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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作文

读书   2024-11-30

读书的作文【第1篇】

从小我喜欢读书,因为大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虽然我喜欢读书,但不是为了那“颜如玉,黄金屋”,而是为了丰富知识!我经常在书店遨游,而且一去就是两三个小时,有时候,不到书店关门时我绝对不会走。

去年,我阿姨还在我家住的时候。我经常哀求她让她带我去上班。因为我阿姨在三水广场的国美电器当咨询员。在她上班时我肯定一口气跑去我最熟悉的——新华书店。刚来到书店门口却发现书店还没开门,我在书店门口焦急地等,等的时间真不是滋味,好不容易才等到书店开门,一拉开卷我就迫不及待地走向文学类的书。精心选了一本《笑猫日记》找个安静的地方悄悄地开始品尝我的黄金屋。我正要看,却发现书店里只有我一人。那更好安静极了。看了一会我就禁不住大笑起来,虽然只有我一个人但是吵到工作人员,他们还是会警告我让我小声点。我只好依着他们。过了一会我便邹紧眉头,握紧拳头为故事里的主人公打抱不平,一会我又变得沉静起来。小朋友们陆续来到书店看书,他们大多数都是看喜羊羊,有时候还会笑出声来。尽管他们有多吵,我依然在品尝我的黄金屋丝毫不受影响。

很快到了午饭时间可我的黄金屋只品尝到一半,不管了继续。时间一转眼就过去了我的书也看完了,突然我发现怎么书店里连个人影也没有呢?都上洗手间啦?突然一声砸的声音引起了我的注意。啊,糟糕书店要关门了。我马上跑出去,幸好还赶得及。要是再迟一步我就要在黄金屋里过夜了,不过也好。想着想着,阿姨来了。我问她下班了吗,阿姨点点头。回家时我把在书店里的事告诉家人。他们都笑开了怀。

这就是我爱读书的故事了,我是不是一个书痴啊!

读书的作文【第2篇】

读书的滋味

我的生活因读书而丰盈,我的青春因读书而精彩!

儿时读书,只为了那《龟兔赛跑》的结局,《乌鸦与狐狸》中为乌鸦的滞笨而大笑。现在读书,不是为了那书中的“颜如玉”,也不是为了书中的“黄金屋”,只是喜欢手指摩挲纸张的感觉,书页翻动的声音,只为了那心中莫名的悸动,那滋味,让我永远无法忘怀。

读《狼王梦》,叹紫岚伟大的母爱。为了望子成龙,她放弃真爱;为了望子成龙,她沥尽心血;为了望子成龙,她无怨无悔地牺牲了自己,只为了子子孙孙的家园上能有一片安定祥和的蓝天。那滋味,是苦。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感保尔不屈的精神。每当翻开那本书,脑海中总能浮现出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战士的形象,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人在旅途,总会有看不完的景致,走不完的坎坷,说不完的感受。岁月如歌,人生的意义,不应该仅仅重视结果,更应该咀嚼生命中的那个战胜困难的过程,那种为了国家,为了信仰去努力奋斗的精神。”那滋味,是咸。

读李白的诗,让我感受到了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李白独自站在皇门之外,望着那富丽堂皇的宫殿,自信的大喝道:“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金銮殿中,高力士脱靴,贵妃研墨。天子堂前跑马,他的才华横溢,让宫廷上下都为之折服,“借问汉宫谁得似? 可怜飞燕倚新妆。”但也就是这句诗,被小人利用。他走出皇门,说道:“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他的才华,他的精神,纵跨上下千余年,他“秀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那滋味,是酸。

读书的滋味,就像人生的五味,有苦,有咸,有酸,有辣也有甜。但也正是这五味才成就了完美的一生。

我爱这读书的滋味。

读书的作文【第3篇】

我,常梳着两个羊角辫,一双晶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随时都闪着求知的光,笑起来有一对小酒窝,个子不高,看起来有些瘦。

