柜里拿出一本叫做《三国演义》这本书。当时,我很好奇,不知“三国”是哪三国,一个中华民族怎么会有三个国家,“演义”大概就是故事的内容了吧!我翻开这本书,第一章就是“桃园结义”,看着这四个字,我感到莫名的熟悉,原来在小学的时候,我的班主任程老师已经跟我们讲过这个故事了!我不由自主地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我看了一下目录,故事的名字真精致,真新颖。我一口气就看了四章的内容,却一点儿也不要睡觉,反而更想看了,更想知道下面的内容。我喝了一杯水,就继续往下看,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书,我也看了一半了,我没有感到半点疲倦,只是打算着明天接着看,一定要把书看完。
有好几次我看作文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作文书可真起到了催眠的作用。而且我看《老人与海》、《呐喊》、《少年维特之烦恼》……都会想睡觉。但看《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都会越看越有劲。我这才知道了为什么。原来,我自己还不知道我很喜欢看历史故事,现代的都不喜欢看。其实我看电视又何尝不是呢?我很喜欢看古代篇,但不喜欢看现代篇。
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抱着像看古代书一样的心情看,所以,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没问题了。但最喜欢看的,还是《三国演义》,因为这本书让我对所有书都起了兴趣。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7:
在我们小区里,我经常看到许多小动物,有小猫、小鸭、小狗……在这些动物中,我最喜欢邻居家的那只小狗——乐乐。
乐乐长着一身雪白雪白的漂亮绒毛,肉乎乎的,像个白色的球团,非常可爱!它每次见到我就“汪、汪、汪”的叫个不停,仿佛在向我打招呼,我总是友好地用手摸摸它的脑袋,表示回应。就这样,一来二去,我和它成了好朋友。只要我一放学,它看见了我,就会摇头晃脑地跟着我到我家里来,妈妈说它是我的“跟屁虫”。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正在看书,乐乐慢慢腾腾地走到我的身边,这嗅嗅,那闻闻,然后眼睛一眨不眨地傻乎乎地看着我,看它孤独的样子,我好像明白了它的意思:我好无聊,你来陪我玩玩吧。想到这,我放下了手中的书,把一块玩具骨头拿了出来,乐乐一看到玩具骨头,高兴地“汪、汪、汪”叫了起来,我故意把玩具骨头伸到离它的头有点高度的位置,它一见,忙纵身跳起来,一口咬下了那块玩具骨头,先用舌头舔舔,再用嘴咬咬,可咬了几下,它发现不对劲了,它先是抬头用疑惑的眼睛看着我,然后跳到我的身上,用爪子挠我,好像在说“这哪有肉啊,你骗人!”我拍着它的头,对它说“我是逗你玩的啊!”它好像理解了我的话,使劲用脑袋在我的身上蹭,真是个聪明的乐乐!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可爱、聪明的乐乐!小朋友们,如果你见到了乐乐,我想你一定也会喜欢上它的!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8:
我非常喜欢吃荔枝。没熟透的荔枝浅绿色的,摘一颗放进嘴里,一咬酸极了,再吃别的东西舌头就没有感觉了。熟透的荔枝红通通的,像一个个小灯笼。不过,它的身上长满了小刺。剥开它的皮,里面有一层薄薄的白色的皮,再看里面的肉,晶莹透明,咬一口,甜津津的,让人越吃越爱吃。里面包着一颗极小极小的荔枝种子,像赤褐色的小石卵。我总是吃起荔枝来就停不了口。可是有人说:一颗荔枝三把火。
我才不信它呢。可是后来有一次,我一口气吃了差不多两斤荔枝,连中午饭也没有吃,就觉得肚子胀胀的。到了晚上差不多要睡觉的时候,突然,我的鼻子流出了血,而且止也止不住。妈妈很担心,就立刻带我到诊所里看病。来到了诊所,医生看了看,对我说:你燥热过度,才会这样流鼻血的。你吃了什么东西,这么燥热呢?我吃了太多荔枝了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9:
我最喜欢的东西是:已经跟随我三年的铅笔盒。他长20厘米,宽8厘米,有3层,上面画着一辆赛车,赛车里面还有一只小狗。这只小狗好像要开着这辆赛车走遍全世界一样。
这个铅笔盒是我表姐送给我的,那时侯她已经有了7个铅笔盒了,这个是她参加德保县语文知识竞赛得的,是她最好的一个,所以她送给我做我6岁的生日礼物。那个铅笔盒现在还新新的放在我的书包里。
铅笔盒每层各有不同的文具。第一层放三枝铅笔一枝自动笔和一块橡皮。第二层放四枝绘画笔。第三层放三快橡皮。当我们写错字时,铅笔盒好像一个小秘书,派橡皮来帮我擦掉写错的字。如果我需要写作业,它就派铅笔来给我写字。反正,我们需要什么,它就派什么来。
这个铅笔盒真是我的好朋友,他天天跟我上学放学。我一定会把他保留到长大的。你们说,这么好的铅笔盒,我能不喜欢它吗?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10:
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有无数名垂史册的英雄豪杰,他们如同天上的繁星,不但闪烁着璀璨的光芒,而且数也数不清。我最喜欢的司马迁也在其中。
司马迁在公元前145年出身于黄河岸边的龙门。他生在官吏家,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文化熏陶,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并打下了坚实的古文基础。
司马谈去世后,司马迁牢记父亲的嘱托,每天忙着整理父亲留下来的史料和自己走遍全国收集来的资料。正当他专心致志的撰写《史记》时,一个飞来横祸突然降临在他头上。原来,司马迁替李光辩护,得罪了汉武帝,入狱受了酷刑。司马迁悲愤交加,曾几次想血溅墙头,了此一生,但一想到父亲的嘱托,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对自己说:“人总是要死的,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如果就这样死了,不是比鸿毛还轻吗?我一定要活下去!我一定要写完这部史书!”想到这里,他尽力克制自己,把耻辱`、痛苦埋在心底,重新摊开竹简,在上面写下了工整的隶字。就这样,司马迁发愤写作,用了整整13年的时间,完成了现在人人传颂的辉煌巨著——《史记》。
