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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30

第一篇 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是《why?》(为什么?),全套共有人体、动物、环境、海洋、地球等30多本。

《Why?》,是新时期少年科普知识动漫百科全书,它用当今少年喜闻乐见的读图形式,将生动的漫画、珍贵的图片和有趣的故事融为一体,整套书像系列电影一样,把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丰富的基础和前沿科学知识一幕幕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读罢掩卷,犹如在宇宙、地球、海洋、动物、植物、昆虫、生命、人体和环境世界中痛快淋漓地畅游了一番,从而能激发起你追求科学知识的热情。

看了《环境》,知道了温室效应是怎么出现的,赤潮是怎么形成的等等,由于环境的破坏和污染,自然灾害正在四处肆虐,我们无心丢掉的玩具,浪费的每一滴水,一张纸,都会引起污染和破坏。为了保护环境,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珍惜每一滴水、每一张纸,从小事做起才能保护我们蓝色星球。

看了《海洋》,知道了海洋是生命之母,是世间万物的故乡,地球上的一切生命都起源于海洋。海洋是交通的大运脉,它不仅连接着整个世界,而且占据了地球表面积的71%。海洋还称得上是一个巨大的“宝库”,不仅提供给我们丰富的鱼类和其它各种海产品,而且还蕴含着石油、天然气等各种宝贵的矿藏……

人们都说,我们生活的地球是一个美丽的蓝色星球,你知道为什么吗?如果不知道,就请看这套书吧,我希望你能和我一样喜欢这本书。

第二篇 我喜欢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大海中的航标灯;书,是生活在黑暗里的人的光明。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生,没有太多的特长,可是,我却嗜书如命,我可以几日不看电视,不玩耍,不玩电脑,但是,我却不可一日不看书。

我最喜欢的书有许多许多,但我的心目中最好的一本书还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是一本著名的书,在这本书冰冷的背景里,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一只猫的感情足以融化这个冷漠的世界。

这本书的大意是这样的:一只来自美国康涅狄格州的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来到了美国最繁荣的大都市——纽约,在这里,它认识了可爱的小男孩玛丽欧,善解人意的享利猫和见多识广的塔克老鼠。它们在一起生活,开始,它们就干出了许多“大事业”,如一不小心,把报摊给烧了,吃掉2美元的纸币······可最终,柴斯特终于发挥了特长,给这个收入困难的家庭带来一大笔收入,可正当它们在为柴斯特庆祝的时候,这个“太阳”突然说要退休,它们依依不舍的道别,最终分开了······

这本书是我10岁的时候阅读的,至今还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它告诉我要团结,只有团结才能胜利,才能战胜重重的困难。不错,团结是最重要的,而现在有很多人都把它忘记,甚至还有人为一己之私而贿赂别人。这种腐败的现象不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吗?我们要打击这种现象!我们一定要团结、运用团结、学习团结,只有团结,中国才能够强大!才能平安!才能富裕!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我会永远记住它!!!!

第三篇 我喜欢作文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书包。那是这学期妈妈给我新买的,算起来,它已经陪伴我整整3周了,我很喜欢它!我的好伙伴刚来时,长得很漂亮,一看就讨人喜爱。你看,几条彩链将它围得接结结实实,淡红色的外衣上,印着一些五彩缤纷的图案。我把我的好伙伴背在肩上,它的两条背带晃来晃去,尽管它把我的肩压得生疼,而我却毫不在意。我的好伙伴拥有“三室一厅”,非常宽敞。

上学时,它用自己的口袋把我的书本整理得井井有条。我背着它在上学路上,高高兴兴地蹦蹦跳跳,把文具盒里的文具弄得“叮当”作响。每当我做作业时,它就会在一旁默默地等待我,好像在鼓励我勇往直前呢!做完作业后,它就会张开大嘴,让我拿出课外书,使我的视野开阔,知识丰富。渐渐地,小伙伴的客人越来越多。

今天来了《一课三练》,明天又奔来《同步练习》,后天又跑来《黄冈密卷》……好伙伴热情地招待了客人们,而自己的腰围渐渐变粗,成了“将军肚”,书多得没把肚皮撑破。看着它托着沉重的身子,一步步艰难地移动步子,我实在不忍心,于是便想办法给它“减肥”,不得不把最心爱的课外书拿出来,放在书架上,只留下教科书。此时,它又恢复了往日的精神,又蹦蹦跳跳地与我一起学习。看着它充满了生气与活力,我格外的高兴。

谢谢你!好伙伴,你为了我的学习,硬撑着装下那么多的书本,迈着沉重的脚步陪我学习。我真喜欢我的好伙伴――书包啊!

第四篇 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本一书 茫茫书海,有着好书千万本,要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告你,那就是——《故事会》!