我文静而大方。我善交朋友,能和成绩好的同学谈天说地,也能和成绩差的同学友好相处,与性格腼腆的同学在一起也毫不拘束。

总之,许多同学都是我的好朋友。我爱好广泛,读书、写作、学英语、游泳、画画等都是我的最爱。但最喜欢的还是读书。为了看书,我常常废寝忘食。记不清多少次,妈妈做的饭菜都凉了,我还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不管是上厕所,还是外出游玩,我都会挤出一点时间看上几页。《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三十六计·孙子兵法》、《百部文学名著导读》、《一千零一夜》等 ,我都一一读过。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我常常被书中动人的故事所感动;被经典美文所陶醉;被充满悬念的探案故事所吸引;被富有哲理的人生格言所启迪。

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正如莎士比亚说的:“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也有缺点,做作业不够细心,考试被扣一至两分是常有的事。这些缺点我都要下决心改正。

这就是我,一个文静大方,爱读书而又有缺点的小姑娘。

读书的作文【第4篇】

我是一个十足的“书痴”,在家没事儿就捧一本书看。但是令我又好笑又好气的,还是我六岁时的一件事。

那天晚上,做完作业后。我捧着一本《世界八大奇迹注音版》,坐在书屋里津津有味地读着。这本书让我深入了解了世界八大奇迹,令我回味无穷。突然,危机发生了,房子开始了轻微的摇摆,放在架子上的小碗抖动着,妈妈一见,大喊:“地震了,快跑呀!”可是我怎能听到呢?我又埋进了书里,正好看到了“金字塔”这一章,对了,同学们不都说金字塔是外星人造的吗?我倒要看看这个“金字塔”到底是什么东东?我带着疑惑的心情往下读。“恬恬,快开门!”妈妈急匆匆地叫,“咚咚咚”地敲着门。可我还是没听到,仍沉迷在金字塔里,它的构造、它的制作材料等强烈地吸引了我。

我仿佛亲临看到了金字塔,触摸它那经历了几千年风霜的土石壁。妈妈又气又急地大叫:“恬恬,快出来!不然要被埋了!”我终于听到了,大叫:“等一会儿,马上未解之谜就要被解开了!”妈妈又气又急地大叫:“再不出来我就撞门了”!一——二——三!“砰“地一声,门被撞开了,这可是七百元买的门呢!我紧紧抱住那本书,生怕跑太快丢了似的。妈妈也不管我穿着爷爷的拖鞋,拉着我就往楼下冲。冲到楼下后,大人们看着我那个傻样,大笑起来,“哈哈,真实一个十足的‘书痴’!哈哈!”大人们笑着说。

第二天看新闻联播,果然报导了地震,但却是两极地震!就两极?!

切入正题。当然读书是好事,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面,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但像我这样闹出这种又好气又好笑的事可就不好喽!

读书的作文【第5篇】

幼年时代

小时候,我很早就与美丽的白雪公主,可爱的七个小矮人,善良的牧鹅公主,法力无边的金鱼……交上了朋友。然后告诉小伙伴们安徒生和格林讲给我的一个个神秘有趣的童话故事,享受着他们羡慕的目光。在那个现实与想像分不清的年龄,童话教会了我去爱他人,爱世界。纯真的我终日沉浸在童话中,想像着自己也拥有一双美丽的水晶鞋,自己也拥有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堡,美滋滋地沉浸在泡沫一样五颜六色的梦幻中,充满快乐,充满幻想,充满对成长的渴望。

童年时代

走出天真烂漫的童话时代,一篇篇生动优美、清新质朴的美文如磁铁般吸引了我,看着它们,我领略了别人不一样的生活,足不出户却可纵观世界。读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如何热爱他人、热爱生命!

书中的大千世界令人神往,它令我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助我鼓起挑战未来的勇气,我自信地向自己喊到:向前冲!

少年时代

跨入中学的校门,我变得更加成熟。《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巴金选集》《上下五千年》闯进了我的生活,阅历的进一步扩大,让我学会了思考。“读一本好书就如在同一个高贵的人谈话”,一本本好书给我的心灵上了一堂堂非同寻常的课。对生活的赞美,对生命的热爱。对人生的感悟,让我真切地意识到,只有不断拼搏、不断奋斗的人生才最有价值。富国强民的神圣使命需要我们去完成,不容变更的人生目标让我感到每一天都很充实,而这一切都是读书带给我的。读书点燃我心中的激情,插上我青春的翅膀,推动我向未来奋飞。

蓦然回首,书已伴我度过天真的幼年,纯真的童年,又迎来我人生中最美丽的少年,书带我一步步走向成熟,我想它终将伴我度过最完美的一生。其实,享受读书的乐趣何尝不是在享受生活的乐趣呢!

