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下篇读后感
在一片广阔的土地上,生活着最原始的人类,还谈不上明确的权利义务概念,处在自然状态下的他们,人人生而平等!他们感恩上帝给予人类共有的分量如此充足,以至于每个人的占有不足以侵害他人的权利,于是他们辛勤地劳动,从共有的东西中取出任何一部分并使它脱离自然安排的状态,从而获得应有的财产权。
是劳动,创造了整个人类社会的价值!他们唯一的标准就是看是否有什么东西在某个人手中毫无用处地自然毁坏。多么朴实的一群人,个人权利保障后,心甘情愿地放弃一些要求和权利,一如对土地的占有。这是最初的契约精神,很好地让当时的人们避免了战争状态,一种祈求于上天的落魄;同时为后来的社会政府形成和发展起着不可阻挡的指引作用。
在那种自然状态下的人们也不完全是独立的个体,物质的保障让他们有闲暇考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独特的莫过于男女关系,因此形成家庭,繁衍后代。在这个过程中,公权,或称为亲权难免会与人人平等的自然法精神相冲突。其实不然,所谓的父权,也仅是自然法(理性法则)下的最初不平等,同样是法律下的自由,追求理性的过程,从而达到权利自由状态,这是针对子女而言,即父母采取有效的管理方式,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另一层面,子女需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但对成年人的服从也不是无节制的,这与古代中国的愚孝形成鲜明对比,当然,这也与今天中国用法律强行规定子女探望老人的行为背道而驰任何时候,我们更愿意看到人性的光芒熠熠生辉。
如果要问一个自然状态下的家庭拥有多大的力量?你会发现它会随着时间推移,生产劳动的进步和人类文明意识的提高,成长为一个国家;更准确的说,是构成一个社会。在这里,社会代表一种关系,有先前的男女关系,家庭关系,部落群体关系,演变为今天的政治社会,人民与统治者等等复杂的关系。
最初的社会叫做公民社会,它是指围绕共同的利益、目的和价值上的非强制性的集体行为;换而言之,它是处于公与私之间的一个领域。但是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人们难免会发生矛盾,他们发现,如果真的发生了些争斗和不愉快,却没有权威向裁判机关申述并裁决他们之间的争论,这无疑还是停留在自然状态之下。
所以,以那些要加入和建立一个社会的单个人的同意为依据的政治社会应运而生;它采取一种国家的形式,保护人们的财产政治社会和国家政府的共同目的宏观上,社会就是由长期合作的社会成员通过发展组织关系形成的团体,从而形成了国家这样的组织形式。
国家形式,简言之,共同体,即权利的聚拢与下放,为了mon)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没能够保护到人民的财产,是一个失败的政府,人民不得不寻求另一个较为理想的政府机构,能够代表和保护自身的财产利益。其结果又是怎样,还不是不断地改革、创新,我们每个人作为各个国家的公民,也真心希望那会是一个更好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