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阅读:读《尊严》有感
今天,在舅舅的叨唠下,我不情愿的看完了《尊严》这一篇文章。可我看了一遍后,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从头到尾的人人真真,仔仔细细的看了五六遍。这篇文章写得太好了!!
写的是石油大王哈默,年轻的时候的一个小故事。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在逃难的路上,饥寒交迫,但是拒绝了镇长杰克逊给他的施舍。他拒绝的理由是:自己决不能白吃别人给的东西,只有为镇长帮忙干完一件活之后才可以碰这份食物。杰克逊被哈默的强大的自尊心所感染了。因此,镇长不仅留他在庄园里工作,还认为他将来肯定是一位有名气的人,并把自己心爱的女儿许配给了他。
读完这一篇文章,我不禁内心汹涌澎湃,陷入了沉思。哈默在贫困潦倒时,逃亡之际,依然能够坚持自己做人的原则,守护了自己最后一丝尊严。还能有比这更可贵的吗?他尊重自己,他相信自己,因此他赢得了别人的尊重,因此他超越自己,成为了美国人都嫉妒崇拜的石油大王。
众览古今,凡有自尊的人,必将流芳百世,受人尊重,凡是没有自尊的人,必将遗臭万年,受人轻视。苏武塞外放羊19年;为了自己的名节,文天祥留取丹心照汗青。
1984年春,里根访问中国。他的夫人南希在西安一个小姑娘的售货点买了几件小礼品,价值人民币5元。里根给了小姑娘一张10元的人民币,可是小姑娘一时没有零钱找,窘迫地四处张望。里根就说:“留下这钱吧。”但他们刚往前走一会儿,小姑娘就追了上来,把该找的5元给了里根。美国总统在自传里写道:“到这时,我倒成了窘迫的人。我意识到,为了试图给小姑娘解围,我看来是在给她小费,我的反应不够快,失礼了。”
看了这位美国国家元首的议论,笔者不禁掩卷沉思,对那位经营小本生意的姑娘产生一种深深的敬意。一位著名的政治家承认在一位中国姑娘面前“失礼”了,是姑娘的自尊打动了他。只有自尊才能受人尊敬。
自尊无价,自尊是一种情操,是一种力量,自尊是一个人成功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