读书的作文【第6篇】

在悠长的成长过程中,有着诸多乐趣一直陪伴着我的读书生活。在读书的时候,我好像并没有设么明确的目的,只是想做一个快乐的读书人,在书中畅饮生活,体味人生。

刘向先生说得好: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不错,读书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的烦恼,充满快乐;能让人吮吸只是甘霖;能让人在书中体会快乐;能让人在知识的天空中任意翱翔......

在读书的生涯中,我感到了不同的乐趣,比如增长了知识和开阔了我的视野,令我乐趣无穷。

先说增长了知识:在小时候,我看到了一篇关于变色龙的课文,我开始很是疑惑。但自从看了一本叫《动物大百科》的书后,我才明白了其中奥秘。从这时起,我便坚持每天读书两小时,每天畅饮知识的泉水,让我感受到了史无前例的快乐从那时候起,我只要一天不读书,就像被千万只蚂蚁一起撕咬般疼痛,令我坐立不安,夜难安寝。

再说开阔了视野:我在一次偶然中看见了一本书那本书介绍了世界上所有的名胜古迹。这些古迹雄伟壮观、巧夺天工,让我看了垂涎三尺。这本书燃起了我的“小宇宙”,我一直从早晨看到夜晚,才看完了整本书,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忘记了母亲来叫过我多少次,不过,我想应该有很多次。这本书深刻的让我记住了读书的乐趣以及读书的可贵等,让我受益无穷。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能把落后的人引到先进,能把伤心的人引到快乐,能把低处的人引到高处;能让人们体会生活,能让人拥有所有拥有的东西,能让没有知识人拥有知识。

读书的作文【第7篇】

我今年11岁了,高高的个子,扎着一个马尾辫,跑步时一摆一摆的。我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一张乖巧的小嘴,只是耳朵有小又扁。因为我喜欢读书,读起来又常着迷,所以同学们都叫我“小书迷”。

在我上学前班时,妈妈就总是给我看一些有趣生动的故事书,开始是一些颜色鲜艳的图画吸引了我,后来妈妈又教会我读拼音,我又开始读上面的字。渐渐地,我就很入迷了。只要一下课,我就直奔妈妈办公室,翻出我心爱的故事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使我认识了许多汉。,后来,我就开始看一些没有图画的故事书,而且越看越上瘾,后来,看报纸也经常看得入迷。该吃饭了,妈妈还没看见我的身影,她只要来到书房,肯定可以找到我,我正啃着书上的精神粮食呢!每天晚上,我都会读书,有时,妈妈催我五、六遍,我才依依不舍地钻进被窝。

上个星期六的上午,妈妈开会去了,爸爸去聊城买东西,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写完作业,我就开始看课外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 拼命摸读盲文,没昼没夜地学习,手指头都摸出了血,多么顽强啊!我一边看一边读,忘记了一切。大约到了下午三点,我的肚子一个劲儿的“咕咕”叫,我这才记起自己还没吃午饭呢,就连忙去商店买了一包方便面吃了。

看,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

读书的作文【第8篇】

从幼时起,我就热爱读书,听妈妈说,在我只有几个月的时候,就一直盯着书架看过不停,在我哭闹时,只要手里有本书,我便能安静下来。因为读书,我的人生充满快乐。

我曾经陪着凡尔纳一同乘着“鹦鹉螺号”潜入海底两万里,与一群谜一样的船长和水手一起感受海洋的神秘与美丽。

我还曾看见,在古老的欧洲,年轻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相爱了,却因为家族的仇恨,只能双双殉情。对此,我只能扼腕叹息。我也曾走进四大名著中,欣赏着梁山好汉们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帜劫富济穷。可在民族大义面前,他们选择了与官府合作,镇压叛乱。108位大将大多在战斗中战死了,仅剩下的几个,却被可恶的高俅用计害死了。看到这里,我伤心不已,在为梁山好汉默哀之后,我又随着唐僧师徒四人踏上了西天取经的行程。一路上,我见识到了孙悟空的机智与勇敢,也领会到了唐僧的大慈大悲和偶尔的愚昧,而猪八戒更是让我经常捧腹大笑,沙僧的老实忠厚也给予我深刻印象。走过了西天取经,我又来到了乱世三国,看着三国之间互相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上演着一场场精彩的战役,我大呼过瘾。

