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翻译 作文 读后感作文 其他读后感 《刀锋》读后感2800字

《刀锋》读后感2800字

其他读后感   2025-01-03

  转推《毛姆式的人生指南》

  《刀锋》虽然写于上个世纪的四十年代,背景主要在一战后的欧洲,但却是一本很容易读下去的小说,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毛姆通过几个人物传递出的价值观和生存之道,时至今日依然让人觉得有温度,像身边那些熟悉的不熟悉的人,像自己。

  这是一个英国人眼里的“美国人在欧洲”。一个励精图治混进上流社交界,终其一生在饭局和趴体上打拼的古董商人艾略特;两个美国姑娘,一个精心打造品质生活之路的人生赢家伊莎贝尔;另一个被厄运击倒就此堕落死于非命的苏菲,一个从给画家当模特和情妇最后走上女画家之路的法国底层妇女苏珊,最后是那个身体力行探究生命意义,得道后大隐隐于市的男一号拉里。

  小说的扉页的卷首语这样说: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我想每个人在咬紧牙关试图越过自己那把刀的刀锋时,目的总各不相同,作为第一人称的主人公毛姆对每个人的努力都投去赞扬的目光,只是有的目光在赞扬中有些调笑,有的夹杂着洞悉,有的就是仰望。

  艾略特是在前半段占大篇幅的人物,一个聪明,和蔼,学识优长,又虚荣又势利眼的老头儿,用绳命去请客吃饭,一开始还觉得他当交际花是为了买卖古董,后来发现也不是,毛姆作为他的朋友总结说:

  “这来于一种狂热的浪漫思想,这是他在那些庸碌的小小法国公爵身上溅到当年跟随圣路易岛胜地区的十字军战士,在装腔作势,猎猎狐狸的英国伯爵身上见到他们在金锦原石峰亨利八世的祖先,跟这些人在一起,她觉得就像生活在天地广阔得应用古代一样,我想他翻阅戈沙年鉴时,看见一个姓氏接着一个姓氏地使他回想起年代悠远的战争,史册上的攻城战和著名的决斗,外交上的诡诈和王侯们的私情,他的心就会热得跳起来,总而言之,这就是艾略特”

  前段时间正好听《晓说》,讲到一战后的美国暴发户们都心系欧洲,觉得怎么也得娶个欧洲贵族寡妇才够有品味。更因为作者在前十几页的时候就给我们交了这个底,所以一本书下来艾略特再势力眼再交际花你也总是讨厌不起来他。老头后半辈子对自己的妹妹,侄女也相当慷慨,也算虚荣矫情得理直气壮,最后快不行了,还因为一个同样在欧洲混交际圈的美国贵妇请客吃饭没叫他而在床上生气,弥留之语竟然是一句愤怒的:老淫妇!

  伊莎贝尔是艾略特的侄女,从一个活泼的微胖姑娘修炼成一个有生活品位的美妇人,老公殷勤且忠诚,膝下一双可爱的女儿,选择了一心爱她的格雷做老公,把她一心爱着的拉里留在心里。略去细枝末节,伊莎贝尔真是个完美的璧人。但人生总有细枝末节,伊莎贝尔深爱拉里,但由于拉里不愿过她期许的物质生活二人一拍两散,当她知道拉里要跟一个她认为品行堕落的苏菲结婚时,才初次体会到失去的妒火,伊莎贝尔没有辜负她的聪明,略施小计便神不知鬼不觉地击碎了苏菲开始新生活的信心,苏菲毅然抛下拉里就像抛开了最后一根命运丢来的救命稻草,若干年后苏菲被人割断了脖子抛尸海里。毛姆在无他人在场的情况下戳穿了伊莎贝尔,而她的表现连恼羞成怒都算不上,只是理直气壮地说苏菲这种放荡的生活注定如此下场。

  戳穿后有这么一段对白:

  毛姆:亲爱的,我是一个很不道德的人,当我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尽管我不赞成他做的那些坏事,但是照样喜欢他,按说你不是个坏女人,而且风度翩翩,我知道你的美貌是两种因素的巧合:高超的审美眼光和不顾一切的决心,但不因此而影响我对你的欣赏。你只是缺少一样使人完全对你着迷的东西。

