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00字
无法预知书中的情节走向,这个故事才是美好的完整的,就像生活,就像生命,就像你未来会遇见或者陪你白头到老的那个人。
真不敢相信,哈罗德竟会因为多年未见的老友的一封信,选择跨越千山万水,去拯救她,这是一个疯狂而冒险的行为,不是吗?是的,对于现代人来说,熟悉并深深依赖于生活中的一切,可是突然,要选择放弃掉这一切,把自己置身于未知的世界里,陌生而不可知,而且,哈罗德是个退休了的内向老人,也许,真得用一个词去理解→信念,这个词它真的很伟大,力量无穷,它支撑了哈罗德整整走了八十七天,全程六百二十七英里,无论是身体达到极限、举步维艰的时候,无论是肿瘤医生说信可能是修女代写而不是奎妮亲手写的时候,还是里奇取代了他,先行到达了贝里克,得到了所有的掌声和鲜花的时候。作为读者,不是亲为者,不是书中的那个朝圣者,谁也没有资格去做任何评论,但是我想如果我遇见了哈罗德,一杯水、一块三明治、一块膏药和一个拥抱一定是给予哈罗德最好的礼物。
人活着的时候有很多种状态,有两种很是印象深刻,一种像哈罗德迷失方向时所做的,麻木了一切感官,只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就这么前进着;另一种是修女告诉哈罗德,奎妮状况有所好转,而且在等着他,需要他,那一刻,哈罗德的世界都亮了,身体和灵魂似乎都得到了救赎,变得舒服而轻松,那些美好的事物也都回到了他的身边,蓝天、白云和随处可见的花花草草,还有遇见的可爱的人们。
都说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自知,不悔改,而人最可贵的便是知错能改。就像哈罗德和莫琳,彼此相爱,却被许许多多个看似不可原谅的错,而拉远了相互之间的距离,最后却因为哈罗德的一次徒步拯救患癌症的奎妮,真相被迫一个接一个的冒出来,再一个接一个的得到原谅,最终的结果,当然无法拯救奎妮的身体,但是,哈罗德的救赎之行放飞了她的灵魂,让其得以安然离世,也拯救了哈罗德和莫琳,最终破镜重圆,仿如重获新生。
不知道莫琳到底说了什么,能让相敬如冰且远离爱情许久的两个老人笑得那么开心,但人不就是这样吗?越是平常,越是简单的就越容易遗忘和忽视,不想去猜测那句话到底是什么,因为那是属于哈罗德和莫琳的美好,而我们也有属于自己的美好,好好珍惜生命里的一切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