最后,我走进了大观园,历经了贾家由盛转衰的全过程,以及其间发生的悲喜故事。我完全陶醉在了书本中,陶醉在了我所钟爱的人物中,读书让我体会到现实生活里无法体会到的意境,无法感受到的那种“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坚贞不渝的爱情;那种“将军百战死,战士十年归”的壮志;那种“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豪情;更有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愁绪……

读书,让我的视野更加开阔,读书,令我的胸怀更为宽广。愿书香永远伴我成长。

读书的作文【第9篇】

《简爱》一反传统小说中以温柔美丽的女子做主角、以浪漫动人的爱情传奇为故事的旧格式,写出了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不公平的命运抗争的故事。

主人公简爱是不幸的,《简爱》她自幼失去父母,唯一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的弃她而逝去。她初涉人间,便过着寄人篱下、任人驱使的悲惨生活,饱尝了人间冷暖,世态炎凉的痛苦。苦难磨炼了她,使她养成了坚毅倔强,外柔内刚的性格。

简爱与桑菲尔德府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的爱情波折,使简爱的个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当简爱发现自己爱上了罗切斯特时,她很清楚地意识到横在他们之间的鸿沟。

罗切斯特出身名门,十分富有,是属于英国上层社会的绅士;而她出身卑微,不名一文,只是一个地位与佣人差不多的家庭教师。

然而,她并没有因此气馁而妄自菲薄,她勇敢地向自己、向罗切斯特承认了对他的内心感情。在举行婚礼仪式时,她才知道罗切斯特已经结过婚,原配妻子尚在人间。简爱强忍内心的巨大痛苦,,毅然决然地离开了罗切斯特,遁人无依无靠的茫茫人世。

在金钱面前,她也有自己独特的认识。在获得叔叔遗产,一夜之间由赤贫变为富有的时候,她几乎把遗产的大部分给表哥、表姐。在他心目中,亲情比金钱更为重要。

《简爱》为千千万万受欺压的下层平民喊出了心声,为千百年来在男尊女卑社会里受欺凌的姐妹们喊出了心声。这是它至今仍是各国读者最喜爱阅读的小说之一的主要原因。

读书的作文【第10篇】

读书生活伴随着学生时代的我们。“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直激励我前进。我读过许多书。茶余饭后,啃起书来,那味是甜的。

读书有很多乐趣。比如,《西游记》上的孙悟空,有七十二变,机灵勇敢,除魔斩妖,为民除害。猪八戒贪吃是他的本性,他憨厚的样子给我们增添了不少乐趣。

《蜡笔小新》中的小新是调皮捣蛋大王,但也可以增添快乐,让紧张的细胞放松放松。我们学小新做恶作剧,可以增添笑料,但不可过分,否则令人生厌。

《老夫子》是搞笑篇了。有这么一个故事:一天老夫子和大潘鼠去超市,由于老夫子头发太多,要买减发水,大潘鼠头发太少,要买增发水,结果两个人拿错了。老夫子的头发越来越多,而大潘鼠的越来越少,真好笑。

《安徒生童话》真好看。《丑小鸭》这个故事里的丑小鸭很惨,经历了太多的苦难。我现在的命运不也同丑小鸭一样吗?我现在成绩不好,常被人嘲笑。不过,我想,只要我好好学习,我一定会走出洪湖,直出中国,那时我就会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我读的书太多了,书中的人各式各样,它们给了我许多认识,我变的聪明了,书真的给我无限的乐趣。同学们,你也爱书吧!和书交朋友,真的快乐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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