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份关于平庸的恶的报告》读后感800字
本书内容为一份审判报告,只讨论那些可以进入审判程序的问题,或者为伸张正义而理应面对的问题。因主题有限而使内容稍显枯燥。
在艾希曼看来,纳粹德国的法律是以元首的命令为核心的,而按照元首的命令行事是每一个守法 公民的基本义务,因为,他认为自己只是在履行本分和承担责任,他不仅是在服从命令,甚至还 是在遵守法律。因此,如果要说自己的行为是犯罪,那把自己变成罪犯的不是自己,而是国家法 律。也就是说,按照元首的命令去实施国家计划,就是在执行法律。艾希曼认为认为,不能要求 让个体去承担时代和历史的责任,因为生活在那个时代,他只能遵守和执行当时的国家法。
然而阿伦特指出,在国家法律之外,每一个个体还会有良知和人性。一般人会认为,一个人会做出邪恶的事,是因为他缺乏道德感,缺乏人性。但阿伦特认为,恶行 的发生很多时候可能仅仅来源于一个人的不思考,而不是道德败坏或是心理变态,他只是屈服于 自己的惰性,放弃了独立思考,而选择了无条件顺从,这样的人同样会做出极恶的事情,这就是 阿伦特所说的“平庸之恶”的含义。
阿伦特强调艾希曼是极权统治机器上的小齿轮,是在不知情、非故意的情况下作恶,也就是“平 庸的恶”。她认为,艾希曼的“平庸之恶”的根源就在于他的不思考,在于他缺乏反思和判断的 能力,他从未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除了极权政府灌输给他的意识形态之外,他根本就没有对事 物进行独立思考和评判的意识和能力,他是麻木的。阿伦特认为,个体独立思考能力的丧失,使 一个社会失去明辨是非的标准,这是“平庸之恶”的根源。
但在后来的几年里,阿伦特也承认她的一些表述有误或过于夸张。最大的错误就是这本书最著名的或曰败坏名誉的副标题。“平庸的恶”这个短语进入了流行语词典及熟语大全。经过反思,她对使用这个令她遭遇围攻的短语感到抱歉。1971年,她在一次电视采访中说,若是在今天,她决计不会用那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