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民主的细节》有感
作者书题为《民主的细节》那自然全书便围绕民主展开。谈到美国的民主,许多国人都会拿之与中国的民主相比较。于是乎也有了那些所谓的愤青对中国的现状进行抨击。诚然在中国的我们是无法清除的体会到民主的力量的。似乎我们在高举民主大旗,高喊民主口号的同时,却还没有美国这样的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民主。
然而事实上我们或多或少的因为先入为主的观念作祟。美国并没有我们想像的民主。罗伯特达尔便曾经在《美国的宪法有多民主》一书中列举了如同总统不是直接选举等一系列的民主破绽。
但问题在于不够民主一定是件坏事吗?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定是越民主越好的吗?如今许多国人纠住国内的非民主现象,斥责政府,政治精英等少数人手握权力。事实上美国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少数人的专政固然不可取,但多数人的暴政就能要了吗?回答必然是否定的。联邦党人认为暴政来自于直接的民主,而反联邦党人则认为暴政的主要来源是联邦政府和政治精英。到底谁是对的?我认为两者的说法都过于片面了。区别暴政与否的标准不在于人数,而在于不容分说的强制性。所以无论权力是掌握在多数人手中还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那都不是真正的民主。而美国最后出台的宪法正可以说是在二者之间找到了折中的方法。找到了一种制衡。
美国人清除美国不需要一个世袭君主制。并不等于说他们的共识就是美国需要一个民主制。或者说美国人清除他们同样不需要的是一个绝对民主制。美国需要的是一个平衡,在多数人与少数人之间的平衡。在派别与派别之间的平衡。所以美国的宪法必定也必须有不民主的地方,因为美国人追求的不是民主最大化而是制衡最大化。所以必要时,他们甚至还需要为直接民主设置障碍。
自美国宪法确立以来,国会有过一万多个宪章提议,但只有25个通过并生效。这是对政府和政治精英的限制。为了避免革命而及时响应革命。这是对平民权力的限制。只有两方面共同限制才能真正得到制衡的场面。充分制衡的精神使任何权力的扩张不至于转变为专断的权力。虽然制衡最大化可能会导致少数人与多数人之间的拉锯,也引起了平等派与自由派的拉锯。但这种拉锯正是政治健康的表现,怕的就是一家独大。正如作者所说的它是权利和权利之间的斗争,而不是权利和权力,或是权力和权力之间的斗争。与其说它反应了邪恶的资本家、政客与善良的人民群众之间的斗争,不如说它反应了社会内部的不同价值追求。
美国的民主制度史,就是权利不断平等化的过程。这里的权利不只是指民主的权利,也包括了专制的权利。
正是不断追求制衡最大化。平民自治和权利底线两大精神才得以保留下来并成为美国政治的两大支柱。这个社会与其政治才会保持健康。也只有制衡下的民主才有存在的前提和发展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