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世界的兴起读后感
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是新经济史学的经典之作,也是我的入门之书。虽然本书较为通俗,但新制度经济学和经济史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阅读起来不免有些困难,反复读了两次还是不能完全理清其中逻辑。本文为我对本书主要内容的梳理和一些思考问题。
一、本书概述
(一)研究问题和中心论点
本书旨在解释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中心论点十分明确,即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也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诺斯提出,有效率的组织要使个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这里说的有效的经济组织可理解为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人们从事对经济增长有正作用的工作。
(二)诺斯悖论
产权并不是纯粹的私人合约,排他性权益权利通常是要被强制实施的。因此所有权需要国家的保护,原因一是需要强制力,二是规模经济的要求,即国家比自发组织的费用更低。然而国家的垄断性质使得它有可能侵犯所有权,致使所有权残缺。如此产生悖论。国家的目的是财政收入最大化,它可能保护新生有效产权以保证未来财政收入最大,也有可能保护过时产权,避免侵犯最大税收交纳者,以维持财政收入。因此诺斯认为,经济增长并不是必然的,有效的产权安排只是国家与私人努力互相作用所产生的多种可能结果中的一种。
(三)产权的形成和变迁
产权是一个历史概念,并不是一直存在不变的。十世纪以前的欧洲土地近乎用之不竭,敞地耕作,随着欧洲人口增长,土地稀缺,相对价值上升,对土地的专有权要求日益增强。产权产生于稀缺:只有当资源相对于社会需要变得日益段全时才会出现改变所有权的压力。这与马克思的论述异曲同工: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更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之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即生产力还没有发挥尽时,现存生产关系仍然可以激励创新抵消人口增长造成的边际收益递减。诺斯认为,所有权是随着要素的相对价值变动的,而且变动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是利用暴力或者政治力量让其一次性迅速转变。
(四)贸易的产生
贸易产生有两个条件:产品差异和运输成本适当。诺斯在书中描述,人口增长,土地成为稀缺资源,人口扩张到边疆,北欧和西欧的地理差异导致产品差异,交换需求产生,且欧洲海路发达,加上有效保护,运输成本适当,贸易遂在西欧兴起扩大。诺斯认为,中世纪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扩张是对因人口增长而变成可行的专业化和贸易所带来的机会的直接反应。
二、思考和问题
(一)为什么要私人收益接近社会收益才能够达到有效的激励?
容易理解的是个人从事某种工作的必要条件是私人收益大于私人成本,理性人不会选择成本高于收益的工作。阅读时我不解为什么仅满足此条件不行,而要私人收益接近社会收益激励才是有效的呢?个人收益率远小于社会收益率意味着很大部分个人劳动成果被分配到非劳动者身上,于是人们有搭便车倾向,等待享用他人劳动成果,演变成三个和尚没水喝的结果。为保障私人收益率,专利权产生了。科学创新多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上,古代中国没有专利权的保护,因此许多发明都是家族内代代相传的秘方,这不利于人们交流,也难以刺激新发明。一旦秘方外传,此家族就不再垄断技术,搭便车的人们遂能以更低的成本赢得市场,技术使用范围的扩大对社会而言无疑是正收益的,而对发明者而言,收益甚小,甚至为负,即个人收益率远远小于社会收益率。如果有了专利权的保护,人们更愿意推广自己的发明创造,因为他可以从中获利,此处个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既鼓励了创新和推广,也促进了交流和新发明的产生。
第二次课上后有同学提问:无论是中央的五百万奖励还是广东的两千万奖励都是事后悬赏,无论是哈里森还是现代的科学家似乎并不是冲着悬赏去的。我认为,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悬赏确实能够鼓励人们从事相关工作,但仅有此是不够的,还要有一定的保障,好奇心转变为科学技术是需要自由资源的。尽管悬赏很高,可是科学研究需要先期大量时间和资金的投入,而且风险很大,不一定能够收获预期研究成果。所以考虑到生活成本和压力,许多人更倾向于选择稳定而收益较小的工作,而不去冒风险。因此,要有最起码生活的保障。就像西欧封建社会,保证了一部分贵族衣食无忧,而且有足够的自然资源,于是他们可以专心研究。可是如果保障了他们衣食无忧是否又会失去了激励作用呢?
(二)解释中国历史之谜
周老师课上讲到的中国历史之谜之一中国多山少地,何以成为一个农业国,而没有早早成为一个工商业主导的经济?由上述贸易产生发展的条件可解释中国贸易不发达的原因。农业受到劳动力边际收益递减的约束,而商业不会,中国山地多,理应制造业和商业发达。但中国河流多为东西走向,而陆路运输比海路运输成本高得多,南北产品差异大却运输成本极高,而且因而难以形成全国性的贸易,规模都不大。当然,更重要的是朝廷对商人的压制,由于朝廷的主要税收主要来自农业,农业既稳定又不会对朝廷产生威胁,而商业税收不稳定,且富可敌国的商人会对朝廷统治权力造成威胁,因而朝廷保护旧的适合农业的产权制度而抛弃适合商业发展的产权制度,甚至限制集市。当时商人的所有权很不稳定,朝廷少有法律保护商人的权利,因此,经商贸易的风险很高,加上商人地位低和儒家的重农思想,选择经商贸易的人少,难以形成繁荣的贸易和商品经济。
以上是我的见解,如果有不足不对之处,恳请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