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日记》读后感
其他读后感
2024-11-29
“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仰望雪域两茫茫。”这是我老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首歌,因为她非常想去西藏。而碰巧《男生日记》这本书就是讲一个小学毕业的男生吴缅跟他爸爸去西藏游历的故事。他的爸爸是个摄影师,总是满世界拍照。但他爸爸最钟爱的摄影地点就是西藏。书中首先讲述了吴缅跟他爸爸走川藏线去西藏的故事。他在跑马山所在地——康定、菩萨喜欢的地方——塔公,无法逾越的海——野人海;耍坝子节举办地——色拉坝,了解了藏族人民的风土人情,表现了一种深深的喜爱。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讲西藏的部分。最吸引我眼球的就是这一句话:“我们藏族人民会说话就会唱歌,会走路就会跳舞。”藏族是一个多才多艺、热情奔放的民族,他们穿的衣服色彩明丽,他们的性格开朗,发型各异也有特色,他们的藏刀、藏首饰也很有特色。而且从书中可以看出,藏族人民的生活也不错,甚至有些人还很富有,比如说强巴,他是藏区的大歌星,有很多的粉丝,他的生活就比较富有;再比如扎西,做松茸生意,赚了不少钱,他还想投资开发稻城的旅游。我觉得藏族人民既有民族风采,也有开阔的思路去发展自己的的家乡,增长见识。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妈妈为何这么渴望去西藏。西藏的天很高、很蓝,空气清新,都能闻到冰雪的味道,环境非常好。要是我们大家都热爱环境的话,每个地方都会像西藏一样干净、纯洁、自然、美好。
看了这本书后,我也非常想去西藏。本来打算今年暑假去的,但又点害怕高原反应。我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明年暑假向西藏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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