我对《故事会》已达到了非常痴迷的成度。每个周末,我都会到文华书城去阅览新版的《故事会》。有时去不了,我就缠着同学借,非看到不可呢。直到现在,我已在家收集了60多本了呢。

我对《故事会》之所以那么爱不释手,最重要的原因是它内容丰富多彩,象笑话十三则呀,中国新传说呀,情感故事呀等等十几个版块。每个都有它独特的魅力。举个例子吧,就象传闻逸事当中的一个故事《神奇的马》,讲的是一个常年在外打工的青年,准备在春节前回家团聚的他被人在车站偷了钱包,正当他感到无助的时候,马就象跟随他的一个影子,帮助他度过一个又一个的难关……故事讲的离奇而波折,奇妙而不夸张。好故事还不直一个哩,有能让人笑破肝皮的幽默世界,第一推荐里的感人文章,典藏故事的深刻道理,东方夜潭的离奇虚幻…… 《故事会》真是我生活的好伙伴呀,它带我尽情遨游奇幻多彩的大千世界,领略课本上没有的丰富知识,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收获了不少呢!

第五篇 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是《绿屋的安妮》这本书中里的小主人公¬——安妮。

安妮是一个孤儿,一个11岁左右的女孩,一头红发从帽檐下伸展出来,在后脑挽成两条小辫子,分别垂在两肩后。安妮长得不算漂亮,脸颊上布满雀斑,只有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洋溢着一股调皮的神气。是被爱德华王子岛上一对老兄妹从孤儿院收养来当帮手的。

这个名叫安妮的小主人公,有着丰富的想象力以及有着夸张的言辞,一切平凡的事物在安妮的眼中都妙趣横生。安妮活泼、好动、善言,不拘小节,并因此干出了许多出人意料而又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安妮把开满樱花的树枝想象成新娘子、天使;把破旧的衣服想象成戴着灯笼袖的裙子;把“林荫道”称为“花朵隧道” ;把“巴利家的池塘”称为“闪亮湖水” ……然而,安妮的那头红发使她怎么也想象不成别的颜色。

安妮上学了,活泼、聪慧、善言、学习又好的她,一直受到老师同学们的喜爱。

十年过去了,最让安妮讨厌的红发,变成了美丽的棕发,她长成了一个成熟的漂亮的少女。学习一直优异的她以优秀的成绩获得了艾普林奖学金。原来打算上雷多梦大学的安妮为了不让体弱多病的玛利亚与马修(收养安妮的一对兄妹)多操劳,为她担心,便留在了爱德华王子岛是当老师,这样就可以经常见到玛利亚与马修,可以多帮帮他们的忙了,因为安妮是爱他们的。

安妮这一个天真、活泼、聪明、顽皮、善言、倔强的可爱形象深深吸引了我,这就是我最喜爱、最喜爱的书中人物——安妮!

第六篇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看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生活中如果没有书,将会枯燥无味。

在我刚学会说话时,受到爸爸妈妈的影响,就开始热爱读书。那时我还不会认字,就抢着让妈妈给我念故事,我津津有味地听着,每讲完一个故事,我会刨根问底:“妈妈,鸡的耳朵长在哪里呢?”妈妈总会耐心地回答。我听了,会牢牢地记在脑海里。

记得我上小学一年级时,我识字了,妈妈为我买了一大叠的故事书、作文书,我一写完作业,就全神贯注的看起课外书来。有时不能理解的句子、词语,我就多读几遍,直到读懂为止。

我最喜欢看《绿野仙踪》了。它讲述了多萝茜、小狗托托、胆小狮、稻草人、铁樵夫一起拜访“魔法师”奥兹,并打败西方恶女王的故事,最后,分别回到自己的家园。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不怕困难、勇敢地克服困难,不要被困难吓倒。这使我受益匪浅。

有一次上语文课时,老师问:“鸡有耳朵吗?”同学们异口同声:“鸡没有耳朵,鸡只有眼睛、嘴。”这时,我猛然想起妈妈告诉我的话。“鸡有耳朵,长在鸡的头两侧,外面有一小撮毛,我们看不见,没有耳壳,只有耳洞。”同学们向我投来敬佩的目光。

我喜欢看书,因为书让我增长了见识;书,又使我开阔了视野。我要像小蜜蜂,在百花丛中辛勤地采蜜;我要变成小金鱼,在书的海洋中学会游泳。

第七篇 我喜欢作文

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书、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看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三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么也没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里已含满了眼泪,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书中刻画了许多人物的形象,尽管它们的命运不同,但它们的悲惨命运却是相同的。作家曹雪芹呕尽心血,用真情的笔调塑造了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众多人物典范。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最优秀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是文学史上罕见的瑰宝,是青少年加强修养的好读物。

一本书之所以流传千古,是因为它包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本书之所以享誉中外,是因为它时时奏响真。善美的旋律。当它们汇聚在一起,就搭成了世界上最神圣的殿堂。畅游其间,我将和全世界一起饱览中国文学巨著!

