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虎读后感
我不知道,人是否是自然界最神圣的生物,但我知道,作为人存在于这个世界,背负了太多的罪恶感。人类一次又一次地毁灭其他生物的本性和生存的权利、尊严,使它们成为奴隶,还要挥着鞭子评判那些忠、那些愚。对于那些不屈服于人类铁骑的,却欲赶尽杀绝。
也许因为人类有着高于其他生物的智商,先于万物学会用火,学会用兵器和手段,从而成为万物的主宰着。从另一方面来说,在这个充满竞争的自然界,生存的原则只有杀或被杀。为了活下去,只有不断强大自己的势力和实力。
雪虎,一个天性狂野的狼狗结合体最终也屈服于人类,他曾是那样的好强,高傲,却在人类的棍棒面前伏首贴耳,摇尾乞怜。他还太渺小,比他庞大几倍的物种都难逃此劫,更何况是他!他从来引以为豪的母亲,一见到人类便屈服了,他又有什么勇气和资格来咆哮?其结果不过是被打死,或是在屈辱中死去。
当然,让雪虎真正接受人类的是两条,一是神圣,二是爱。这是他的母亲都无法给予的,在分别一年后,他的母亲早已不认识他,而是把他当做一个要侵略自己孩子的敌人。就在一年前,她也是这样保护雪虎的啊!
同样是屈服于人类,史密斯却只会让他仇恨和怒吼,他被当做赚钱的机器,失去了全部的自由,甚至连休息都不能够。他生活在无尽的黑暗之中,每天,除了为自己的生命战斗就是被人们当中异物观赏,而这些都是史密斯不费心神地获取利益的途径。
他当然也不会怀念灰色海獭,因为那只是一个让他感到恐惧同事给他安全感的神的庇佑。真正的归顺来自于爱,毫无防备的真心诚意的爱。任何一个屋中都不会被轻易打败,却可以使它们被感化,因而完全地将自己的身体,甚至于生命托于恩主。
我不知道,如果我是雪虎,我是更愿意在荒野上过属于自己的生活,还是在恩主身边,衣食无忧地成为宠物。前者,生存是巨大的考验,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中,随时都可能被杀以及面对杀戮,或者饿死。但是后者,完全丧失本性,严重地说,是失去了作为一个物种存在的尊严哪怕主人呵护备至,那也不过是被同化了的卑贱的恩宠。
简单的来说,这是一种自由与生存的选择,尽管雪虎难以自主选择自己的命运,但这就好比,我更喜欢蓝天中飞翔的白鸽,而不是雕笼中的金丝雀;喜欢山涧的奇木,而不是被雕刻的盆景;喜欢充满野性的雪虎,而不是那个乖顺的他。
从小生活在孤僻与冷漠中的他学会了笑,学会了热情地摇尾,但其中,却将四分之三狼的本性慢慢磨灭,成为百分之百的狗,尽管他有很强的攻击力和警敏的神筋那些在荒野中为了生存而激发出来的潜能。
人类的罪恶就在于将万物作为自己的奴仆,却满以为是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那些在草原飞奔的马,终究是被套上了绳索成为拉车的生灵,他们从自在驰骋,到被鞭策驱赶,难道这也是与人类的和谐吗?
在人类主宰万物,想方设法把其他物种都变成奴隶的同时,其本身也被同化,封建统治就是最好的证明欺下媚上,却以为自己是忠;为虎作伥,却以为自己比别的奴隶高等;指鹿为马,却以为自己明智地跟对了主子。
当人类自以为成为神圣的同时,也便成为了最卑微的生灵连爱都不再懂得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