  她微笑着等待

  “温柔”

  她唇边的笑意消失了,恶狠狠恨地看了我一眼。。。

  伊莎贝尔是毛姆在《刀锋》里塑造的最好的人物,他的高超在于勾画出了一个普通人的残忍,因为恐惧,嫉妒,妄念,再加之自私或想象力的缺乏。普通人也会做出对他人残忍的事,甚至很多人懵懂地相信伤害了别人才能治愈自己。但就是这种轻率的伤害,可能让那个被伤害者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感到痛苦和纠结,甚至有一些人会受困一辈子。所以对于伊莎贝尔,我深表理解但绝不认同。

  最后说男一号拉里,相比之下这个人物的描写有点飘忽,他因为年轻时的一些经历,放弃了俗世生活,为追寻人生的终极意义,从美国到了欧洲,一边大量读书一边研究哲学,而后跑到煤矿挖煤,到船上当水手,遍游世界在印度大彻大悟,最后返回美国当了个出租车司机大隐隐于市。拉里的大多经历都来与拉里的讲述和作者的到道听途说,而拉里始终面带微笑,说话声音温柔悦耳,一路求索,无论锦衣玉食还是衣衫褴褛,总是气度非凡,虽也对人生迷茫,对人生的恶与不幸感到疑惑,但你几乎感觉不到他人生的窘迫和痛苦。我一度认为没有痛苦的人生十分不可信,也没什么好说的。但整部小说我都在找拉里的线索,想知道他在干什么,在想什么,因为基本看到书的四分之一,我发现拉里就代表人对于精神最高要求,他拒绝了一份体面的工作,拒绝了爱情和婚姻,说自己要干的就是“晃膀子”。晃膀子期间就是每天吃很少的东西,读大量的书,为读书学多门外语,到煤矿和船上做苦力。我也向往“晃膀子”,但舍得拿去交换的东西,实在没有。说到和异性的交往,他帮助过落魄的画家的模特兼情妇和她的女儿,他看中的美丽的灵魂,竟然是遭受命运打击,自甘堕落死于非命的苏菲,对于异性,他身上没有情欲的痕迹。如果说除了美丽心灵之外还有什么,那就是悲天悯人。前面说过这个人物很飘忽,原因可能就是他基本卸掉了沉重的肉身。

  关于世界上为什么有恶的存在,拉里在彻悟后跟作者讲了自己的理解:

  当绝对在这个世界上表现为善时,恶也自然而然连带着出现。没有地壳灾变的那种无法想象的恐惧,你就决不会见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景色,中国烧瓷的匠人能够把花瓶烧得象蛋壳一样薄,烧得造型那样优美,点缀上美丽的花饰,迷人的色彩,涂上粲然的光泽,但是,由于它的本质是瓷,他就没法改变它的脆弱性。如果失手落在地上,它就会变成许多碎片。同样道理,我们在这世界上所珍视的一切美好的,有价值的事物,只能和丑恶的东西共同存在。既然得出某些事情是不可避免的结论,一个人就只能尽力而为。

  拉里在印度如何大彻大悟我没怎么看懂,稍微检视了一下自己,因为从小受唯物主义的戕害,觉得生命无非是细胞分裂生长老化死去的过程,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对人生的精神意义不求甚解,但我依然仰视拉里这样的朝圣者,因为近几年发现越是有了些年纪,越是需要精神的力气,也愈发觉得唯心有道理,一切行为都受控于观念中,一切感受都随意念转变。大的唯物中充斥着无数的唯心,而唯心才主宰当下的每一个时刻。

  但再高深的哲学和彻悟,最后都落到生活,拉里最后回答毛姆以后准备怎样时这样说:

  “回美国,生活。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

  说完这些,拉里就彻底遁入人群,留下我们这些表示景慕但断无可能步其后尘的人。

  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正是因为我们都想越过心中的那把刀刃,这是不是就是生命的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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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小学 年级 读书 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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