这部著作,是司马迁用一生的精力,艰苦的劳动,并忍受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那整个生命写成的闪耀着光辉的著作。
司马迁的故事无时无刻不提醒着我们,无论受到多大的打击与挫折,都要相信自己,相信只要精神不倒,一切都可以继续。我们要活得有意义,活的重于泰山,不能轻言放弃自己的理想,否则就像司马迁说的一样,活的轻于鸿毛。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11:
我最喜欢的一则格言是‘失败乃成功之母’。为什么呢?这还得从一件小事说起。
那是四年级的一次数学测验。试卷到我手里是,我就立刻写上了自己的姓名,班级,学号。我飞快地答完了数学试卷上的题目,然后又细细的检查。我边检查心里边想‘这次数学题这么简单,我一定能考出好成绩。’我把文字题检查了很多次。觉得是全对,至于填空题和选择题还有计算题就没有认真检查。结果发试卷时,我才知道考的多差。我拿着试卷回家个妈妈签名的时候。妈妈看到我的试卷上到处都扣了分。而且连最最简单的计算也扣了分。妈妈看了,批评了我几句。
我被批评了一番后。拿着试卷走进了房间。趴在桌子上,眼里不由自主地滚落到我的嘴角两旁。连做作业的时候也不专心。就连吃饭时,眼睛都只是盯着一个地方看。就像灵魂已离开了自己。妈妈看了,就对我说:“孩子,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认真,成绩一定会提高的。”听了这句,我如同如梦初醒。顿时毛塞顿开。吃完饭,又继续努力起来。因为成绩下降,我做作业,听老师讲课。都十分认真。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期中考试的试卷上,“96分”那醒目的数字就挂在了我的数学试卷上。我一回到家,妈妈就兴奋地问我:“孩子,怎么样?你考得好吗?”我笑着对妈妈说:“妈妈,我这次数学考了96分。”妈妈听了。高兴极了,还奖励了我。
我喜欢“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则格言。因为它让我的成绩提高了。每当我成绩差的时候,这则格言就会在我耳边响起。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12: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谁呢?让我想想,哦,是他,他的确让我喜欢。
他长着一双黑黑的大眼睛,看上去好像很有神,挺挺的鼻子下有一张爱吃零食的小嘴,白里透红的小脸,就像一个熟透了的水蜜桃,个子不太高,身子也不胖不瘦。
记得有一次,数学老师让大家在放学之前把练习册里的练习5做完,在那一个练习里有一道非常非常难的题,全班同学都不会,而他却做了出来,于是,他开始给同学讲做这道题的方法,让一部分的同学也把这道题做了出来。
记得还有一次,他和别人比赛骑车,他先让别人骑在他前面,自己骑在后面,当在一个拐弯口,他超过了别人,在前面挡来挡去,不让别人过去,别人怕撞到他,刚想刹车,但是没有把好把,直接从车上摔了下来,乐得他和刚从旁边路过的人哈哈大笑起来,而和他比赛的那个人气愤的像是一只老虎,准备把世界上的任何东西撕成碎片。
说到这里,你可能早喜欢上他了,这个可爱、聪明、勇敢的他,老实告诉你,他就是我,奇怪吗?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喜欢,那怎么谈得上去爱老师、同学、父母呢?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13:
母亲,我生命中伟大的象征。 我的母亲很平凡,她失去了工作,却也很乐观地对待生活。只有爸爸在工作岗位上拼搏。
妈妈就象家中的机器人。我很心痛,妈妈起早贪黑的忙,好象有干不完的活。早餐,是我和爸爸必不可少的。因此,妈妈尽量做最好吃的,我对妈妈做的早餐赞不绝口。收拾完桌,她又忙开了:洗碗、洗衣服、收拾屋、、、、、、。我和爸爸都很马虎,做事都没规律,常常是我在前面做,妈妈在后面跟。 妈妈是我的辅导老师。我学习一般,成绩很不稳定,不是考个93,一会又考个89。为此,妈妈很苦恼,买书并给我补习,我们常常学到9点或10点。
长时间的劳动,岁月给妈妈无情地划上了几条皱纹。我很心痛。有时甚至痴痴地说要回到妈妈肚子里,让妈妈永远年轻。妈妈听了,笑了,慈祥地说:“不可能了,你的想法太单纯了,妈妈只能越来越老了”。我听了只能泪花滚滚,说不出什么能让她感到欣慰的话。 夏夜的风,很凉爽。吹吧,吹吧!吹进妈妈那颗爱子情深的心吧!
我喜欢400字作文篇14:
我喜欢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然后发一会儿呆,继续笑笑。
我喜欢走路时,望着脚下的地,而不是仰着头,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
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
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
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不去管它的苦、辣、酸、甜,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还是长痘痘。
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用笔记下我的快乐,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用歌唱自己的忧伤。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与周公聊上一天。
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但却那么完美,那么刻骨铭心。
我喜欢偶尔玩玩游戏,喜欢打“泡泡堂”时的刺激与快乐,我却更喜欢将自己的不快乐藏在心里,留给别人的永远是一张笑脸。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咧咧地,想做就做,想放就放,喜欢并不需要理由,喜欢只是心中溢出的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