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拉升职记》读后的读书笔记
杜拉拉是外企职场的成功人士,在外企职场里呼风唤雨,如鱼得水。看了《杜拉拉升职记》,的确很有收获。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辩证地吸取杜拉拉的经验与精华,对工作是有很大帮助的。但是,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并不能称为职场。在理想主义化的状态下,法官是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的,如果把法院完全看成一个职场,一切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为奋斗目标,也就未免庸俗化了。在读《论语》,有所感触的时候,写了一些心得,大概有二十多篇,都发表在《湖南法院网》上。前不久,又读了《杜拉拉升职记》,同样也是感触良多,只是还没有形成文字材料。这些感触,这些心得,凝结成我的一个认识,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应当视审判工作为事业,不忘学习,牢记理想,时刻加强自身修养。
一、学习:读书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孔子说:“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意思是说:“不到他努力想弄明白而不得的程度不要去开导他;不到他心里明白却不能完善表达出来的程度不要去启发他。”这说的是孔子的启发式教育。我们踏上了工作岗位,学习的步伐却不能停下。从学校毕业了,自学当成为主要的接受教育的方式。自学,主要是从书本中吸收营养,贪多求快,那样不行。读书,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可如何才能精呢?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难题,左思右想,努力想弄明白而不得的情况,想明白了却不能完全表达的情况,并不鲜见。此时,就不妨放下案卷,打开书本,去书本中寻找答案。“终日而思,不如须臾之所学。”用书本来开导自己,带着问题去读书,在书本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就是精读。我们开展读书活动,相互交流读书心得,从别人的认识中提升自己的思想,这也是精读。冯院长读了一本好书,把它推荐给大家,这是为我们精读提供了捷径。当然,作为一名法官,精读并不在于法律书籍,读书不一定非得成为工作的一部分,读一些非法律的书籍,陶冶情操,涵养精神,也是非常好的。读书,不可能总带着问题去读啊,没有问题,又怎样精读呢?那就是边阅读边思考,在阅读中思考,在思考中阅读。
二、理想:需求可以现实理想应当崇高。孔子说:“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一个人不怕没有位子,最怕自己没有什么东西站得起来。法官的理想是什么?它不应当是位子。法官的理想不一定壮志凌云,但可以平实无华,法官的理想应该体现在审判执行的每一个细节中。法官是运用审判权公正裁判,定纷止争的,法官的理想与法官的职业息息相关。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公正与效率也应当成为法官的理想。一名法官如果说,他的追求就是办好案子,那么他是值得尊敬的;一名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如果把公正与效率视为毕生追求,那么,这名法官的理想无疑是崇高的。当然,理想不可能千篇一律,法官的理想也必然千差万别。崇高的理想,更多的时候,只是一种理想化的东西。有了崇高的理想,工作生活中也同样会受到位子、票子、房子的困扰,也同样会发牢骚,同样会有怨言。但是,有了崇高的理想,就有了信念的支持,法官才能静下心来,为了公正高效地处理好“案子”而绞尽脑汁,为“所以立”而提高素质。
三、修养:法官应当“日三省己身”。在纷繁的事务中,法官面对的是“法”、“人”、“案”,通俗地说,就是运用法律,审理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日三省己身,也应当围绕这三个方面来展开:办案公正乎?待当事人诚乎?法律研习乎?先来说“法”。法官离不开法,法官对法律的掌握应当娴熟,而法律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不学习,法官就会落伍,就会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如同曾子每日反省“传不习乎”一样,每日反省一下,今天学习了吗?思考了吗?收获了吗?可以促使法官与时俱进,始终绷紧学习的弦,思考的弦。再来说“人”。此处的人,主要指当事人。法官办理案件,处理纠纷,是不能回避当事人的,如何面对,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还是热情相待,以理服人,以法服人,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后一种态度无疑是正确的,可心情不好的时候,是否把情绪带到了工作中,带到了当事人面前?这一切,都有必要在下班后反省,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值得注意,有没有什么地方必须改进。最后来说“案”。法官每年办案上百件,一件案件对于法官来说,不过百分之一,甚至于不到百分之一,但对于当事人来说,那就是百分之百。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坚持了司法公正?是否做到了定纷止争?是否实现了案结事了?每日反思,不仅仅是反省,更是总结提高。
在《论语》中吸收古人的精华,从杜拉拉身上感受时代的气息,这是一种快乐的过程。然而,人生不如意事常有,唯淡泊才能明志,无宁静难以致远,或许,保持一颗平常心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