第八篇 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说起我读过的书,真是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用硬纸板装的,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地小熊猫,很惹人喜爱。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封面精美,更重要的还是内容丰富多彩喜欢这本。书中有介绍植物的、 介绍动物的。。。。。。我们先听介绍珍贵稀有的动物有那些吧:可爱的大熊猫,是中国一级保护动物,我国约有1600只;“长寿之神”大 海龟在海里可以存活100多年!

有的甚至更多年。。。。。。等。内容很详细,并且说出了重点,让我懂得了很多。介绍植物的也很详细,比如:生活中的小草,只要你不拔根,只拔叶子,过几天又会长出新的来。而且青松、杨柳这些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植物,但也介绍了生活中少见的植物:断肠草,只要人吃了他,胃就会巨动,导致死亡;食虫草,用香味迷惑小虫子,粘住它,慢慢吃掉。。。。。。真是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懂的了更多。我真庆幸有这本书与我相伴,他既解决了我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又丰富了我的知识,真是我的良师益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第九篇 我喜欢作文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第十篇 我喜欢作文

当你听到“非洲”时,会想到什么呢?是无穷无尽、辽阔无边的沙漠?是黑色皮肤的健壮土著人?还是草原上数百万头生气勃勃的野生动物?被誉为“人类宝库”的非洲到底是什么样呢?请随同我一起走进我的第一本探险漫画书——《挺进非洲大冒险》吧。

寒假里,我又一次翻开这本书,随着书中主人公皮皮一行前往非洲旅游。首先,我们途经非洲第一长河——尼罗河,穿越非洲大沙漠,参观了埃及的古代文明遗产——金字塔及狮身人面像,看完它们的历史和文化介绍,我惊叹不已:古埃及人真牛啊!

接着,我们继续前往热带草原,却因坠机事件坠落在非常荒凉的地方——塞伦盖蒂国家公园,好惊险!这里可是狮子和猎豹等猛兽活跃的热带草原地区,处处充满了危险呀。幸而有马赛族老爷爷的帮助,有惊无险。

最后,我们乘上热气球,飞向非洲第一高峰——乞力马扎罗山,飞向非洲的土著部落,飞向非洲最大的瀑布——维多利亚瀑布……真是又惊险又刺激!

读完这本书,我意犹未尽,一路上,皮皮他们用智慧与勇敢战胜了重重险境,经历了非洲冒险旅程。在其中,我不但享受了漫画的乐趣,而且学到了很多课外知识,知道了无数种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知道了马赛族人用“便便”制造房子,用吐口水的方式打招呼等与众不同的风俗人情,还知道了我们要坚决与可恶的盗猎者与滥伐者作斗争……更重要的是,在故事中让我渐渐懂得了:爱护我们的地球,珍惜我们最珍贵的宝藏——大自然。

听完我的介绍,你们动心了吗?快点和我一起加入皮皮他们的旅程,向神秘的非洲前进吧!

第十一篇 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是书包,因为它是我们小学时不可缺少的伙伴,有了它,我们的学习用品就有了自己的小天地。

可能因为我喜欢紫色,所以妈妈给我买的书包就是紫色的。它有一尺高,四四方方的,正面有3个包,两边有2个袋子,背面有一对双肩带,它们各自有各自的用途。正面的图纹是3个漂亮的公主,睁大眼睛盯着我,好像在说:“要好好学习,做一个学习的强者。”打开第一个包,里面装着不可缺少的铅笔盒、课程表、字典……接着拉开拉链,里面有两层,空间大的放书,空间小的放本。包的两旁有2个袋子,一面装喝水的水杯,另一面装湿巾。

书包里装着无穷无尽的知识和智慧,每天上学放学,我背着沉沉的书包,它趴在我的后背,好像在说:“不怕困难,勇往直前。”当我考出好成绩的时候,它好像在说:“小主人,别骄傲,继续努力。”我天天背着它蹦蹦跳跳的,开心极了。

书包默默无闻地为我服务,我喜欢我的书包,我更加珍惜它!

