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房子》读后感1200字
很久没看到能感动到眼睛想要排水的文字,每个人都让人感动。昨天512汶川地震祭,时隔九年,翻看那些照片,看到那些走的人,留下的人,也是这种感动,泪水漪涌。
秃鹤年少秃顶,喜欢被人摸他光滑的头顶,喜欢被人注意,围着他的感觉,但当他慢慢发现自己没有能力拥有如其他人最基本的头发时,他开始在意,不再喜欢别人叫自己秃子,摸自己的头,于是其他人便不再“喜欢”他,他愤恨,也慢慢接受自己没有头发的事实,于是他成熟、长大了。
桑桑忙着为自己的鸽子们搭建豪华宫殿,拆掉了家里的碗柜,为了能帮所有同学渡河,也顺便出出风头,独自摸黑游过河去找船夫“谈判”,为了蒋一轮的笛声和白雀的歌声,甘当地下工作者,替他们送了无数次信,为了杜小康重振旗鼓,卖掉自己的珍宝,为了替纸月打抱不平,独挑地头蛇,却只是和她眼神交流,桑乔的十二个奖章笔记本,也以做笔记为由收入囊中,几乎每次必遭“毒打”,这就是他的天性吧,善良,可以为自己喜欢的一切付出自己的一切,所以他在温老师那间药竂里,在一句句轻哼中,告诉自己:别怕!这一章,我甚至不忍看下去,我怕看到桑桑走去那片艾草地找武奶奶,怕他去找邱二爷,好在没有,好在他可以继续背着柳柳去县城的老城墙,可以继续看他那些漂亮的鸽子们在头顶扇腾翅膀……
一辆自行车,让杜小康和桑桑开启了最深的友谊,虽然他们小到不用搞懂友谊是什么,虽然他们一直以来都在不停的抢风头,想要占据孩子们心中的最中心位置,但在邀请桑桑分享他自行车的时候,他明白他们俩,就是中心,或者有了那么多欢乐,也不用争什么中心。分分合合,小矛盾,甚至厮缠扭打,只会让他们更深的将对方烙印在心里。从红门风光无限,到红门被拆抵债,中间发生的一切,都足以压垮一个十来岁孩子,但杜小康没有,虽然辍学,虽然要忍受彻底的孤独,虽然要离家去遥远的芦苇荡养鸭子,虽然要在瘦弱的肩上扛起一家的“复兴”,他有成千上万个理由任由自己落败,但他没有。在最后的希望都随着父亲被用门板抬回去时破灭的时候,他捧着的,是仅存的一栏鸭蛋,那是对伙伴的承诺,也是对自己的承诺。接过桑桑的鸽子钱,桥头多了位小贩,他的眼里多了同龄人没有的坚韧,勇敢,和骄傲。那片芦苇荡,让我想起了狼图腾里那片湖,天鹅们舒展了脖子互相打闹,幼鸟嗷嗷待哺,天上的月亮被萤火虫点亮在水里。
细马不上学,细马喜欢放羊,这个小赤佬初来乍到,听不懂当地方言,同学老师们听不懂他的方言,没人一起玩,所以他不去学校,所以他去和自己的羊们玩。房子被淹,养父去世,养母精神失常,他就是家里的顶梁柱,被骂去回自己老家时的回头,是他开始长大的标志,体会深深的被爱,又加倍的去爱人,细马也有桑桑,桑桑帮他放羊,他是桑桑想要托付鸽子的伙伴。
每个人都这么善良,又都不会屈服,坚强,执拗的追求自己心中的美好,让我感动,让我惭愧。
这是一本好书!
曹文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