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美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是一位勤奋的作家,在短短的十六年的文学生涯中,创作了十九篇长篇小说,一百五十二篇短篇小说,三个剧本以及大量的随笔、论文和自传体文章,《荒野的呼唤》是其中一部。
巴克是一条狗,杰克伦敦太了解它了。他把它的脾气秉性琢磨个透,他把它被拐卖被转卖的每次心理过程都写得入木三分,他赋予了它人的意志,从温暖的南方到寒冷的北极,从磨坊主兼法官家优雅舒适的环境中长大所养成的心满意足又非常骄傲的脾性,到第一次被拐卖后不知怎样度过风雪交加寒冷的夜,则完全像我们现在的孩子,温室里长大,一旦放入社会就手足无措了。
巴克是一条有血性的狗。
在人驾驭的狗的荒蛮世界里,它不再保持优雅的风度,它的野性在数度残酷的作战中被一点点唤醒。
在通往淘金漫长的路上,被迫套上枷锁的巴克成了拉雪橇的狗们之一,经受着棍棒的敲打、寒冷、饥饿、不信任、争斗,踏上漫漫征程。起初,它在屈辱中怀念那个温暖的桑塔克拉拉山谷的大房子和草地,平时看管着主人的领地,偶尔陪法官大人出去打打猎是那个缺钱的护院人的助手曼纽尔偷偷地将它卖给了狗贩子。
在一次次人类肮脏的交易中,它的抗争虽然无效,但另一种力量在体内渐渐聚集起来,并漩涡般的膨胀,它终于学会在恶劣的环境里,以坚强的意志力,激发出原有的野性热情,获得身心的自由。
巴克是一条懂得人情冷暖的狗。
在漫无边际的野外,由于饥饿寒冷劳累,使套在雪橇上的即将濒于死亡的巴克被桑顿救了下来。在感恩这点上,有时候人类会自愧不如。当桑顿被河流困住时,巴克抛却自己的安危第三次纵身跃进湍急的河流,拼尽最后的力气将他拖上岸。他们之间的友情在残酷的大自然中产生,桑顿是巴克唯一信任的人类。
桑顿的友情之外,巴克贪恋于荒野中迷人的气息,它喜欢那些类似自己的狼,喜欢捕猎,它体验到自由自在的奔跑的快感,体验到同类那不寻常的友情,它天生的灵敏和凶猛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得到尽情释放。它抵御着这种诱惑,因为它还有人类朋友,他们彼此忠诚、信赖,是过命之交,它从没想过放弃他。
不幸的是,在巴克贪恋野外自由自在的四天,因为某种不安回来找桑顿时,桑顿和他的朋友们,却命丧于印第安人野蛮的杀戮。巴克,被复仇的火焰燃烧,它咆哮着冲进土著人的部落,带着复仇的火焰,以无法形容的迅捷,以绝美的姿势撕开一个又一个印第安人的喉咙。它赶走了侵略者,却无法使桑顿起死回生。
人类最后的纽带切断了,巴克在惨白的充满血腥的月夜,毅然投进茫茫荒野。
巴克对血的渴望变得比以前更加强烈了。它是一个杀手,专门去捕食,就靠干这种事来谋生,孤单而独立在一个充满敌意的环境中,只有强者才能活下去。它是牧羊犬和圣伯纳犬的后裔,有着比狼还大的身形,比狼还聪明的智慧,在与狼的撕斗中,它还胜过几分。在与同类和人的斗争中,它的野性一点点复苏,在恶劣的环境里,它迅速成长起来。它的成长,验证了适者生存法则的正确性,验证了优胜略汰法则的正确性。
人类的文明到底是桎梏还是虚伪,是冷漠还是无情?人类过于聪明还是过于愚蠢,竟将一条优良的狗逼进了荒野,变成更加凶残的动物杰克伦敦用巴克的经历控诉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残酷性。同时,从绝境中成长起来的巴克身上,我们看到生命本质中那无限的潜能一旦激发,便不可战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