教师评语:这篇文章首尾呼应,开篇详细地描写了书包的外观,用途、小作者重点突出书包上的公主图案,将公主赋予人的灵性。让公主时刻激励着小作者好好学习。

第十二篇 我喜欢作文

爸爸妈妈总是叫我去看书,常说书里可以学习到各种各样的知识,对写作文很有帮助的,应该多看书,但是我认为读书很累、很烦,而且没有意思,这句话我已经听得很烦了,表面上只是点点头,但实际上很不愿意去看书。

小的时候,我的家里有许多爸爸妈妈买来的故事书。动画书,别人都羡慕我,但我却很少看,看也顺便翻翻,根本没有好好看,也不懂它里面的内容和意义。上小学了,我觉得只要上课学好老师教的,就没有问题了。但事实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要不然买那么多书干什么,大部分之时都是从课外书里“吸”来的,如果不看书,知识就差多了。

后来,我尝试着去读书,根本就不是很烦,也不是那么没有意思,读书是一种享受,一种快乐。我对故事书很感兴趣,爸爸妈妈就买了些关于这一方面书籍。通过阅读,我了解了过去很多名人的成长也离不开读书 ,可以说,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书,也是一粒开心果,在你非常伤心时,你可以看看它,快乐起来。书也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为有了书,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人。

我喜欢书中的内容,幽默的,悲伤的,凄美的••••••“活到老,学到老。”我们要记住这句名言,一起去努力读书吧!

第十三篇 我喜欢作文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我既愤怒又怜惜。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美国肯基洲的奴隶主谢贝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另一个是伊莉莎哈利,伊莉无意间听到就带着儿子逃亡。汤姆因为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女儿,女儿让父亲把汤姆买来做奴隶。不久小女孩死了圣克莱亚决定解放汤姆及其它黑奴,但在一次意外事故被人杀死,他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而是把汤姆卖到黑奴拍卖市场,莱格瑞把黑奴当做“会说话的牲口”任意横加私刑,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莱格瑞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就把他打死了。谢尔贝的儿子前来解放汤姆。

在故事中,有些人物令人愤怒无比。比如,莱格瑞他经常满口仁义道德,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像这种人社会上的其实很多,如果不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那么以后就没有公理了,天底下的人就会成仆人任人打骂,所以我们不要像葛莱瑞这种小人学习。

我最怜惜的汤姆叔叔,因为他有着悲惨的命运,被人买来买去。现在的社会上,没有人会任意打自己的仆人,现在的人也大都对主人尽心尽责。有的保姆常年居住在主人肝胆相照,就像一条漏船上的人,我们要学习他对主人赤胆忠心的精神。

我学会了,我们要对人赤胆忠心,不能口是心非。

第十四篇 我喜欢作文

我有一本《英雄人物故事》书,它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它。

这本书记载着古今英雄人物事迹。书的内容丰富,让你看了还想看,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则故事是:献血英雄——陶智刚。

陶智刚17岁参加工作,一直在武汉市汽轮发电厂做润滑工,1993年6月,陶志刚一家突遭变故,哥哥因车祸不幸遇难,随后父亲患肺癌去世,全家的重担一下在压在了25岁的陶智雄身上。当时多亏了同事和朋友纷纷解囊相助,才使陶智雄一家度过了那段苦日子。

陶智雄心存感激,决定用无偿献血的方式来回报好行人、回报社会。

从1995年5月第一次献血开始,他先后无偿献血近20次,献血总量达到6800毫升,相当于身体血液的2。5倍,等于把全身的血都换了一遍。

然而,正当他全力报效社会时陶智雄感到全身不适。2005年9月底,他被确诊为:齿突骨折伴陈旧性环枢椎脱位手术是他唯一病愈的机会。但十万多元的手术费让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的陶智雄一家犯难。啊、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同意了居委会老主任的提议——向社会求助。在社会的帮助下,他很快做完了手术。

陶智雄的故事告诉我们:好人有好报。任何社会前进的动力来自于无数草根的力量。一个工人能担负起对社会的义务,他让我们惊叹。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命运,都有难以言表的挫折,可贵的是不失望,不放弃。当责任心占据了社会大多数人们的心灵,人们不易财富为目标,那么这个民族将充满希望。《英雄人物故事》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

第十五篇 我喜欢作文

大家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比如《黑猫警长》、《小英雄雨来》······,我当然有自己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十分精彩,它的内容十分丰富,上面有许多平常人不知道的问题,我从这本书上知道了许多东西,比如:鱼儿不能多喂,因为鱼儿的记忆力只有5秒钟,当你这分钟喂了它,下一分钟又喂,它就会不停的吃,直到撑死为止。又比如:各种人的头发为什么不一样的颜色?因为各种人身体中的黑色素多少不同,所以头发的深浅也不同。还有:耳朵为什么能听到声音、眼睛为什么能看到东西······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不光告诉了我许多知识,对我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以前,我留着好长好长的头发,可头发很不健康,总是分叉,《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头发太长会造成脑细胞营养不充足,容易分叉。从那以后,我剪了长发,改成了清爽的短发,就再也没有分过叉。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内容充足,知识丰富,他告诉了我许多知识,给我解除了生活中的许多麻烦事,所以,我喜欢《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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